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818节

  你结婚了,但结婚的信息是在民政局里。

  婚介所只是个小店,人家哪来的信息能随时查看你的身份证?

  看不了,所以......

  “实务中,婚介所更新资料,又或是资料下架。”

  “必须当事人主动通知婚介,申请下架,婚介所内的资料才会封档整存!”

  徐德将答案脱口而出。

  听到这话,众人微微一顿,审判台上的法官有些迟疑,三人互相对视一眼。

  需要申请才会下架?

  三人是刑事法官,对此类民事事件...倒还是头一次了解,眼下竟有些迟疑起来。

  但事实就是如此。

  尤其是眼下2003年,还没有搭载完整的互联网平台,有时候,哪怕你口头告诉红娘自己结婚了,但没有书面申请.....

  那也有可能资料不会下架。

  而刘芸的资料则是其主动保留。

  换句话说.....

  “审判长,就本案,被告人婚后,却依旧在婚介所存有资料,并非是因婚介所操作失误,又或是未通知所导致。”

  “是被告人刘芸,在2003年,1月2日,登记结婚后的第二天,明确告知婚介所‘暂停牵线’!”

  说到这。

  徐德微微一顿,给了众人些许消化信息的时间。

  众人也是眉头蹙起,就连秦孟也是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暂停牵线?

  对啊,刘芸都结婚了,让红娘暂停给她介绍配偶,这听起来很合理不是?

  直到......

  徐德见众人陷入思索后,忽的再次开口,一道声音在众人耳旁响彻:

  “但是,审判长。”

  “暂停牵线≠对外资料下架!”

  暂停...不等于下架。

  当这句话落下后,众人微微一愣,转瞬间,立马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就连秦孟,也是抬头,看着徐德的脸色微微错愕。

  徐德却继续道:

  “‘红心婚介所’中,被告人刘芸并未申请关闭自身资料对外展示。”

  “仅仅只是暂停牵线联络的服务。”

  “而在婚介库中,她依旧以‘单身’的身份存留,供婚介所会员进行筛选!”

  刘芸是结婚了没错。

  可问题在于...她给婚介所的资料却显示自己未婚、单身。

  她是暂停了牵线服务也没错。

  但她并未通知婚介所自己已婚,依旧将个人资料放在婚介库内!

  “至于,被告律师认为所谓的‘贿买’行为......”

  “审判长,在法律中,贿买的定义是:【以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对价,换取他人作出特定的证言、提交特定证据、或者阻止他人作证】。”

  “而向平台,购置正常服务,并不符合所谓‘贿买’的定义!”

  说着。

  徐德微微一顿,他睁大眼睛,又掏出一本精致的册子。

  这个册子上面写着【黄金高级会员】,外貌美观,里面印着徐德的个人信息。

  “所以,我一个单身男性,身为‘红心婚介所’的高级会员。”

  “完全可以在婚介库中找寻配偶!”

  “而我看中了刘芸刘女士,所以查看她的资料难道不合理吗?”

  话落过后。

  法庭内。

  众人看着他手中高举的小本子,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异常安静。

  秦孟面色僵硬,那张毫无表情的脸略显铁青,一双视线宛若钉子般扎在对方身上。

  他是高学历精英。

  听得懂对方的话!

  向红娘提供金钱,对方提供后台隐私,提供证言,确实属于贿买。

  但......

  向平台支付公开标价的会员费不会。

  交易对象是公司,购买服务是合理的权限,而得到权限,所看到的征婚资料的内容.....

  “审判长!”

  突然的,徐德开口,一道突兀的大声呼喊脱口而出。

  “有关‘红心婚介所’内,被告人刘芸,向婚介所提供的征婚条件与案件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

  “被告人刘芸所提供的征婚主页为:高额度彩礼、独生子、愿意花钱、个人金钱条件优秀、年龄大、结婚需求急迫等!”

  “且,她的个人资料,也被主动设置为‘仅付费会员可见’。”

  钱.....

  刘芸的征婚条件,除了年纪以外全都是和钱有关的!

  不可以吗?

  可以的,完全可以。无论是婚介所,还是相亲角,又或是民间的媒婆。

  你都可以只提出仅限于金钱的征婚条件!

  甚至,到了后世你也完全可以说,自己就是奔着钱去的,嫁给金钱,或是娶个银行卡。

  但问题在于......

  嫁过去后立马离婚!

  “就本案,被告人刘芸婚前以彩礼资金作配偶筛选,婚后却并未履行婚内职责。”

  “自1月1日结婚起,至今一直分居,逼得我方当事人初婚半年,便只得申请离婚!”

  “而对方却以彩礼离婚二选一为条件驳回离婚申请。”

  说到这。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他的语气充满正气,言语铿锵有力,发动自己的攻势。

  “我方完全可以合理地认为:”

  “被告人刘芸自始至终就没有真实结婚共同生活的意愿!其结婚登记,只是达成‘非法占有彩礼’事实的幌子!”

  诈骗罪!很标准的诈骗罪!

  婚前明确目标,随后以目标筛选他人,找到符合条件的人,就直接实施诈骗手段,非法侵占对方财产。

  之后再以法例,可以‘合理地拒绝共同生活’,倒逼对方主动离婚。

  只要是对方主动提起的离婚,那么自己便成了‘白莲花’,没有‘悔婚’的意思。

  若是别的律师接手了这起案件,大概率会找不到破案角度。

  因为验证不了主观‘欺诈’!

  但徐德不一样。

  他单身,找婚介所介绍配偶很合理吧?

  介绍的过程中用权限查刘芸,难道违法吗?不,这很合法,也合乎律所的规矩。

  毕竟......

  单身男性,想了解一个资料上标注‘单身’的女性,本身就是婚介所的主要业务!

  只不过,这无数合理的行为,带上法庭凑到一起......

  “综上所述。”

  徐德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将其呼出。

  “被告人刘芸,明确构成《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

  三个字落下的刹那。

  审判区内,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刘芸,整个人睁大眼睛,愣愣地看着他。

  对方...相亲?嗯?觉得自己的资料符合他的标准?所以就让婚介所将她的资料调了过来?

  不是......

  这合理吗?

  对方是张舟的律师啊,真的合理吗!?

  骤然间。

  刘芸忽的有些慌乱,对方合不合理她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自己这些东西被合理地挖出来...那真就麻烦大了。

  ‘对了。’

  ‘律师...我还有律师。’

  ‘准红圈的大律师!单是委托费就高达12w!肯定有办法,一定有......’

  想到这。

  刘芸心跳加速,那双满是求救的视线,落在一侧的秦孟身上,满是希冀。

  只可惜......

  “什么?”

  秦孟面露错愕,眼中逐渐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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