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第105节

古美门看着那位叫做北原的年轻律师。

青叶台公寓和百乐滋味餐饮会社仅仅只是给对手的开胃菜。

并且,也仅是开胃菜的一部分。

要等到对手全部撑过自己准备的开胃菜之后,才能决定,面前的这位对手,是否有资格与自己在法庭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一较高下。

古美门看着真知子已经一副心理被对方击溃的样子,知道她无法再在这起官司起到作用了。

真是麻烦呐。

开胃菜的上菜,还是得自己来了。

古美门调整了一下自己的领带,随即站了起来……

第二百零四章 不动产权证

随着古美门站了起来,大律师那种特有的威压气场,立刻从他的身上散发,笼罩住全场,形成了一种极强的压迫感,让人不得不心生一种畏怖之感。

古美门一脸轻松的样子,开口道,“被告代理人先行发表如下答辩意见。我们认为,原告高井雅彦无权就本案提起排除妨害之诉。请裁判长注意对方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还有土地所有权。在地上建筑物所有权那一栏,载明所有者为高井雅彦。然而,请裁判长注意土地所有权那一栏,所记载的姓名。”

古美门拿着一张不动产权权利证书的复印件,展示在法庭。却见在权利证书的复印纸上,土地所有权载明的姓名,却是几个大字——高井安宏。

这位头发梳得光鲜亮丽的大律师,挥舞着这张不动产权利证书的复印件,说道,“高井安宏是原告的父亲。经查,原告之父,已于去年逝世。其遗产继承程序尚在办理之中。从该不动产持有的历史记录来看,地上建筑物和土地所有权在此前,均为高井安宏所有。后地上建筑物在其生前转移至原告高井名下。现土地所有权仍登记安宏名下,而非高井名下。不动产的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就本案之中,将军大酒店疑似逾越地界侵占的是土地。然而,从不动产权利证书来看,原告高井尚未成为土地所有权人,其只拥有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遗产继承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提出排除妨害之诉,应当是土地所有权人。据此,原告高井应当等待遗产继承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向法庭提出诉讼。”

古美门说完之后,微微欠身,宛如一个绅士,收起方才起舞的步伐。

转瞬之间,这位大律师再度向原告抛出一个棘手的问题。

原告高井的父亲安宏旅居西洋,是在西洋逝世。因此,这涉及到跨境遗产继承事宜。此前,东洋曾经发生过在跨境继承事宜上,有继承人利用两地信息未互通,进行伪造文件,骗取遗产继承的事情。

该事发生之后,跨境继承遗产所需要的证明材料骤然之间增多,且审批手续变得极为严格。再加上,土地过户所需材料本身就繁多,两相叠加在一起,使得程序异常繁琐。因此,目前在A58233507号的产权证上,高井拥有的仍然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仍然登记在其已逝的父亲名下。

考虑到当前跨境遗产继承办理的难度,如果真的要让高井回去办完遗产继承手续,再来提起诉讼,恐怕又是会被拖上几年。

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能否提出排除妨害之诉?

这样一个刁钻至极的问题,被放在了原告律师面前。

旁听席上的听众,几乎都已经为被告席的那位古美门律师深深地震惊了。从最开始引入那两位第三人,再到现在提出原告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对面那两位看起来不过才大学毕业没几年的年轻律师,在大律师的进攻还能够撑住多久?

听到古美门这么说,宫川顿时忍不住站了起来,她两道峨眉轻轻抖动,像是因为对面这位胜率百分百的律师过分的颠倒黑白的能力,而感到内心有些生气。只见得这位美人律师说道:

“即使原告高井不是土地所有权人,但他作为其父亲遗产的继承人,当然有权提起相关诉讼。作为继承人,其作为将来遗产的概括继受者,承接涉案的A568013号土地的权利与义务。涉案的A568013号土地被侵占的情况,必然影响其民事权益。”

“再退一步说。即使不从遗产继承人的角度来看,我当事人高井作为遗产的管理人,也有权提起诉讼。高井为父亲独子,其母亲亦已逝世。其既是遗产的继承人,又是遗产的管理人。依据民法规定,遗产管理人有权采取措施防止遗产的损毁和灭失。现将军大酒店立柱逾越地界,侵占高井父亲遗产。作为遗产管理人,高井在法律上绝对有权提起排除妨害之诉。”

宫川美目微瞪,踏上一步,带着一鼓气冲冲的力劲,如同像是连发炮弹一样将她的观点倾泻而出。

古美门看着面前这位“不自量力”前来挑战自己的女律师,微微笑道,“既然你是从遗产的角度来看待问题。那么本案侵犯的民事权益应当是高井的继承权。而现在的案由是排除妨害纠纷。你们诉请保护的民事权益却是物权。请你向法庭申请更改案由之后,再站在法庭上,来同我辩论。”

