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席却是没闲心理会徐德的意见了。
检察官梁秉信,此时呼吸稍稍急促,大脑中快速思索,转瞬间,便想到当初所依据的法例,当即无视对方的抗议,沉声道:
“审判长,有关枪械的判定,依据《枪管法》第46条,原文明确规定。”
“其中,核心认定标准有三点。”
“致伤力、动力、管状物!”
“其中,动力既没规定是否具备稳定发射条件,也没规定必须存在击发装置。”
“而《凶器机械结构定性鉴定》这份回执鉴定中,也明确规定具备‘发射装置’,也就是‘管状器具’,即枪械所具备的枪管。”
这两点就是核心观点。
其中,有关上述动力...这玩意包含万象,可以说只要能制造出动力都算。
直接一举掐灭了一些可以走漏洞的违法想法,将气压、火药、机械动力、电都算了上去。
如果你设计出一把枪。
哪怕这把枪是核动力,不属于立法时所存在的所有动力来源,但只要具备动力,那么,这核动力也算。
当然,如果你能造出来,也许《枪管法》这法律就对你失效了。
此外。
至于致伤力......
“根据鉴定,凶器所爆发出的动力,明显已经超出标准的‘≥1.8/平方厘米’的判定!”
公诉席。
检察官梁秉信微微吸了口气,让自己的情绪缓解下来。
待到思绪冷静多了,梁秉信这才缓缓开口道:
“除此外,案件受害者魏田已经死亡。”
“致伤力也达成。”
“综上所述,就本案,涉案凶器与凶杀方式,均符合枪管法中鉴定标准。”
“也就是说,此凶器...本质就是一柄枪!”
一个凶器,有枪管,能杀人,有动力,这基本就是枪了。
这很符合司法从业人员的常识。
但问题来了。
“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有异议要表述。”
“有关公诉席所说,我方认为并无纰漏,但,枪管法中,还明确规定了一条‘管状器具发射’!”
被告席。
徐德此时站起身来,他只是淡淡开口说了一句,旋即缓缓顿了顿。
紧接着。
就看到徐德一只手比了个‘ok’的手势,食指和拇指比了个‘o’,另一只手则是攥住只伸出一根食指。
旋即。
徐德挑了挑眉,他试探着将食指往‘ok’里塞入,而同时间。
他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公诉人,请问。”
“导致魏田死亡的‘钢珠’...它是从‘管状器具’里发射出去的吗?”
话落。
公诉席,检察官梁秉信刚想说话,但紧接着,整个人愣住。
他嘴唇微微蠕动,面色逐渐从黄转为红,像是熟透的烧鸭。
徐德再次挑了挑眉,眉宇间可谓龙飞凤舞,他盯着这黄石黄检察官的好友,又试探着询问。
“是吗?”
“公诉方,请你方正面回答一下我方问题。”
“请问...导致魏田死亡的弹珠,是否是倚靠管状器具,从枪管中发射出去的!?”
“请你方作答!”
? 第313章 毫无争议的假肢!【二合一大章求月票!】
在自然界中,有一种拟态生物,平日里会变换自身外貌,将自己藏在环境中,令捕食者看不清,从而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
但一般情况下,大型掠食者虽也有拟态皮毛,但再怎么说,这玩意充其量就是个辅助。
而只要你足够强,这点辅助是不需要的!
人类很强,生物链的顶端。
所以,基本不需要靠特别强的伪装。
但今天,检察官梁秉信算是开眼了。
“审判台,我方有个问题,想问公诉方。”
“请问,案发过程中,导致死者魏田死亡的弹珠,是否是从《枪械稳定动能检测》所鉴定的‘管状物’发射出去,导致魏田死亡的!?”
徐德脸上露出很一副善解人意的表情,他微微站起身,睁大眼看着对方。
他的眼中。
藏有浓浓的期待!
看着梁秉信可谓望眼欲穿,可偏偏的...梁秉信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这......他.......”
检察官梁秉信起初是迟疑,进而是有些含糊,旋即,便是脸色逐渐涨红。
他心中有无数话想说。
可偏偏的,这些话到了嘴边,愣是一个字也吐不出!
整个人只能呆愣愣的瞧着满脸期待的徐德。
案发过程...有吗?
好像...好像没在这方面鉴定过啊!
这...这这这,这对吗?
梁秉信陷入到头脑风暴中,三个检察官互相面面相觑。
听审席众人则是大脑犹如被锤子猛地砸在脑袋上一般,整个人晕乎乎的。
骤然间。
公诉席虽安静下去,可一阵哄闹的声音,却随之悄然弥漫在整个庭审中。
“枪...不是枪?什么意思,被告那律师说杀人的枪不是枪!?”
“我脑子有点乱,谁能给我捋捋......”
“《枪管法》中,规定鉴定枪支的标准是什么来着?”
“公诉不是说了吗?结构、动力、致伤力,我记得好像得三条要求同时满足才行,缺一个都不行!”
“案发现场对上了啊,弹簧、死尸、枪管,甚至当初造出来就是打鸟用的,这不是枪那什么是枪?”
“.......”
整个旁听席众人脑子里满是凌乱。
说实话。
他们是想过徐德也许能从什么角度进行辩论,或是博取同情,又或是取得家属谅解之类进行减刑。
可...可实在是没想到,对方直接从根源上将案子掐灭!
公诉方说死者持枪杀人。
辩护律师开口就是这不是枪,讲道理,甚至开庭前一点风声没有,开庭后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想法可谓天马行空,令人听闻便下意识想否定。
但冷静下来,仔细想想。
如果真能证明这不是枪的话...好像还可以试着打无罪!
这一刻。
原告人席位。
“不对!”
律师王燕恍惚间好似意识到什么,看着被告的瞳孔骤然一缩,整个人浑身肌肉紧绷,双手紧握,下意识就要站起身。
她脑海中陷入纷乱。
都是高级律师,徐德仅仅只是表述了一下他的意见,王燕自然能明白其用意。
“不是枪?如果不是枪,那钢珠就不是弹丸。”
“如果不是子弹,那么...这就不具备可人为操控性质,若并非被人为所操控导致魏总死亡,那么......”
这一刻。
王燕忽的头皮发麻,整个人没忍住,下意识看向身侧的律师杜藤,开口道:
“那么。”
“魏田的死亡就和被告人李杰没关系!”
“不...或者说,哪怕是有关系,最多,也就是个意外致人死亡!”
“即便是按有罪宣判,也只能是.......”
“三年!?”
得出答案的刹那,王燕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是否为枪,这是鉴定死亡是否为李杰存在‘主观故意’的核心观点。
如果不是枪,那百分百会抹掉李杰的‘故意杀人罪’!
那第二条罪呢?也就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枪都不是了,哪还有非法持枪罪!?
总的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