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店伙计给他称了二十斤白面,包好,放进他的布袋子里。
然后是肉摊。
摊子上挂着几扇猪肉,肥瘦相间,看着就新鲜。叶凡在摊前站定,指着最肥的那块五花:“这怎么卖?”
“两千八一斤。”摊主是个壮实的中年汉子,手里的刀磨得锃亮。
叶凡点点头:“来五斤。”
摊主手起刀落,割下一大块五花肉,用草绳穿好,递过来。叶凡接过,提溜在手里,沉甸甸的。
他又去杂货铺买了些调料——盐、酱油、醋、花椒大料,还有火柴、肥皂之类的日用品。布袋子里塞得满满当当,手里还提着肉,往回走的时候,整个人都像个移动的杂货铺。
走到市场门口,他忽然听见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
低头一看,门口蹲着个老头,面前摆着个竹筐,筐里挤满了毛茸茸的小鸡仔。黄的、黑的、花的,挤成一团,叫声又细又脆。
“同志,买鸡不?”老头抬起头,脸上皱纹像刀刻的,“自家老母鸡孵的,好养活。”
叶凡蹲下来,伸手拨了拨那些小鸡。软软的,热乎乎的,在手心里直拱。
“多少钱一只?”
“八百。”
叶凡想了想,掏钱:“来十只。”
老头利索地给他用草编的小笼子装了十只小鸡。叶凡接过来,趁没人注意,心念一动——十只小鸡连同笼子,一起进了山河社稷图。
到了图中世界,叶凡把它们从笼子里放出来。
小鸡们一开始有点懵,挤成一团不敢动。过了一会儿,胆子大的那只开始试探着往前走两步,啄啄地上的黑土。见没什么危险,其他的也陆续散开,开始在周围溜达起来。
叶凡看着它们,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这些小东西,怕是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没过一会儿,小鸡们溜达到了湖边。看见水,它们立刻兴奋起来,挤在岸边低头啄水喝。
然后叶凡就看见了让他惊讶的一幕。
那些小鸡喝了湖水之后,肉眼可见地在长大。
,不是太明显,但也能看得见,羽毛的颜色变得鲜艳了,个头也明显大了一圈。虽然不至于一下子变成成年鸡,但这个生长速度,比外面快太多了。
照这个速度,估计六七天就能长到成年大小。
叶凡眼睛亮了。
这要是养鸡,以后还愁没肉吃?不光自己吃,拿出去卖也是一笔收入。这个年代,肉是金贵东西,普通人家一个月也吃不上几回。
不过,品种还是太单一了。
他琢磨着,下次有机会,弄点猪牛羊的小崽子进来试试。要是也能快速成长,那就彻底实现肉食自由了。
但有个问题得注意——隔离。
那些骨头泡过的水功效就这么强,万一被它们吃到骨头,养出什么怪物来,那可就麻烦了。得尽快把养殖区域隔开,不能让它们到处乱跑。
叶凡在心里把这事记下,然后出了山河社稷图。
——
回到四合院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叶凡提着东西往里走,刚进院门,就感觉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偏头一看——阎埠贵。
这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正坐在自家门口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装模作样地看着。但眼睛压根没在报纸上,一直往他这边瞟。
叶凡心里有数。
阎埠贵这人,他有了解,爱占小便宜,精于算计。他那点心思,叶凡门清。
他也不搭话,拎着东西径直往里走。
但阎埠贵的眼睛,已经死死盯住了他手里的那块肉。
那块五花肉,用草绳穿着,明晃晃地提在手里,足有五六斤。白花花的肥肉,红彤彤的瘦肉,在夕阳下泛着油光。
阎埠贵的喉结动了动。
他张了张嘴,想喊住叶凡套套近乎,看能不能沾点光。但叶凡步子快,在他开口之前,已经几步跨进自己屋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阎埠贵愣在原地,张着的嘴又闭上了。
他悻悻地站起身,收起报纸,转身进了自家屋。
——
屋里,杨瑞华正在灶台前忙活,锅里煮着棒子面粥,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阎解矿蹲在地上玩泥巴,阎解娣躺在炕上,睡得正香。
“孩他妈,”阎埠贵凑过去,压低声音,“你知道我刚才看到谁了?”
“谁啊?”杨瑞华头也不回,手里搅着粥。
“叶凡!”
杨瑞华手上动作不停:“叶凡就住咱们对面,你看到有什么稀奇的?哪天他不回来,那才是稀奇。”
“看到叶凡自然没什么稀奇的,”阎埠贵急了,“但是你知道不,刚才他进来,我真真地看到,他手里提着那么大一块肉!足有五六斤!”
