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望素来与张让关系亲近,此事有张让的参与吗?赵忠心中犹疑不安,他打算回头再与孙仑确认一下。
之后,赵忠才让渠穆交待清楚他的同谋,并一一记录。
待渠穆交待清楚,赵忠问道:“写完了?”
“写完了,不知赵公打算如何救我啊!”
赵忠没有回答,喊道:“来人!”
在外的冗从们立马开门进来。
“让渠常侍签字画押。”
画押不是确认了他的罪行了吗?渠穆惊慌道:“赵公,公方才答应要救我的啊”
“我答应你什么了?”
赵忠已经得到了所有他想得到的消息,面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渠穆,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说道:“你以为你是怎么暴露的?这事已经上达天听了!”
牵扯到他手底下的孙仑,不落井下石就已经是他赵忠道德高尚了。
还指望自己救他?净想美事呢!
渠穆整个人都软成了一摊泥,再也体面不了了。
他听闻皇帝都知道了,便明白他已无幸免之理。
可赵忠从进门时的表现开始就让他误以为自己还有希望,那他方才的表现……
渠穆看向赵忠,然后飞快地低下头去,藏住了眸中的怨恨。
……
“陛下,渠穆这个不忠不孝之辈就是这样说的,他枉顾陛下对他的恩德,辜负了先帝对他的信重,罪该万死。”
刘辩问道:“赵公,宦官们真如渠穆所说,除了钱就没别的奔头了吗?”
赵忠早有准备,回答道:“陛下,渠穆此乃诛心之言,他为中常侍,生能得享荣耀,衣食无忧,若不犯此大罪,身后事亦是无忧。寻常宦官往往忧心平日里的衣食与老去时的归处,并无渠穆的贪心。”
刘辩闻言只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在他看来,渠穆与孙仑绝不是个例。
赵忠继续说道:“陛下,臣御下不严,致使手下除了孙仑这样的奸贼,请陛下治罪!”
刘辩颔首,道:“赵公不必妄自菲薄,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此乃是孙仑之过,且若无赵公在,焉能如此快地堪破此案?”
“臣,谢陛下宽宥!”
从始至终,赵忠都没有得到皇帝对如何处置渠穆的明确决定。
而赵忠离开之后,刘辩看着此案的卷宗,其中一页记录了渠穆和孙仑这两个为首者在这数月以来倒卖宫中器物所得的贼赃。
刘辩将此页取出,用朱笔在两笔数目旁边分别又写了一笔。
之后也未将此页放回去。
皇宫之中没有秘密。
等到次日,中常侍渠穆进了黄门北寺诏狱的消息和他的罪行就已经流传开来。
说得有鼻子有眼,就好像说话的人正在现场一样。
连渠穆和孙仑所获得的脏钱的数目都明确到了分别为五十余万钱和三十余万钱。
第三日,御史台已经就此事上书了。
其中最有嘴炮实力的侍御史孔融与边让连连上书,要求将渠穆、孙仑等宦官严加治罪,以儆效尤。
按照刘辩的理解,渠穆他们倒卖的宫中器物实则在生产环节就没有被打上宫中的标记,他们的罪责更近似贪污。
第204章 怎么不算呢
随后刘辩便以自己的理解批复了奏书,他参照以往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以渠穆和孙仑的官爵,他们完全可以交钱赎罪。
起码他现在不打算动用皇帝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毕竟,法律嘛,不正是用在这种时候的嘛!
已经由鸿胪卿转为廷尉卿的董卓不甘寂寞,也上了一封奏书。他忠心地表示渠穆和孙仑一定不止贪了这么些钱。
他大胆地提出了假设,之所以只有这点钱,要么是黄门北寺诏狱的人能力不足,要么就是又有人贪了皇帝陛下的钱。
并提出了同样大胆的验证方式——
董卓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把渠穆移送到他的廷尉诏狱,他绝对让渠穆把他贪的一钱不差的全都吐出来。
刘辩不得不肯定董卓追求进步的方向很对。
他毫不怀疑董卓在此方面的天赋。
但在外面流传的钱少不少刘辩自己能不知道吗?
