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脸颊微红,眼中带着几分羞涩。
欧羡心头一凝,忽然身子一歪,靠在苏墨肩上,含糊不清的说道:“太…太晚了,德远一人回去不安全,咱们得…得送送他啊!”
苏墨先是一愣,随即了然,连连点头道:“东翁言之有理,印举子喝了不少,一个人回去确实不妥。”
“走!去寻他...”
说着,两人转身就走,看都没看马车一眼。
盈盈坐在车上,一脸懵懂的看着他们的背影。
回过神来,盈盈看了看身旁的两个侍女,两个侍女也是一脸茫然。
她们三人都没想过,还有人二话不说转身就走的。
三人就这么被晾在了马车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欧羡两人穿过酒楼,找到了正要离去的印应飞。
此刻的印应飞正与两个好友说着话,准备步行回去。
他酒量不错,面色虽红,脚步却稳得很。
见欧羡被苏墨扶着走过来,连忙迎上去:“签判大人?您怎么在这里了?”
欧羡醉意蒙蒙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德远,你、你一人回去不安全,我……我送你!”
印应飞一愣,随即心头一暖。
他没想到这位签判大人醉成这样,还惦记着自己的安危,难怪自家兄长在家书中对他赞不绝口。
想到这里,印应飞连忙道:“不敢劳烦签判大人,在下与两位好友同路,他们送我便是。”
“那怎么行!”
欧羡摆摆手,固执的说道:“你是我至交好友的亲弟,我岂能不照顾?走走走...”
印应飞见推辞不过,便与两位好友商量了一下,决定先送欧羡回去。
反正顺路,也不耽误。
于是,一行人沿着州前大街往东走去,夜风习习,吹散了酒气,几个人边走边聊,倒也惬意。
欧羡看了看印应飞,想到自己利用他两次,有些心生愧疚,便说道:“德远,你在通州,若有什么难处,尽管来找我。”
印应飞走在欧羡身旁,想起方才在宴席上,欧羡对他百般夸赞,又提及他兄长印应雷,言语间满是真诚,现在即便自己醉成这般模样,还要护送自己,顿时感动不已。
他本以为那不过是官场上的客套,没想到这位签判大人竟是真心待他。
印应飞连忙拱手:“多谢签判大人!学生感激不尽!”
欧羡摆摆手:“叫什么大人?你我是世交,叫我景瞻兄便是。”
印应飞心中一热,重重的点了点头。
另一边,杜霆刚刚回到府上,都押司便在外求见。
待他入内,拱手行礼后便说道:“使君,欧签判心中挂念着印举子,便护送三位举子离去,似乎...忘了马车上的盈盈姑娘。”
“是忘了?还是不愿收?”杜霆喝了一口醒酒汤,言语淡漠的问道。
都押司低下头不敢回答,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卡拉米,如何能猜到欧羡的想法?
杜霆也没有为难都押司只是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
都押司如临大赦,拱了拱手便退了下去。
杜霆则在心中暗暗思索起来:
这欧景瞻年纪轻轻,不图财、不图色,莫非是个图名之辈?
不对不对,若是个图名之辈,今晚在宴席之上,就会顺势同意作词写诗,而不是推出一个印应飞来挡枪。
“不图财、不图色、不图名...这年轻人,难不成真的是个心怀天下的君子?”
想到这里,杜霆不禁心头一沉,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这么纯粹的士大夫了。
“还是再观察些时日吧!...”
第二日一大早,欧羡换成了绯色官袍,第一站并非州府,而是前往了祠庙祭拜。
这是官员到任流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为的就是体现“神道设教”的治理理念。
何为神道设教?
《易经·观卦》有云: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圣人治理天下,不靠严刑峻法直接强迫,而是借‘天道’之权威来治理,伦理、法律、礼仪乃天道法则。
如此一来,人们服从的是‘天道’,是接受圣人的教化。
这也是种花家对‘天人合一’思想在政治上的具体应用方式。
而南宋,正是相当重视这个传统的时代。
究其原因,还得感谢赵九妹。
当年赵九妹在靖康之变后仓促即位,为巩固政权,积极利用宗教神化皇权,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泥马渡康王’的传说了。
故事也很简单,传闻九妹赴金营为人质,金兵押其北上,途中九妹脱逃,逃至磁州时,夜宿崔府君庙内,梦神人告知金兵将至,九妹惊醒,见庙外已备有马匹,遂乘马狂奔。
这匹马居然载着九妹渡过黄河的一条支流,过河后即化为泥塑之马。
虽然听起来有点像骂人,但谁让朴素的老百姓们就信这一套呢?
