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可以被称之为凯旋袍的正式服装,做工更精细,材料更好,还会点缀上刺绣和装饰。
但所有鲜艳的颜色,黄色、蓝色、绿色、红色你都能在凯旋袍上看到。
一直到帝国时期,奥古斯都才开始为他的士兵制定统一的服装。
这也是因为士兵们的装备和服饰已经从原先零散的由个人或者小作坊配备,变成了由整个罗马以及它的殖民地供给,实现了大批量配给,各方面的统一也终于能够提上日程。
红色是罗马士兵最喜欢的颜色。
它不但明亮,耀眼,还是属于战神马尔斯的颜色。
有人说这是为了防止血溅到身上,别开玩笑了,罗马士兵会畏惧鲜血吗?他们恨不能用敌人的血来染红自己的战袍!
红色染料有很多种,泰尔紫——无需多说,但这种来自于贝壳性腺的染料虽然可以染出如同凝固血块般的深红色,却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胭脂虫,那些长在仙人掌上的小虫子能染出透明宝石红和浅玫瑰红的效果,上色牢固度很好,问题还是贵,少,出现在贵妇的梳妆台上不奇怪,用在士兵身上会让人觉得你是发了疯。
红赭石,最古老的红色来源,就是含氧化铁的泥土,在史前洞穴壁画里就已大量使用,颜色不够鲜艳,而且和朱砂一样,最多用在房间的壁画上而不是纺织物上。
那么就只有茜草了,正如老普林尼所说,这是穷人的作物。
问题是,茜草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刚染好的时候颜色鲜艳,但经过几次洗搓就会变得斑斑驳驳,深浅不一。
欧迈尼斯听说还要为他的士兵们准备两套凯旋战袍的时候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一套亚麻,一套羊毛。更重要的是,两套还要染成鲜红色,而且要染得足够牢固——至少在衣服破损到无法穿着之前,颜色都保持牢固。
“这样的话,一件衣服的价格就要十五塞斯特斯了,有必要这样做吗?”
如果这些士兵已经为尼禄博得了荣誉,在举行凯旋式前,尼禄这样做无可厚非,但他们现在这支队伍完全是靠老兵和刚招募的新兵支撑起来的,老兵是否忠诚尚且不知,新兵也还在训练,他们甚至还未来得及在神明面前宣誓,成为罗马这台庞大的战争机器中的一部分。
“但若是能够给他们这样的一件衣服,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走在路上,又或者是在宴会上,他们只要一出现,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我的士兵。”
欧迈尼斯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没有继续劝说下去,他也做过士兵。
当然知道对于士兵而言,除了俸金之外,最让他们渴望的就是荣誉,而且穿着同样颜色,同样质地,同样式样的衣服,也能够很快地让他们之间形成“我们是一起”的兄弟情感。
他当年在军队里的时候,军队用来辨别敌我的是半人高半人宽的盾牌,毕竟这么个家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最醒目的标识。
一个大队(一千人)会使用同一种颜色的盾牌,然后在上面描绘军团标志动物的图案,写上所属大队以及百人队的名字或是编号。
这样在战场上的时候,只要一看对方拿着的盾牌就能够知道来人是敌人,是盟军或是战友。不过在这之前也出现过野蛮人伪造了罗马人的盾牌,伪装成罗马士兵,在战场上一路长驱直入差点毁掉了一整支军队的事情。
但如果有盾牌又有战袍,那么错认的可能就要小很多了。
另外,士兵们还能得到一件短斗篷,军官更有属于自己的厚羊毛斗篷——这更像是一种标志。
有些时候它会起到真正的斗篷的作用,围绕着脖颈、肩膀和手臂,覆盖整个脊背。但有些时候它更多的是作为装饰使用,一大块长方形的鲜红色的布料,两端固定在盔甲肩部的扣眼里,自然垂下。
这种装饰就和百夫长头顶上的横向羽冠一样,是为了让自己的士兵能看见自己,并且向自己靠拢。
“欧迈尼斯,你去打开那个柜子,里面有我送给你的一份礼物。”
欧迈尼斯困惑地走到了那个三角立柜前,用粗大的手指捏住小小的手柄,把它打开,一打开,阳光照入,里面那夺目的颜色瞬间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怔在那里,在尼禄的催促下才颤抖着双手举起了那顶头盔,头盔上装饰有如同鸡冠般的横向羽冠,每一根马鬃都是那样的笔直、鲜艳。
这顶头盔下面整齐摆放的是一个百夫长应有的全套装备:军靴、收腰外衣、分段式盔甲,柔软的围巾是用来垫在盔甲内侧,防止皮肤因为盔甲的碰撞摩擦而溃烂,至于方盾、短剑、标枪这类武器则被倚靠在一旁。
对了,还有同样色泽艳丽的百夫长斗篷,为了防水,这种厚羊毛斗篷会经过脂化处理。
它刚被做好的时候散发出来的气味十分浓郁,能让人直接熏一个跟头。
色雷斯人走过去,把脸埋进了这些气味浓郁的新装备里,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流了下来,他的喉咙像卡了块烧热的石头般沉重,简直无法呼吸,这是他在军队中也不曾想过的事情。
毕竟作为一个外邦人,又曾经是罗马的敌人,色雷斯人本来就很难在军队中出头,那时候欧迈尼斯也只是想干上二十五年,为自己积攒一笔钱,给家人换个罗马身份,好好地生活下去。
不说其他,斯巴达克斯的叛乱犹在眼前,哪个长官敢让一个色雷斯人做百夫长?
