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女来时不纳粮 第317节

  “瞄准了!可不要手抖!”怒喝一声,莫尔蒙挥下手中的旗帜,三名火球法师齐齐后撤一步,“发射!”

  “咚!”

  弩车旁的士兵则高高举起了击锤,狠狠地砸了下去。

  七颗火球与三颗红龙息火球从战阵中升起,拖曳出火焰的尾巴,如彗星划过天空。

  他们追逐着,燃烧着,火焰滴落如雪花般飘落在地上,俯冲向了教会军的阵地。

  和救世军中要求的绝对安静不同,阿尔曼的教会军是一片嘈杂的低语。

  他们并没有注意法师们的动作,毕竟那么远的距离,什么法术能丢得过来?

  他们忙着谈话、抱怨甚至是争吵,直到几个人不经意间抬头,发现天空中那一抹刺眼的红光。

  “那是……你们快看!”

  他们的表情瞬间僵住,眼睛瞪大,

  随着更多人察觉到异样,仰望的人开始增多,杂乱的声音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

  所有卫兵们都瞪大了双眼,嘴巴微张,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要知道,他们的邓贾尔方阵就是密集的大方阵,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不过一肘甚至是肩并肩的距离。

  卫兵们眼中的绝望,几乎快要满溢出来,他们甚至连跑都没处跑啊!

  “是火球术!”终于,一名骑士用尖叫打破了看似漫长的寂静,“快躲避啊!”

  “轰——轰——轰——”

  然而恐怕只有骑士们有机会躲避了,十颗火球,精准地落在了中军的三个大方阵之中。

  半秒钟后,阵地上传来一连串的闷响,绝望的惨叫伴随着响起。

  磅礴的火浪瞬间朝四周散开,淹没了卫兵和骑士们的躯体。

  跃动的光焰肆意地在他们的肩头、衣摆和袖子舞蹈,火焰掠过,皮肤在收缩,好像有无数无形的针刺穿了血肉。

  卫兵们在地上翻滚着,疯狂地扑打着,甚至是试图挤出方阵,去一旁的溪流中取水。

  但这一行为,却将更多的火焰传到了其他人身上。

  “红龙息!怎么又是红龙息?!”

  “什么味道……我烧起来了,救我,我烧起来了!”

  “不要过来,别推,别推,谁来扶我一把。”

  “散开,散开,不要聚在一起。”

  “不准散开,不准散开,不许扭头看,说你呢!”

  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教会军的军阵开始混乱了起来。

第411章 阿尔曼的战前部署与米扎姆的谋划

  教会军的阵地中,黑烟滚滚一片混乱。

  原先拥挤的几个方阵,时不时就互相推搡着让开道路,让半身被火焰笼罩的卫兵冲出。

  他们尖叫着,带着满身的肉香和油香味,冲入了溪流之中。

  清澈的水流瞬间带走了火焰,发出“嗤嗤”的叫声,原先清澈的小溪被余烬和血肉搅浑,水面上更是飘起了五彩的油星子。

  黑烟与火焰散去,跳入溪水中的卫兵们这才露出放松的表情,他们撑着膝盖站起,却又一次惊恐大叫起来。

  他们低头看去,身上满是皱起的皮肤和填满脓液的水疱。

  皮肤下粉嫩的血肉暴露在空气中,揪心的疼痛蔓延至全身,很多人都疼得抽搐起来,甚至是口吐白沫起来。

  在这混乱的场景中,修士们终于提着装满圣水的水桶赶到,勉强阻止了火球伤害的扩散。

  圣水仅仅只是消灭了作为火源的火球,后期互相引燃的火焰就需要老老实实地用溪水给扑灭。

  可就这么来回折腾了一通,起码死伤了折损了七八十人,受伤的更是有百十来个,一来一去起码要减掉二百的兵力。

  这可不是那些农兵,还是实打实的卫兵和披甲军士啊。

  “这日山羊的。”在战阵侧后的山丘上,满脸黑灰的科玛伯爵郁闷地用湿手帕擦着脸,“这火球投得忒准了点。”

