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朋从医院回来,胳膊上缠着绷带,精神反而更好了。
他推开监视器旁的椅子,喊了一嗓子。
“各部门准备。”
“马上开始第一场的拍摄!”
现场立刻动起来。
这场戏不复杂。
集安火车站出站口,沈浪饰演胡亮举着牌子,等京城来的经纪人乔衫饰演的程宫。
道具组做的牌子有讲究,白色硬纸板,黑色马克笔,正中写着“京城著名音乐经纪人程宫老师”,字歪歪扭扭,一笔一划都很用力,右下角还画了把破吉他,线条粗糙,像小学生美术作业。
沈浪站在出站口的人流里,穿着橙色修车工服,面料发旧,领口磨白了。
头发乱糟糟的,用发胶糊了个不上不下的形状。
他双手举着牌子,踮起脚,脖子伸得老长,眼神在每个出站的人身上扫过来又扫过去,带着一种找不准焦点的紧张。
大朋站在监视器后面,皱了下眉头。
不是因为不好。
是因为太对了。
他原本做好了心理准备,顶流来演喜剧,多少会放不开,需要他一点点去磨。
毕竟沈浪在外面的形象太稳了,东华帝君,广平王李椒,不是仙人就是心机深沉的皇子,没一个正经普通人。
但眼前这个,就是胡亮。
不是沈浪在演胡亮,是胡亮本人。
“Action!”
乔衫拉着行李箱走出来,西装笔挺,皮鞋锃亮,头发一丝不苟地抿到脑后,脸上挂着那种京城来的,见过世面的精英经纪人特有的淡漠。
他眼神扫过出站口密密麻麻的接机牌。
停在那块字迹歪斜的硬纸板上。
他皱了皱眉,走过去。
“你就是胡亮?”
“宫哥!!”
沈浪把牌子一扔,三步并两步冲上去,两只手死死攥住乔衫的右手,拼命摇晃着。
“宫哥你可来了!我是胡亮!集安摇滚小王子!”
乔衫被晃得差点站不稳,脸上的精英感瞬间裂开一道缝,整个人往后踉跄一步,皮箱倒了。
“行了行了,别晃了。”乔衫抽回手,理了理领带,眼神带着被冒犯后的克制,“我的五十万呢?”
沈浪的笑容僵了一下。
就一下,维持了两秒,然后他挠了挠后脑,嘿嘿一笑,眼神飘开了:
“那个……宫哥,钱的事好说,好说,好说,我先带你去住的地方。”
“住哪,酒店?”乔衫警惕地握紧拉杆。
“比酒店还好!”沈浪来了精神,一脸真诚,“我那修车厂,冬暖夏凉!晚上还能听发动机的声音找节奏!特别有氛围!”
乔衫的脸沉下来。
一点点地沉,很有层次,像是在职场磨了多年的人终于忍无可忍前的最后一次深呼吸。
“我。不住。修车厂。”每个字都咬得清楚,“我要住酒店。”
“宫哥……”沈浪扭捏了一下,语气里带着点说不清是可怜还是憨厚的东西,“实不相瞒,我现在手头有点紧。那十万块定金,是我把我爸留下的解放牌卡车卖了凑的。”
乔衫顿了一下。
“你说什么?”
“我只有十万块。”沈浪说得很坦然,眼睛没乱飘,就这么平静地看着乔衫,“剩下的四十万……”
“还没有。”
沉默。
乔衫深吸一口气,拉起皮箱,转身。
“我不干了。你这不是骗人吗?”
“宫哥!”
沈浪三步追上去,伸手扯住乔衫的胳膊,力道不小,把人硬生生拽住。
乔衫回头,就看见沈浪这张脸,帅是真帅,但帅得很不合时宜,一脸死皮赖脸的恳求,眼睛里那点东西却是实心的。
“我再加五万!不!十万!再加十万!你帮我组个乐队,办场演唱会!只要能保住大吉他,我什么都愿意干!”