【民事案件的案由】

【所谓案由,是一个民事诉讼的分类。例如,一个土地侵权纠纷的案由,就是排除妨害纠纷。尽管从法律上讲案由仅仅只是一个案件的分类,但在实践之中,民事案件的案由却会对诉讼的走向产生无比巨大的影响。案由确定了一个案件的性质,决定了诉讼请求的类型,决定了举证的方向和要件。例如,如果一个人因为商场购买产品发生缺陷,而受伤。那么其案由可以选择合同纠纷,也可以选择侵权纠纷。不同类型的案由,将决定了其案件接下来的走向】

古美门轻飘飘地一番话,如同一根沾染着致命毒药的羽毛。

只是在空中缓缓飘荡,却能在刹那间夺去他人的性命。

在听到要改案由的刹那,宫川面色猛地一僵,整副身躯顿时愣住了。方才,她还自信满满地以为这番话,能够将面前这位讨人厌的律师给驳倒。然而,却根本没想到这番话,让她露出了更大的破绽。

是的,如果从遗产的角度来论证诉权成立的话,这桩案件就变起一起继承权被侵害案件,而不是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了。

那……那整个案件就要重头开始了。

再联想到现在跨境遗产继承相关材料的办理难度,整个案件势必陷入永无止境的拖延。种种可能的糟糕后果,涌入宫川的脑海之中,她的脸立刻煞白起来。

在见到被告大律师转瞬之间完成了对原告女律师的反驳之后,法庭内的不少人目光已经对古美门充满了惊叹。随后,旁听者的视线又落到了原告席上,带着些许同情,仿佛在感慨着两边巨大的实力差异。

今西看着自己的女儿受挫,眉头微微抖了抖。然而,这种激烈的交锋,却也令他逐渐代入了这场庭审。今西深沉的双目,望着那个北原的身影,好奇起来,那个在川本高速案件中击败他的那个野小子,究竟会怎样应对这个问题。

第二百零五章 法律学与工程学

法庭上秋风萧瑟,肃杀之意从四面八方传来。宫川站在原地,不知道已如何反应才好。刚刚她是闯了大祸,轻率脱口而出的反驳,被对方抓住破绽反而成了己方极大的不利之处。其实这并不能怪她,若是在平常的案件之中,宫川作的那一番反驳,恐怕还要算作是一段精彩的发言。

然而,此刻她面对的却是古美门——一个恐怖之至的对手。只要有一丝一毫的不慎以及漏洞,都将酿成倾覆悬崖的惨烈后果。

法庭上的白灯照射,晃刺着美人双眼。隐约之间,这种不真实感竟让宫川觉得仿佛身处十面埋伏之中。

就在这时,只见得美人身后的那位男律师悄然站起,抖了抖自己的西装外套,来到宫川的身后,轻声附耳道:

“我来。”

北原的声音,猝不及防地从宫川的耳边传来。

那幽幽地气息,像是在轻轻地抚摸着美人的耳垂,让她的内心平静下来。

北原向前一步,站在宫川的身前,双眼看向位于被告席前的古美门。在脚步往前迈出的那一刻,皮鞋仿佛在审判庭的地面溅起阵阵涟漪。已而,这涟漪不断扩大,变得波涛汹涌,击打在岩石的浪花,愈变愈大,海面的大风变得狂猛,掀起前所未有的滔天巨浪。整个法庭的氛围,在这一瞬间,竟仿佛因为这位年轻男律师朝前迈进一步而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改变。

古美门的目光同样冷冷地落在了对面的这个男律师身上。久经战场的古美门从这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身上嗅到了杀机。这股杀机被很好地隐藏在了他看似无害的外表下。从最开始的调解会、再到邻地通行权官司在消防通道问题上的短暂交手,再到如今两人相对而立。这个年轻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正在说明:

他是一个高度危险的律师。

法庭上,北原和古美门在各自的席位面前站着,相顾而视,犹如两位武士在决斗之前,握着各自锋利的秘传宝刀,在揣测着对方接下来的格斗刀技。彼此之间强大的气场,仿佛在空中激荡碰撞,在眼睛所看不见的地方,擦碰出明亮的火花。

旁听席上的听众见到原告那位男律师泰然自若的神态,不由得都有点懵了,似乎并不明白为何他会如此淡定。而一些感觉敏锐的人,已经注意到了法庭的气氛在悄然间发生着变化。

下一秒。

只见得北原的声音道,“将军大酒店的立柱之下,铺设着人行道。所侵占之地上已有相应人工施工的建造物,而非裸地。因此,纵然我当事人高井只拥有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但相关的人行道等建造物被酒店侵占,亦应当视为对高井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侵害。故原告有权提起排除妨害之诉。”