  掂量着只剩半截的焦黑法杖,阿尔曼的脸色难看得可怕:“那是自然,他们给火球加装了箭杆,弩车肯定是比投石机准的。”

  将视线从法杖转移到不远处,阿尔曼额头上皱起了三道清晰的皱纹。

  阴云之下,仿佛一切都披上了一层暗淡的轻纱,模糊了所有的边缘。

  热风吹动篱笆旁的洋甘菊,吹起了卫兵们衣服的下摆。

  隆起的土地距离地面大约三米以上,卫兵们站立的双脚时不时地来回摩擦或原地碎步。

  他们的额头流出了豆大的汗珠,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炎热,还是刚刚火球的余温。

  方阵距离阿尔曼所在的位置并不近,可他还是嗅到了胆怯和躁动的气味。

  阿尔曼用大拇指揉着眉心,对于更加擅长社交和决斗的他来说,这种双方超过三万人的大规模战役还是超出他的能力了。

  要是打仗能像哄贵女上床那么简单就好了。

  他本以为红龙息都已经被他派出的内鬼给引爆了,但没想到居然又冒出来了这么多。

  急流市火球弩的威力和射程在他看来就是极限了,但没想到救世军又在这里给他来了一个惊喜。

  这一波十个火球,居然全部命中了三个步兵方阵,其中最严重的一个硬生生吃了六个火球。

  这双方还没交战呢,自己就先损失了上百人。

  这要是依旧按照原本的计划来行事,没等他们成功呢,这些步兵就要先崩溃了。

  阿尔曼围困急流市的军队总人数大概在32000人,这一次留守的,除了不满编敕令连外,就是一万来人的农兵和普通步战骑士。

  剩余的21000人则从昨天陆陆续续开拔,在维钦托利庄园集结。

  在霍恩等人到达前,他们就已经提前集结了队伍。

  12个30X50的灰蒙蒙五颜六色的大方阵,以三个为一组,分前后两排排列,一共是四个呈品字形的阵列。

  这些大方阵都是由外围两侧的披甲军士,和内里的长矛卫兵组成,一部分步战骑士会在阵前形成突击的战锋。

  这方阵说是邓贾尔大方阵,但邓贾尔的大方阵实际对训练的要求很高,对兵种比例和排列要求更是苛刻。

  像阿尔曼排列出的这种,除了人数哪儿都随心所欲的大方阵,只能说是连猴版都不如。

  不过在阿尔曼看来,只要别是帝国的正规老兵团,拿来镇压一下平民叛军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从一排排戴着风帽或遮耳毡帽的脑袋上掠过,阿尔曼将视线撤回到自己身边。

  和紧密靠在一起的步兵大方阵不同,他们这些最高贵的骑士,可不会像霍恩这些农夫叛军一样,与步兵混在一起,而是隔离在两翼。

  右翼是玛丽卡女伯爵带领的本地骑士1200人雇佣骑士600人,左翼则是阿尔曼亲自带领的敕令连300人,以及从霍塔姆郡调集的900超凡骑士。

  这些本地的超凡骑士们战斗力上下限差别极大,其中既有敕令骑士级别的,也有不入流的,都是混合在一起。

  对于旧日的帝国来说,像敕令连这种按战斗力划分装备和编制,都属于是先进军事科技了。

  对于本地的贵族骑士们来说,战斗力和爵位不挂钩,外加个人的私仇,就导致了非常常见的互相不服,或者外行伯爵指挥内行骑士的情况。

  所以必须得是一个得到所有人认可的贵族才行。

  玛丽卡女伯爵家世强大,阿尔曼骑士声名远播,科玛伯爵也是主教的狗,所以这三人才能拿到指挥权。

  “继续按兵不动吗?”玛丽卡女伯爵将油腻腻的头发梳到耳后,不满地问道。

  她骑在一头肥壮的夏安马背上,只有这种巨马才能承受她的体型。

  瞟了一眼玛丽卡女伯爵,阿尔曼看着俨然不动闭目养神的米扎姆,并没有说话。

  作为步兵指挥官的科玛伯爵,眯着眼看救世军战阵前再次绞动弓弦的火球弩,苦着脸道:“阁下,起码把这前面的几个火球弩给拆了啊,再这么打下去,那些懦弱的卫兵就该逃跑了。”