但在同一个帐篷的同伴中,他是最爱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的人,他为什么会和百夫长结下了如此之深的仇怨?
正是因为他们遇到的这个百夫长人品实在是太差了,他不但会随意地惩罚任何一个他看不顺眼的家伙,还会克扣他们的俸饷、补给。
士兵们如果有缺少或是需要更换的东西,必须要贿赂他几个阿斯,甚至于塞斯特斯才能重新拿到。
他不是第一个反抗的,却是反抗得最有效的。
他不会在葡萄藤杖下哀嚎,也不会呻吟。他总是对那个百夫长怒目而视,直到他退后,当这个百夫长发现既无法威胁他,也不可能利诱他后就编造了一个罪名,把他赶出了军营。
用的罪名是他怯弱,畏战。
但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从他身上遍布的刀剑伤痕看得出他在作战的时候非常英勇,即便后来成为了角斗士,他的背后也不曾留下什么鲜明的伤痕,这表示他在所有的战斗中都勇往直前,从未退缩过。
后来他成为了尼禄的教仆,也就是奴隶。
他总是说自己还挺幸运的,没有碰到一个恶毒的主人,但作为一个曾经自由过的人,又怎么会想要把自己的性命、尊严和将来全都交在另一个人的手中呢?或许有譬如克劳狄乌斯身边的那三个解放奴隶般的人,但欧迈尼斯肯定不是。
可惜的是,只要做过奴隶,这一辈子也很难摆脱主人在他身上打下的烙印了。
解放奴隶依然是原主人的被保护者,他们拥有的公民权并不完整。
“可惜的是我现在只能在口头上释放你,没法真正让你恢复一个自由人的身份。”
正式释放奴隶,要等到尼禄二十岁。
虽然尼禄已经成年了,但鉴于奥古斯都所制定的奴隶解放限制法——他们认为,二十岁以下的主人判断力不充分,所以不承认其解放奴隶的效力。二十岁以上的主人,如果要解放年龄超过三十岁的奴隶也是一样,必须在律政人员面前宣读释放宣言。
这么算来,欧迈尼斯可能还要在他身边待六七年,但这点对于欧迈尼斯已经足够了,或许到那个时候他也已经垂垂老矣,但只要他成为自由人,他的孩子就可以成为拥有完全权力的罗马公民。
至于解放奴隶所必须拥有的私人财产——三万塞斯特斯即便对于现在的他也没什么压力。
“你的士兵由你自己挑选。”尼禄格外补充了一句。有些人知道欧迈尼斯原先是一个奴隶,可能会借着这个理由鄙视他,反对他,甚至在暗地里谋害他,但让欧迈尼斯自己选择就不同了。
这个军团中被他推荐的年轻人就有二十多个,想要聚齐一个百人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可惜我在离开军营的时候,不被允许带走任何东西。”欧迈尼斯抚摸着那赤红的羊毛斗篷,惋惜地说道,“我有一个小木箱,里面装着好几枚勋章。”
“几枚?”尼禄感兴趣地问道。
“三枚,一枚银的,两枚铜的。”
虽然被称之为勋章,但罗马人把它称之为圆盘装饰,顾名思义,它就是一个巴掌大小的圆盘,材质有金、银和铜,上面刻着各种神话主题的浮雕,可以用特有的皮带串联,悬挂在胸口。
每一枚圆盘装饰就代表这个人在不曾交锋和小规模战斗的情况下,击杀并且掠夺一位敌军骑兵装备。
“我还有两顶公民冠呢。”
公民冠是为了表彰他曾经在战场上解救过另一个罗马公民,也就是被救的士兵献给救了自己的人,用橡树叶制成,通常它们会在干燥之后保存,毕竟这也是荣誉的一种。
“我还有一只臂环,银的,没被拿走,不过在我生病的时候,不得不把它卖了。”
“如果有可能,我会设法帮你找回来。”
“不,不需要,如果我还能回到军队的话,我会为您争得更多的荣誉。”
欧迈尼斯坚定地说道。
只可惜在法律被重新制定之前,欧迈尼斯所能达到的最高位置也就是百夫长了。这还是因为他是在尼禄的私人军团中任职,而周围也大多都是他所熟悉——甚至就是他直接推荐上来的年轻人,即便是为了偿还这份恩德,他也不会遭到排斥。