北原稳稳站在原告席的前方,一股大将风范,从中散发出来,在面对古美门这样强大之极的对手,仍然保持一种近乎于非人类的沉稳。

古美门目光深沉,几乎在北原话音刚落下的一秒钟之内,便反驳道:“原告律师方才的论述,是将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区别相混淆,把人行道设施,错误地归为了建筑物。”

这位头发梳得奶油小生般的大律师,带着一副轻松的表情在法庭上漫步起来,“原告拥有的只是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所谓建筑物指的应是一般民众进行生产、生活、经营、娱乐或将物品进行储存等等的工程场所。而构筑物则是民众并不直接从事上列活动的工程场所。”

“这个定义听起来似乎很绕。但是,其中的核心区别很简单。那就是,凡是人们会长时间停留的场所便是建筑物,凡是不会长时间停留的场所便是构筑物。人行道作为一个通行设施,显然行人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长时间地停留在原地。人行道的正确归类应当为构筑物,而非建筑物。”

“因此,纵然人行道设施遭到酒店大立柱侵入。但因人行道不能被归类为建筑物,原告高井的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未遭受侵害。遭受侵害的依然是土地所有权。据此,原告仍然就本案的所谓侵占行为,缺乏诉权。”

古美门的声音回响在法庭之上,听到此番话的人们刹那之间都惊呆了。今西坐在旁听席,也不由得为这位胜率百分百的律师所折服。没想到,古美门竟然能够继续向下深挖,挖出建筑物与构筑物区别,并且以此来还击对手。这番还击,实在太过精妙。

想到这里,今西不由得又感叹起自己的好运气。在过去的执业生涯中,竟然没有在法庭上对过古美门,这真的是太过幸运。

今西的目光不由得回到那个野小子。这次,他还能应对吗?

却见法庭之上。北原依旧不慌不忙,像是古美门的还击没有对其造成任何影响,从容驳斥道:“被告律师将法律上的‘建筑物’与工程学意义上的‘建筑物’相混淆。不恰当的限缩了法律用语,缩小了被告高井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范围。”

“道路应当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来看待,是建筑物范围向外延伸的一个部分。建筑物附属设施遭到侵占的,应当认定建筑物也遭到侵占。”

“况且。”北原微微冷笑道,像是发现了面前这位胜率百分百大律师话中的一个漏洞,“请裁判长注意。不动产权证采取的是二分法。即土地所有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除此以外,不动产权证并没有记明什么地上构筑物所有权,而是仅以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泛指地面上的一切工程设施。”

“尽管此处的法律用语与工程学上的‘建筑物’术语,并不相同,但是从不动产权证上的二分法就可以看出,此处法律用语的真实意思对应的工程学用语应当是——”

北原微微停顿了一下,随后笑道,“‘地上附着物’。所谓地上附着物,即是指在地面的一切人工固定物。对不动产权证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正确理解应当是地面的一切人工固定物的所有权。否则按照古美门律师的解释——沟渠、管道、排水等等这些附着于土地上的设施,其既不属于土地,又不属于建筑物,难道它们的所有权就就此空置,无法体现出来?这显然是荒谬的。”

“综上。虽我当事人高井只拥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但将军大酒店立柱侵占了土地之上的人行道设施,对地上的人工固定物亦造成了侵害。据此,应当认为原告高井的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也遭到侵害。故原告高井有权就涉案酒店立柱侵占一事,向法院诉请排除妨害!!”北原向前迈出一步,高声说道。

第二百零六章 谜语

法庭上安静得令人感到可怕。那两个相对而立的身影中间,仿佛有着强烈的漩涡气流在不断刮起,“滋啦啦”的作响,只要胆敢靠近他们,就会被紊乱的气流撕扯得粉身碎骨。这两个大律师的气场,在这一瞬间,震慑了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除了还手握权柄的法官,还能够安坐于审判席之外,其他人莫不被这气势所压住。

旁听席上的听者已经彻底迷失在两位律师的巧言令色之中,像是误入了茂密的巨大森林,鸟叫、虫鸣、令人眩晕的日光,让人彻底失去方向感,永久的困陷在无法寻得出路的林海之中。市民已经分不清楚,究竟何者的看法才是正确的。

单独地拎出任何一方的看法来,他们都觉得是无比的正确,像欧式几何的公理,都推演出了唯一正确的结论。然而,偏偏这两个彼此之间矛盾的看法,却是这样同时出现在大家的眼前。不少人越是细加品味,越是感到头疼,仿佛眼中存在了一个内角和大于一百八十度的三角形,冲击着脑部的神经。