之后上行下效,地方官员到任也要先整一波才行。
欧羡第一站要去的便是文昌庙,先祭拜掌管文运的文昌帝君,以表达自己对文治的重视。
然后再去城隍庙,行一跪三叩首之礼,并宣读祭文,这是向地方守护神宣告自己的到来并接受监督。
完成参拜之后,便回到衙门,站在仪门前,朝着临安的方向行三跪九叩首大礼。
这是向皇帝远程述职,象征性的表明自己受皇命而来。
完成这一步后,欧羡才能进入公堂,进行第三步·拜印。
也就是对着官印行一跪三叩首礼。
欧羡单纯的以为这是为了表达为官者对官职的重视与对权力的谨慎。
结果苏墨告诉他,因为官印之中有‘祛邪镇妖’的法力,拜官印便可让官印知道自己换了主人,今后就会守护新主人......
欧羡都特么惊呆了,好一个‘政教’合一啊!
走完拜印这一步,欧羡总算能够进入自己的办公室了。
作为一个地级市的二把手,办公室自然要...人多多啦!
判官陈方、推官陆仲元站在签厅门口,拱手作揖道:“下官恭迎签判大人。”
欧羡拱手回礼,含笑道:“两位同僚,往后共事一处,还望同心协力,共襄州务。”
两人听得此言,纷纷点头应下。
待欧羡进入签厅落座后,陈方便端来了一叠文公,放在欧羡桌上,拱手道:“大人,这是近来州内发生的刑狱案件,需要大人定夺。”
“好。”欧羡应了一声,拿起第一份阅读起来。
静海县沙坪镇蔡姓女夜游,妆面涂白,披发着白衣,藏于树后,待行人至,忽跃出作诡啸。
路人惊散,女大笑以为乐。
一日,壮士熊氏过,女复跃出,男不为所动,反扑而淫之。
事后被执,熊氏曰:“彼既扮诡,吾以为真诡。诡者,人所畏也,吾不畏诡,故行房事,何罪之有?”
静海知县判曰:男未婚女未嫁,既是误会,可行两家之好。
欧羡:......
这是什么玩意儿!
南宋的女人也这么闲么?
半夜没事扮鬼玩,结果还被人当鬼给那啥了......
再往下看,是推官陆仲元的拟判:
蔡氏夜妆作鬼,惊骇行人,实为扰乱地方、悖逆人伦之举。
然蔡氏虽顽劣,其罪在‘戏’,非可侵凌之由也。
熊氏夜行,见诡而淫之。
按《宋刑统·杂律》:诸强见者,妇人无夫,徒二年半。有夫者,流三千里。
今熊氏持其‘误认’之说,实为狡辩!
诡无形质,焉能行男女之事?
见人形而恣行兽欲,其强见之实,昭然若揭。
所谓‘不畏诡而淫之’,正是欺其为弱女,其心可诛。
惟蔡氏自取其辱,其扮诡惑众,实为此案之端。
虽法无可贷其被辱之惨,然于情于理,亦当杖责二十,以儆效尤,发付本家,严加管束。
熊氏强见之罪成立,决脊杖二十,配邻州。
欧羡看完之后,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推官陆仲元,单从这段判词就能看出,这是个头脑清醒、逻辑严谨、精通律法之人,隐隐还有几分刚正不阿之感。
如此人才,可以多接触接触。
陆仲元察觉到了欧羡的目光,不由得抬头看来,露出疑惑之情。
欧羡却是笑了笑,在他的判词后写了一个‘准’字,又批了一行小字:
推官拟判公允,静海知县以此案为‘误会’,有意促两家之好,实属糊涂。
男女婚嫁,关乎两家终身,岂可因一桩暴行强作姻亲?
此例一开,后患无穷。
本签判已阅,依推官所判行。
随着欧羡的判词写好,这个案件在地级市已经定性,没有翻案的可能。
接下来需要将案件送往省级司法单位复核,确认无误之后,便可执行了。
而通州签判的上一级,便是淮南东路提刑司。
在南宋,只有死刑需要提刑司复核,再上报朝廷刑部备案,方可执行。
这种奇葩案子,一般也就在提刑司过一道。
一天下来,欧羡处理了三十余起案件,盗窃、欺诈、盗墓、斗殴等等,可谓五花八门。
他一份份翻阅,逐一下笔批注,渐渐对通州的治安状况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只是令欧羡意外的是,这三十余起案件之中,竟没有一件涉及江湖仇杀。
要知道通州可是地处宋蒙前线,又兼盐业繁盛,各方势力交错,江湖恩怨应是家常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