乔衫停下了。
就那么站着,看着他。
沈浪也站着,没再继续讨价还价,手还攥着乔衫的胳膊,眼神里那点恳求沉下来,变成了另一种东西,有些认真的,甚至有点倔。
“宫哥,大吉他是集安的魂,是我们所有摇滚人的信仰。”
他声音不高,但很清楚。
“只要不搞大吉他,他们可以来搞我。”
“卡!这一条过了。”
大朋在监视器后面站起来,把片段拖回去,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说话。
又看了一遍。
执行导演在旁边悄声问:“导演,要不要再来一条备用?”
大朋摆摆手,没回头:“不用。一条过。”
他站了几秒,转过身,脸上的表情有些说不清楚,不完全是满意,也不完全是意外,更像一个赌对了的人,在心里悄悄把赌注收进口袋。
他是真没想到。
不是沈浪没放开,而是完全放开了,他原本最担心的那一关,根本就没出现。
沈浪进组第一天,戏服一换,摄影机一开,那个顶流的壳子自然就脱了,剩下一个扎扎实实的集安修车工,搞笑却不轻浮,狼狈却不失分寸,每个细节都落在了对的地方。
让他没想到的,是乔衫。
大朋和乔衫认识多少年了,发小,一起从《屌丝男士》摸爬滚打出来的。
乔衫的路数他闭着眼都能猜到三分,大保健,洗脚城,搞笑,这几个词几乎已经和乔衫这张脸绑定了。
观众一看到乔衫出场,肌肉记忆就条件反射地等着笑点。
但今天,乔衫演的程宫,是个精英经纪人。
西装,皮鞋,克制,淡漠。
被一个修车工拉着手腕死命晃,居然能晃出一种被冒犯后的,层次丰富的隐忍。
那种反差,让大朋在监视器前愣了整整三秒。
沈浪这个大帅哥,一本正经地搞笑,一本正经地跪舔。
乔衫这张看了就想笑的脸,一看就是演喜剧的人,反而撑起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精英人设。
两个人的外表和行为之间,各自拧着一股劲,往相反的方向走,产生了强烈的反差吗,碰在一起,就碰出了那种说不清是喜剧还是荒诞的化学反应和戏剧效果。
这种感觉非常好。
简直是神来之笔。
大朋拿起保温杯喝了口水,看向拍摄现场。
他觉得这部戏,稳了。
...
剧组收工是晚上。
路灯把集安老城区的屋顶染成昏黄,鞭炮纸屑散在废弃工厂的地面上,风一过,轻飘飘地翻滚。
沈浪把卸了妆,回到剧组下榻的酒店,顺着走廊往那扎的房间走。
敲门声刚响,门就开了。
那扎穿着粉色家居服,头发随意挽在脑后,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
看见沈浪,她眼睛一亮,接过他手里的外套:“回来了?累不累?”
“还行。”沈浪换了鞋往里走。
那扎跟着他,把他按到沙发上坐下,自己绕到他身后,两只手搭上他的肩膀,轻轻捏起来。
“我看你拍了一下午都没歇。”她手上力道拿捏得刚好,边按边说,“肩膀这么硬,还说还行。”
沈浪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由着她按。
她从肩膀捏到后颈,又顺着按到手臂,一下一下,细致得很。
按完肩膀,那扎转到前面,在沙发边蹲下来,把沈浪的腿抬到自己膝盖上,开始帮他捶腿。
她捶得很认真,不时抬头看他一眼,问一句“重不重”、“这里酸不酸”,语气里带着讨好。
沈浪半睁着眼看她,伸手捏了捏她的脸。
“你今天怎么这么乖。”
那扎打开他的手,娇嗔道:“我哪天不乖了。”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轻声说:“那……晚上还有没有力气陪我?”
沈浪看着她,一把将她从地上拉起来,拽进怀里,低头吻了下去。
“你说呢?”
吻渐渐激烈起来。
沈浪抱起她,大步走进卧室。
那扎搂着他的脖子,主动迎上去。
窗帘拉着,房间里的光线暗下来,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两人在床上纠缠了很久,直到那扎浑身酸软,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了,才停下来。
沈浪抱着她,帮她擦掉额头上的汗。
她靠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脸上满是满足的红晕。
“老公,你太厉害了。”她小声说,手指在他胸口画圈。
“不然怎么喂饱你。”沈浪笑着捏了她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