  这些武装农出身的守夜卫兵中,起码有8000人都是从霍塔姆郡调集过来的。

  在外作战了这么久,士气本就低落,说不定他们就会突然就在某一轮火球中崩溃。

  这也是阿尔曼犹豫的原因,他并没有预料到救世军的火球弩有这么准。

  这要是让他们就以这个精准度轰击下去,说不定科玛伯爵说的真要应验了。

  “先不动,你们动了,就上了他们的当了。”在几位指挥官头疼之际,米扎姆终于开口了,“去上风口,收集些柴草点燃。”

  “这有用吗?”科玛挠了挠脑袋,“烟应该呛不死他们吧。”

  米扎姆终于睁开眼睛,瞟了他一眼:“我虽不明白在没有星星的情况下,这些占星术士是怎么测算方位和距离的,但他们终究需要视野作为占卜的基石。

  等柴草燃烧,烟雾一起来,遮蔽了视线,他们就打不准了。”

  “可是这第二轮火球就要降下来了……”

  “那就让雇佣骑士去冲一波,干扰一下他们,本部主力不许动。”米扎姆头也不抬地回道。

  见米扎姆依旧是那副避战的姿态,玛丽卡女伯爵终于忍不住了。

  她可没有科玛那么唯唯诺诺,直接开口质问道:“咱们才是兵力优势的那一方啊,等着他们来攻是什么道理?”

  “这句话你该去问伯奥略和尼德萨尔。”米扎姆仿佛是嘲讽般冷笑了一声,侧过头却是以极礼貌的姿态看着玛丽卡女伯爵,“有点耐心,我英勇的玛丽卡,有你出战的时候。”

  玛丽卡女伯爵将马鞭狠狠砸在了米扎姆面前,眼神中的不耐烦已经不加掩饰地流露出来:“等等等,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别着急,我的女士。”米扎姆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很快,咱们就能等到了。”

第412章 从新兵到老兵只需要一瞬间

  近卫第三军的新兵圣铳手沃洛维茨站在略显潮湿的草地上,汗水将轻薄的混纺布料黏在他的皮肤上,显露出了肌肉的轮廓。

  在贞德堡训练的时候,他经常会故意用这种方式露出肌肉的线条,用来吸引修女姑娘们羞红脸时的佯怒唾骂声。

  可此刻,沃洛维茨却没有了那时的心情。

  他的呼吸急促,胸膛起伏不定,透过前排圣铳的肩膀,他已经能隐约看到远处正在逼近的雇佣骑士。

  阴云悬在天空,仅有淡淡的荧光落下,照在那些骑士银亮的盔甲上,反射出灰蒙蒙的光芒。

  马蹄敲击大地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震得地面微微颤动。

  水桶状的头盔下,各色的武装衣和纹章罩袍披在这群没有家世的骑士身上,他们越是缺什么,便越是炫耀什么。

  但哪怕是这样的人物,都是沃洛维茨旧日里需要仰望的存在了。

  他的堂姐,就是被这样的一位雇佣骑兵在谷仓给侵犯和杀死了。

  但在领主的乡村法庭上,教士的据理力争中,领主判罚骑士缴纳一只羊羔的罚款。

  沃洛维茨仍能记得他的叔叔们那欣喜若狂的表情——他们有八个儿女,少一个无所谓。

  可羊,那可是羊啊,是好东西啊!

  可以剪毛,可以喝羊奶,可以抱着它入眠取暖,可以在最困难的时候拿去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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