“他出价320万买农场,还愿意以30美元一磅的价格,把所有的参都打包买走!”
“30美元一磅……差不多就是市场行情价吧,问题是最近很少有人大规模收货,威斯康星州那边价格更低,说不定只能卖到26、27美元一磅。他给我的这个价格已经很不错了,不过我们家的花旗参品质也确实好。”
“杰瑞找到过那么多的宝藏,本身也是个超级大网红,他的女朋友也特别富裕,根本不缺钱!他甚至没有仔细参观我们的房子和仓库那些,就爽快给了这个价格,要是过来认真评估参观完……”
班尼迪克不敢细想,觉得要是认真看,怕不是会当场反悔,赶紧补充道:
“我需要尽快跟老爸商量!莫妮卡,你记得帮我一起劝他,这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班尼迪克没有把话说清楚,但莫妮卡哪能不知道他的意思。
这栋老木屋表面上看起来不错,大概七八年前也翻新改造过屋顶、门窗、楼梯等等,整个木质的地基还重新加固过。
不过,认真检查就会发现,屋子外面的供暖设备已经坏了,彻底更换需要不少钱。
空调也是十几年前的,吹风的时候呼呼作响,塑料部件之间也“咯吱咯吱”传来异响,这都非常影响这栋房子的价值。
因为是自己家,他们早就对很多东西习以为常,比如窗外在旁人看来非常值钱的风景,只能关注到那些影响生活的小毛病。
就拿莫妮卡自己来说。
她刚嫁过来的时候,被窗外景色美得说不出话,现在只看见窗框上脱落的油漆,以及小孩子容易撞头的尖角。
另外还有乱糟糟的仓库,没有认真开发过的缓坡和河谷等等,所有的预算都优先用于种植花旗参了。
再加上如今市场行情糟糕,莫妮卡觉得整体评估价值,肯定达不到320万美元那么高,要是真的急卖,能卖出280万、290万美元就已经相当不错。
在市场一片萧条的时候,哪怕只以去年的行情价成交,这也是一种机遇。
因此,莫妮卡咬了咬牙,瞬间就选择站到了丈夫这一边。
她本来就是从“大城市”塔科马嫁过来的,起初还挺喜欢田园生活。
日子久了以后,已经被日复一日的孤寂、荒凉耗尽了耐心,每个周末都会找机会带着孩子出门去州府奥林匹亚、塔科马、西雅图等地,有时候只是为了去超市逛逛,感受一下人群的热闹气息。
以前家里种植花旗参,能够赚到不少钱,莫妮卡还能强迫自己忍一忍,想着等攒够了养老的钱、孩子们长大之后,再搬到大都会生活。
然而现在不仅不赚钱,甚至每天都要倒贴,眼看着家里的储备资金一天天耗尽,而且不知道究竟要撑到什么时候,这种情况谁能忍?
这就好比基金定投,越投越绿……心态迟早会爆炸。
班尼迪克忽然想到什么,再次补充了句:
“哦对了,那棵枯死的黑胡桃木,也包括在交易之内。”
之前还说苏杰瑞运气好,此刻莫妮卡却浑然不在意,走神想着别的事情,随口挥手道:
“价格已经特别划算了,你可别丢掉脑子,他想要就给他。像杰瑞·苏这样的人,什么样的好农场都能买得起了,他要是觉得你不好说话,很可能扭头就走,换成其他抠门的买家,到时候才更麻烦……”
班尼迪克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凑到水龙头旁喝一大口水,拿袖子擦擦嘴: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哪有那么笨!要不是这该死的流行病,我们家的情况会比其他参农好多了,那些人压根不会通过网络售卖花旗参……”
莫妮卡直接把这句话当做耳旁风了。
最近几个月,她可没少听丈夫怀念花旗参大批往亚洲销售,每磅售价80美元的美妙时光。
可惜。
见种参能够发财,当时加拿大、南美洲、亚洲等地也开始大规模种植花旗参,没过几年就把价格打下去了,整个市场一蹶不振,而且屋漏又逢连夜雨。
她像许多精明的贤内助一样,小声聊起正事:
“托马斯正在后院的躺椅上晒太阳呢……我刚刚担心他散步,正好遇到你们,还给他拿了条毛毯,找了一部史泰龙的新电影。听说《第一滴血》又出了新版,他高兴坏了,这样至少2个小时不会再出门。”
