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731节

  只不过......

  “我方并未偏离核心!”

  “公诉席,请问。”

  “你方所说,被告人在案发前吸食毐品属实,但...依照《刑法》,对一个驾车人员状态认定的检测,是依据的什么?”

  徐德没有犹豫,直接抛出一个问题。

  此话落下,刹那间,两个检察官脸色瞬间难看下去。

  依据是......

  “当事人在被抓捕之际,体内的定量认定标准!”

  “即:以查获当时血液(优先)/唾液的浓度作为判定依据,不以服药多久来认定;服用时间只作为案情辅助证据,不能单独用来定毒驾。”

  “其定量认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体内毒品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

  “血液吗啡、6-单乙酰吗啡阈值:≥10 ng/mL!”

  “所以,是否要定性为‘毒驾’,最终依旧要以抓捕之际的检测来定。”

  “也就是‘吗啡含量’!!!”

  徐德开口驳回对方的逻辑。

  “更是我方先前所说。”

  “现有案情,无法合理排除怀疑,不能剔除被告人赵瑞体内吗啡为‘止咳露’所生成!”

  “依照《刑法》第55条,断案三要件,应当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为其定罪!”

  一番逻辑闭环,完全合法合规的话语落下的刹那。

  被告席的律师蔡彭顿时睁大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蔡彭先是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辩护文件。

  又再次抬头看向徐德。

  最终发现......

  “赵总那边做的?”

  席位前,蔡彭没忍住低声向周围人询问。

  对方这话说的...某种程度上来讲,与他手里的辩护材料近乎不相上下!

  所以,这人难不成真被赵天河收买了?这倒也是,毕竟,律师这职业逐利,此类事件时有发生,而赵天河又完全不缺钱......

  只可惜。

  “这...不知道。”

  鸿达律所团队的律师也眼前迷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计划里没有对手反水这个预料......

  “怪了怪了......”

  蔡彭心中打起了鼓,眼睛挪到徐德身上,紧紧盯着对方,口中呢喃有词。

  那双视线,好似要看透对方一般,但眼前却始终一片迷雾。

  ......

  “综上所述。”

  “审判长,我方认为,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并不构成‘毒驾’。”

  “案件相关后果,仅仅只是一场‘交通肇事’所引发。”

  原告人席位。

  徐德说完后,便缓缓落座,没有再继续表明态度。

  只不过。

  他刚坐下,便瞧见一侧的公诉席,检察官那双宛若看死人一样的视线落在他身上。

  郑通梁秉信面色铁青,就如同一尊刚出土的兵马俑一般。

  本以为,对方不再是枪击·案里的对手,成了队友,他们能方便不少,谁承想......

  背刺也能算队友!?

  良久。

  检察官郑通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审判长,公诉方就上述问题...持保守态度。”

  “此外......我方想声明的一点是。”

  “民诉代理人席位,并不具备对刑事案件参与控辩的权限!”

  “案件受害者对其授权,仅限于民事索赔!”

  保守态度......

  也就是说,依旧认定是毒驾?

  “这......”

  审判台上。

  审判长吕广皱起眉来,眼神中闪过思绪。

  民诉席与公诉席在庭审上公然怼在一起,甚至一度逼得公诉方说‘民诉’没权限,说的话算不得真!这倒是并不常见......

  但问题在于,徐德所说确实是有理。

  无论公诉方再怎么拿检测报告认定,赵瑞在案发前几天吸过。

  但事实就是,这玩意只能充当辅证!

  举个例子。

  还是代谢问题。

  如果,你三天前喝过酒,但你身体代谢速度极其之缓,在三天后的现在,体内酒精含量依旧超标,处于‘醉酒’状态。

  那么,这时你开车撞了人,难道你可以说是三天前喝的酒,自己没醉驾吗?

  不行的,相反。

  在警方对你进行测量完酒精后,再查出‘三天前喝过酒’,如此,确定你的酒精是三天前喝酒所导致。

  最终,依旧会给你定性为‘醉驾’!

  所以。

  “辅证+证据,这才是审判依据。”

  “仅仅只有服用时间的辅证确实不足认定,需要靠血液含量中的成分才对,可成分又存疑。”

  审判长吕广皱眉,脑海中纷乱。

  “这时,因问题存疑,所以,案件应当以《刑法》第55条对待。”

  “无法排除怀疑,便是‘不构成’!”

  综上所述。

  其诉书指控的‘毒驾’因素,说句实在话,证据链上确实难以构成。

  “被告方,就本案,你方是否还有话要说?”

  吕广思来想去,最终眯了眯眼,看向被告席。

  他觉得这起案件有点蹊跷。

  真的很怪!

  本该是为委托人索赔的民诉席,竟和被告席联手打起公诉席,打了个措手不及...这很难不令人感觉里面存在什么利益勾结。

  只是......

  身为‘嫌疑’之一的律师蔡彭很明显,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不过听到回答,此时却内心浮现出些许惊喜。

  别管徐德为什么给他做‘辩护’,为什么帮被告,有没有收钱...总之,眼下‘毒驾’因素算是被彻底抹除了!

  只要不存在毒驾,那么,对他来说就是极其有利的,自己直接用便是!!!

  “审判长,我方对原告席所说表示认同。”

  律师蔡彭没有任何犹豫,直接靠近麦克风,表示自己态度。

  “并无其余异议!”

  别管面前这是不是个坑了。

  就哪怕真知道这是坑,蔡彭也得跳,毕竟他的一整套辩护逻辑虽然缜密,可却不能有任何一点被打掉,其中‘不存在毒驾因素’更是重中之重!

  既如此......

  待书记员将案件进程记录,解决掉这个问题后。

  审判长吕广再次缓缓开口道:

  “被告席。”

  “就本案公诉方指控诉书...你方是否还有其余异议?”

  案件是逐步来的,基于诉书中,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进行控辩争锋。

  郑通的指控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毒驾,而二便是......‘故意杀人’!

  换句话说。

  也就是致使这起案件,‘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只不过......

  蔡彭和法官倒是没发现。

  在法院认定‘毒驾’问题渡过后,随着公诉方提起一口气的同时......

  原告人席的徐德,此时也松了口气,嘴角不免扬了几度。

  ‘不存在毒驾因素’对蔡彭来说很重要,但同样的.......

  对自己来说也至关重要!

  而此时。

  被告席。

  蔡彭稍稍思索,便决定按照规划中推进案情,他开口回道:

  “审判长,有关诉书中,对我方委托人所描述触犯《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我方对此存在强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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