他将董卓的奏书放到一边,拿出了另一份册子,继续看了起来。
此册上记录了驳议三十篇,被分门别类,共记录了八十二事,皆是针对汉律在实际施行中所产生的乱象从经典和法理上进行辩驳。
汉律承自秦法,看似公平,实则一点也不公正。
做同样一件触犯律法的事情,身份不同的两个人有相同的罪名,却也有不同的处罚,更别说还有罚金抵罪一说。
至于执行法律的人……
如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可太大了。
民主灯塔通过陪审团投票,可以让前任大统领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为一场连发生在哪一年都不清楚的强奸案负民事责任。
这怎么不算是民主法治呢。
而今以郡守国相为主体的汉家官吏行使起权力来,比之丝毫不让半分。
杀人是死罪,但若是为孝义杀人,便能减轻罪责,从轻判罚。
甚至逐渐发展到都不用为孝义杀人,但凡凶手的父母兄弟中有一个人愿意主动站出来为凶手替死,便能成为从轻发落的理由了。
当然,最后两个人都是不用死的。
抛开受害者不谈,这种皆大欢喜的结局……又怎么不是在培养社会良好道德风气呢。
毕竟,有人失去什么了吗?
刘辩再次看完一篇驳议,小黄门来报,他要诏见的侍中荀爽已经在等候了。
刘辩先问道:“荀公,应仲远所献的阐述律法之文章,公以为如何?”
刘辩手中所拿着的驳议就来自于陈留国相应劭应仲远,驳议实际上只相当于番外,而正文则是应劭将家中传了数代的家学整理归纳,并结合了自身的所学所用,共计二百五十篇。
荀爽很肯定地称赞道:“如能有应仲远相助,臣以为,新律及其疏议可在岁末前修订完成。”
荀爽这么称赞是有原因的,他不缺大略,却独独缺乏地方为政经验,在重修汉律时他自己都意识到了这一点。
因为皇帝对于新汉律的要求不仅仅是明确法律条文,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注解,用以作为官员判罚的依据。
过去荀爽在面对疏议的注解时,总要多加思考,防止其他学派的人在其中夹杂私货,为此,他头发都掉了不少。
应劭家学渊源,观念与荀爽十分相似,能帮助荀爽弥补他最大的短板。
刘辩道:“荀公放心,朕已经向应仲远下了调令。”
“不过在他来之前,有些事已经可以定下了。”
荀爽拜道:“唯!”
次日朝会,御史中丞袁基不等他手底下的跳得最高的孔融和边让开口,当先上奏,以赃满三十万,请斩中常侍渠穆、小黄门孙仑。
主官当先开口,定下了基调。
原本各自准备了一大幅长篇大论的侍御史孔融、边让齐齐跟进。
墙倒众人推,且今上的作风朝臣们逐渐了解了,只能说不愧是先帝选中的太子,颇有先帝之风。
早两年还有小道消息,说是先帝认为今上不类己,但现在,朝臣们普遍认为这是扯淡。
也就是今上在勤政这一点上与先帝截然相反——字面意义上的,先帝初掌权时一度五日一次处理尚书事——
朝臣们明白,用贪赃的罪名去抨击已确认贪赃的宦官,是一件高收益零风险的事。
“陛下,臣以为……”
甚至都不需要有人私下组织。
说着说着,侍中荀爽忽然起身。
他上奏道:“陛下,臣奉命重修律法,见过往所记录之例比于贪赃一罪处罚并无定制,多有矛盾之处。今有此案,臣以为或可以此案作为新律之例比。”
“贪赃者,国之硕鼠也,臣以为,当以此案震慑宵小。”
话中虽无杀字,但他说起来却杀气腾腾。
荀爽素有名望,他一开口,又带动了一批响应他观点的朝臣。
“臣附议!”
边让与孔融接连赞同荀爽。
孔融更进一步地言道:“陛下,臣以为三十万钱亦高矣,五口之家,一岁所费不过万余钱。以此为界,足矣。”
孔融没有贪赃的打算,将死刑的界线放在一万钱说的是理直气壮。
马上就有看孔融不爽的朝臣驳斥道:“孔文举不知粮价几何?以今岁之粮价,尚需万五千钱。”
“陛下,臣乃是以官价折算的!”
“陛下,臣说的是时价!”
眼见着马上就要偏题了,而且还是个经不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官员被折成钱的一半俸禄都是按照官价一百钱一石来少算的。
荀爽再度站了出来,将话题引入正轨。
不过孔融所说一万钱的事他就没提了。
稍后,见气氛铺垫地差不多了,刘辩问道:“廷尉卿怎么看?”
董卓出席答道:“陛下,臣以为,此案当为新律贪赃罪之定例。”
“卢师总领重修汉律事,以为此议如何?”
卢植一锤定音:“陛下,臣以为此议甚好,愿行之。”
但刘辩并未立刻答应,而是又问了一遍朝臣:“众卿可有异议?”
没有异议那就是都同意了,毕竟有异议的都是阉党哦。
即便刘辩是与人唱了双簧,但朝臣们的同意又怎么不算同意呢。
毕竟,这种场合的同意是取消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