班尼迪克笑了,竖大拇指夸赞道:“聪明!他那一代人最喜欢动作片。”
莫妮卡得意一笑,走过来挽住班尼迪克的胳膊,接着开口道:
“趁他脑子还在电影里,赶紧把大事办了!我们现在就去找他聊一聊,这次需要让他知道,我们绝对是认真的……”
班尼迪克“嗯”了一声,马上深吸一口气,陪着妻子往外走。
这地方的生态环境实在太好了,各种蚊虫数量特别多,偶尔还会有奇特的濒危保护动物,甚至是熊类、郊狼出没。
出于孩子们的安全考虑,前几年专门建造了带有精美花纹的铁质围栏,将整个后花园给围了起来,这样既能继续欣赏风景,又能避免野生动物的侵扰。
推开后院的纱门,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后花园里,一棵漂亮的大橡树下面,老托马斯·索恩先生正躺在帆布躺椅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平板电脑,声音开得很大。
平板里传来史泰龙标志性的沙哑嗓音,还有剧烈的爆炸声,吓跑了旁边一只正在打盹的黑白色加菲猫。
姐弟俩正在不远处打闹,小女孩菲比追着小男孩凯勒,两人围着晾衣架转圈,笑声清脆。
老托马斯只当他们不在,反倒是孩子们静悄悄的时候,才需要特别警惕。
“爸……”
班尼迪克走来喊道,他表情凝重,仿佛正站在一个人生的关键十字路口上。
老托马斯没动,只是轻轻点头,眼睛还盯着屏幕。
莫妮卡开门见山,语气有点焦急:
“托马斯,刚才有人来看农场了……杰瑞·苏,就是北边发现金矿的那个年轻网红,他愿意出价320万美元,想买下我们这里……”
老托马斯闻言一愣,转过头看着夫妇俩。
他的目光里,没有班尼迪克预想当中的愤怒,只伸出手指轻点屏幕,疑惑地问道:
“找到太平洋号沉船宝藏的杰瑞·苏?我看过他的新闻,他为什么要买下这里?难道也想种植花旗参,网红业务范围这么广的吗?”
“他没具体说,但他提到需要那些大棚,应该是想继续种点什么。花卉、有机蔬菜之类的吧……”
班尼迪克趁热打铁,坐在老爸身边,躺椅的帆布,被他压得陷下去一大块,表情显得很急迫:
“关键是他还想把所有的花旗参,全都打包买走,30美元一磅!”
“爸!这个价格,现在市面上已经找不到了,等到明年还有一大批花旗参上市,你知道威斯康星州那边现在有多少家花旗参农场吗?”
“足足有1200多家!这简直太疯狂了……”
老托马斯沉默了很久,连一只蜜蜂飞到附近,嗡嗡嗡在他脸旁边转了几圈,都无法转移他的注意力。
“30美元?不算一个非常好的价格,勉强赚点利润,但还不够支付你们夫妇,外加那些工人的工资、水电费……”
“那是以前了,爸。”
有求于亲爹,班尼迪克尽量让声音温和一点: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们下午刚接到电话,老罗伯茨那边已经把参田改成玉米地,2年的参苗全毁了。我们至少还能收回成本,还能……”
莫妮卡担心老头生气,赶紧安抚道:
“这座农场之所以值钱,主要是因为面积比较大,风景也漂亮。”
“但是认真想一想,我们种参真的需要这么大一片地方吗?现在市场行情不太好,我们可以把那些参和农场都卖掉……然后,另外买一座便宜的小农场。”
“气温暖和、差不多150英亩、带有新房子的那种,彻底甩掉债务压力。然后就没问题了,哪怕从头开始继续种植花旗参也行,现在大家都不敢种了,说不定4年以后价格会比较高。”
“我和他的意思,不是想要彻底改行,而是趁机降低风险,尽量度过眼前的难关,也换个更适合孩子们生活的地方。”
“比如托马斯你这里,万一遇到什么突发情况,距离最近的好医院都要1个多小时的车程,孩子们也逐渐长大了,需要一所好学校……”
她回头看了眼还在打闹的凯勒和菲比,外加正坐在草地上自娱自乐的小儿子,又摸一摸自己的肚皮,眼神里满是心疼。
班尼迪克也灵机一动,开始从玄学里找原因,突然补充了句:
“是啊,去年那棵大树被雷劈死,也许就是提醒我们应该换个地方生活了?可惜我们当时没有理解其中的启示,大半年来又亏了很多钱!”