他终于比划了一下。
杨瑞华的手顿了顿。
“多大?”
“这么大!”阎埠贵又比划了一下,“五花肉,肥的瘦的都有,用草绳穿着,提溜在手里。我就没见过那么大的肉!”
杨瑞华沉默了一会儿,继续搅粥。
“那有什么,”她说,语气波澜不惊,“下午他还买了些家具呢。”
“啊?”阎埠贵一愣,“家具?什么家具?”
“床,衣橱,桌椅。”杨瑞华说,“下午板车拉来的,我看见了。”
阎埠贵的眼睛瞪大了一圈。
家具可不便宜。叶凡一个刚进城的小年轻,哪来的钱?而且……
“你说他没事买家具干啥?”他凑近媳妇,“准备相亲?”
“相不相亲我不知道,”杨瑞华把粥锅从灶上端下来,“但是买家具不是正常吗?他那屋里就一张破床,不买家具,咋过日子?”
阎埠贵想了想,好像是这个理。
但他心里还是痒痒的。
那么大一块肉啊。
他在屋里转了两圈,又凑到媳妇跟前。
“孩他妈,你说叶凡这小子,一个人买那么多肉,吃得完吗?这天气虽然入秋了,但白天还挺热,放坏了怎么办?那不是糟蹋东西吗?”
杨瑞华看了他一眼。
阎埠贵那点小心思,她还能不知道?
“那你去问问看。”她把粥碗放到桌上,“这大小伙子也不会过日子,估计是在乡下没什么好吃的,突然到了城里,看见肉就控制不住了。但那么多,就算他胃口大,也吃不完。”
她顿了顿。
“要不,你让他便宜点卖点给我们?”
阎埠贵眼睛一亮,立刻点头。
“对对对,我就是这么想的!省得他放坏了浪费,咱们也沾点光,两全其美!”
杨瑞华没说话,但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在阎埠贵的熏陶下,她现在也养成了同样的习惯——看见便宜就想占,看见好处就想捞。
“该以什么理由呢?。”阎埠贵下意识点点头,思考着。
——
对面屋子里,叶凡把买回来的东西归置好,该洗的洗了,该放的放了,这才开始动手做饭。
他厨艺一般,但架不住手里有宝贝。
那骨头汤泡过的湖水,简直就是万能调料。炖什么都香,喝什么都补。今天他打算做个硬菜——东坡肉。
这做法在现代短视频平台上都烂大街了,他看过不止一遍,步骤记得清清楚楚。
五斤五花肉,搁在案板上。这年代的猪肉,肥膘比瘦的受欢迎,所以这块肥瘦相间的五花,反倒让他捡了个便宜。
叶凡把肉洗干净,开始改刀。
切成四方块,不大不小,正好一口一块。切完之后,找来棉线,每块肉都打上十字花系好——这是为了炖的时候肉不散,形状好看。
锅里放冷水,把肉块放进去,加葱姜,开火焯水。
水开后煮了五分钟,捞出来,用温水冲干净浮沫。
砂锅是今天新买的,已经洗刷干净。叶凡往里倒酱油、花雕酒,放八角、桂皮、香叶、葱姜,调料和香料一股脑都放进去。最关键的一步——他没放骨头,而是加了半瓢浸过灵骨的湖水。
那骨头效果太强,他怕惹麻烦。
为了不糊锅,他在锅底垫了个竹篾编的小篦子。然后把肉块整齐地码进去,一块一块,皮朝下,码得满满当当。
盖上盖子,把砂锅放到炉子上。
小火,慢焖。
至少一个小时。
肉焖上了,叶凡开始和面。
白面二十斤,够他吃一阵子。舀出几碗,加水,揉成面团,盖上湿布醒着。等会儿肉焖好了,馒头也该蒸上了。
他一边揉面,一边暗自摇头。
这一顿饭,五斤肉,要是让别人看见,指不定怎么说道呢。这年月,谁家不是精打细算过日子?他这一顿肉,够普通人家吃半个月了。
看来除了这四合院,还得另外找个地方才行。
要不时间一长,光是他吃饭的事,就得引起注意。他可不想被人当异类。
——
砂锅在炉子上咕嘟着。
一开始只是微微冒热气,慢慢地,热气越来越浓,香味开始飘出来。
那香味,浓得化不开。
五花肉在花雕和酱油里慢慢煨着,肥肉里的油被逼出来,和调料以及湖水混在一起,变成一种说不出的醇厚香味。八角桂皮的香,葱姜的香,肉的香,混成一团,从砂锅盖子的缝隙里钻出来,飘满屋子。
然后飘出屋子。
飘到前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