此刻,许多听者已经沉浸在了大律师的碰撞之中,竟甚已经忘了原告那边的那位男律师,仅仅只是一位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在场的听者都生出了一种错觉,刚才那场碰撞仿佛都是由两位资深的大律师在对峙。

只要少数的听者,回过神来以后,看着原告席的那位男律师,才惊诧的发现这位年轻人所完成的壮举。

旁听席上,今西的眼角因为紧紧注视着法庭上的身影,现出了更多的皱纹,他的瞳孔内倒映着北原的身影。今西是真的没想到,那个小子居然能够再度反应过来。平心而论,如果将他换到北原的那个位置,面对古美门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区分,他多半就可能就此卡壳,说一些庭后补充书面意见云云。

然而,那个小子还是做到了。

从川本高速案,到现在,这个小子一直都在做到。

今西发现他真的看不透面前这个叫做北原的年轻人。

法庭上的时针,不断在以一种微小的角度在旋转。今天上午10点半开庭。没想到,仅仅只是开头宣读起诉状和答辩阶段,就已经发生了如此激烈和漫长的驳火。在经历了同真知子和古美门的交锋之后,午日的猛烈阳光已经照射在了审判大楼的外墙,激起了强烈的反光。

江田法官看了看庭上的时钟,又和身边年长的裁判官交头耳语。那低沉的谈论声不断从高耸而立的审判台上传来。手握权柄的裁判者究竟会做出怎样的决断?这个问题牵动着法庭内的听者。在低语声结束之后,江田法官望向法庭上的两边代理人,宣布道:

“现在法庭宣布休庭。下午2点30分,再度开庭审理。”

随后,法槌敲下——

“咔!”

法庭没有就高井的诉权做出任何判断或者决定,只是宣布下午再度开庭审理。从理论上讲,即使裁判所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再驳回起诉,亦不存在问题。一时之间,法庭的真实想法顿时让人捉摸不透起来。

他们究竟是认可高井的诉权?还是不认可?继续开庭,只是为了照顾这桩案件的舆论关注度,让庭审的流程全部走完,还是说他们真的认可高井的诉权?

此刻,一切都像是一个谜团。

像是一阵巨大的迷雾,笼罩着这间607号审判庭。

法庭那近乎故意闪躲的姿态,更加激起了在场人士的极大好奇心。在法槌砸响的瞬间,整个审判庭,便立刻喧嚣起来。市民之间彼此高谈阔论着对于方才两位律师的看法,不断地交流自己的想法。有的人,甚至一时之间被激发起了想当律师的瘾,直接你一言,我一语的辩论起来。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回响在法庭内,一些气度不够大的市民,则因为彼此不同的意见而争得面红耳赤。而少数一些同为法律业界的人,则已经顾不上欣赏庭上精湛的法律论述,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在今后的庭审,不要对上那犹如恶魔般的两位男律师。

法庭没有宣布诉权问题的结果,固然是激起了听者的好奇心,使他们更加饶有兴致地谈论问题。然而,这种秘而不宣的姿态,却对双方的律师来说,是一种高度重压的心理折磨。尤其是对于原告律师而言。

如果,法庭已经否认了他们的诉权,但是依旧进行法庭调查,依旧进行法庭辩论,那无异于是在耍猴。一般而言,这种状况并不会发生。因为对于法官而言,可以驳回的起诉,但依旧进行开庭审理,那无异于是在浪费他们的时间和精力。

然而,偏生眼下,这种情况却有可能发生。

考虑到这桩案件的影响力,法庭不会草草地直接驳回起诉了事。

至少也要等戏全部做完以后,才进行驳回。

这种压力像是钢丝一样,绞向原告席的那对年轻男女。

原告那边的女律师,她的面庞的肌肤本就已经白皙,此刻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那张颇动人和漂亮的脸庞,此刻竟也显得有些惨白,失去血色。

然而,即使是如此,也必须得接受。

法庭的威严,无人能够挑战。

只要是在程序允许的合法范围内,法庭就可以自由的进行裁量。

当它要你承担这样的精神折磨时,那你便只能默默地忍受。

此时此刻,对于三方的律师而言,没有一方是轻松的。原告方的律师,必须要顶着可能诉权其实早已被法庭否决的精神压力,继续开庭。而第三人的律师,则必须要顶着他们亦有可能因为参与本案而要承担的不利法律责任。而对于被告方的律师而言,案件也即将进入对于他们来说,最为不利的实体审理阶段。毕竟白纸黑字,还有公证书公证的土地侵权,已经近似于铁证如山。

这个世界便是这样。

它从来不会让凡人过得轻松和愉悦。

哪怕是在他们最为恣意和放纵的时刻,也要想办法生出一些乱子,扰乱他们难得的享乐时刻。

如山一般的压力,就这样倾倒在每一位参与诉讼的律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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