“……”
老托马斯大半辈子都生活在这里。
本来以为能够在这里老死,然后埋葬在几十英里外的墓园,继续陪在自己父母身边。
他的目光,越过了儿子和儿媳,落在远处那片再熟悉不过的山坡上。
那里有他亲手种下的第一批花旗参、他父母种下的树林、以及他爷爷砍树留下的老树桩……
老托马斯张了张嘴,很想说当年自己爷爷过来之后,在林子里开荒,如何一棵一棵地砍树,手上全是老茧和血泡,辛苦种下花旗参,然后在市场上卖出高价,成为当地受人尊敬的成功人士,连记者都专门跑来采访。
这种家族奋斗史,每个老人都能讲三天三夜,就差出一本书了。
但老托马斯已经跟唯一的女儿断绝来往,不想连儿子一起丢掉。
而且最近家里的压力有多大,他是清楚的。
班尼迪克的鬓角也开始白了,分明每天都很累,收获却还是让人笑不出来。
沉默了很久之后,老托马斯才缓缓开口:
“……有些暖和点的地方,即使不用搭建大棚,花旗参也会生长得很快。”
“你们已经年纪不小了,这次由你们自己做决定吧。我不希望你们过得太辛苦,将来照顾4个孩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还有凡妮莎那边,她当年走的时候,我没给她一分钱……要是这座农场卖掉了,我也就不需要再帮你照看了,可能会去一趟纽约。”
“听说她在纽约的一家电影院当售票员,丈夫只是个邮递员,最近肯定也很难熬。她女儿考上高中了,喜欢学画画,画得不错……我需要分一笔钱给凡妮莎,差不多30万美元,应该够了……”
凡妮莎是班尼迪克的姐姐,十几年前跟老托马斯吵完架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搬去纽约生活的那位。
班尼迪克连连点头,用手握拳狠狠砸向自己的手掌,发出一声清脆的“啪!”,表情狂喜道:
“实在太好了!杰瑞他们可能还没有离开,我现在就去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见钱眼不开”的圣人?
莫妮卡甚至没有见过凡妮莎,当然有点心疼那30万,但也只是一丢丢而已。
她相信老托马斯会记得,这十几年来究竟是谁留在身边照顾、陪伴他,能拿到大部分就已经足够了。
于是,莫妮卡也开心地笑了起来,兴致勃勃地说道:
“等找个合适的时机,再去买农场的时候,一定要离大城市近一点才行!教育、医疗、超市这些都需要考虑到。”
“现在孩子们连一起玩闹的朋友都没有……简直太棒了!我再也不需要支付那些让人头疼的贷款!”
“凯勒!菲比!我们就快要搬家了!你们以后可以经常去游乐场坐滑滑梯、到超市里买东西了!”
正在打闹的姐弟俩,顿时变得无比兴奋,小男孩还高高举起双手,大喊着“耶!”
女孩菲比,则跑过来抱住妈妈的胳膊,仰着头问道:“真的吗?我可以每天都去吗?”
老托马斯无奈地挤出笑容,他其实一点也不想卖,更不想从这里搬走。
但无论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还是身边老朋友们那些残酷的例子,都在告诉他儿女们长大了之后,如果当父母的不会变通或者放手,就只会离记忆当中那些黏人又可爱的小家伙们,越来越远,最终沦为一句……“固执的老混蛋”。
看他们都很高兴,老托马斯觉得自己的想法,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重要。
他虽然能够想通,却没有心情再继续看电影了,起身说要溜达一下,出门散散心。
将平板递给班尼迪克,毛毯滑落到地上,老托马斯也没弯腰去捡。
花了点时间。
老托马斯到处闲逛,看看大棚里的那些花旗参、看看父母种下的“蓝色贵族壮丽冷杉”和枫树林,最终沿着河边小道,溜达到了枯死的老黑胡桃树边上。
自从老托马斯有记忆开始,面前的大树似乎就长这个样子。
他伸手拍了拍粗糙的树皮,微微叹气:
“我的祖父祖母、父母都陪伴过你,我和我的儿女也陪过你,这次似乎就快要告别了,我的老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