而百夫长是在军团中实际指挥百人队的基层军官,负责前线的指挥、训练士兵和安排劳役,属于职业身份,而非政治官职,因此可以避开解放奴隶不得担任公职的这条法律。
是否应该让欧迈尼斯离开自己,去军队里建功立业,尼禄也是考虑过的,换做其他人,他们或许会认为,留下这么个勇武而又忠诚的人,就算是晚上睡觉也会更安心些,但尼禄的状况完全不同。
简而言之,他不相信那些罗马的禁卫军们,尤其是他发现,拥戴之功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时候。
尼禄需要一支仅属于他,并且与他有着紧密的利益连接的军队,这才是他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也许克劳狄乌斯也想到了,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进入军队,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自己的解放奴隶安排到能够掌控军队的位置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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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禄以为接下来会是给他举办的欢迎宴会,没想到这同时是现任军团长兼行省总督的欢送会。
他要回罗马继续做他的元老去了,而将会接替他的职位,成为卢格敦高卢行省的总督的人……
“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即将离开的行省总督说道:“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奥鲁斯·维特利乌斯。”
? 第八十五章 密林间的“游戏”(加更,感谢末叶香大大的十万打赏 10)
尼禄当然记得这个人,主要是他父亲的“丰功伟绩”着实令他难以忘却。
没错,这位总督的父亲正是那位去年与克劳狄乌斯一同担任执政官之职的元老。
为了能够让小阿格里皮娜成为克劳狄乌斯的皇后,他在元老院中可谓是舌灿莲花,靠着足够厚的脸皮、理直气壮的无耻,态度强硬地使用了包括拉来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做例子在内的诸多手段,将那些挡在他和皇帝面前的敌人一一击败。
如果说那时候还能说,他至少与克劳狄乌斯有些私人交情的话,那么后来尼禄从哈哈大笑的小阿格里皮娜那里知道的事情就更加叫人匪夷所思了。
被他奉为女神的可不只有小阿格里皮娜。
对,他就是那个请求能够给前皇后梅萨利娜脱鞋,并且将脱下来的鞋子当做护身符随时携带的家伙……
这么一个人,他的儿子当然也不会是个循规蹈矩,耿直朴实的老好人喽。
这位上司今年三十七岁,按理说还不到衰老的时候,但他看上去确实很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者,圆圆的脸,下巴在脖颈的地方堆出了好几道褶皱,甚至已经有些秃顶了,左右相当对称地出现了两道牛角般的发沟,可以看得出,他曾经精心地去打理它们,努力将一簇头发梳过去掩盖这些空白。
可惜的是,高卢的风可不那么老实,一会儿将这几根坚挺的头发吹到东,一会儿吹到西,他必须时不时地就去拨弄一下让它们回到原位。
“哎,您不知道,我为了见到您吃了多少苦头啊。”一见到尼禄,他就这样叹着气说道,他是从罗马直接骑狮鹫过来的……
只看他的姓名就知道他并非出生于某个古老的家族之中,有人说他们的先祖是一个解放奴隶。
但他的祖父曾坚持说,他们的血脉应该是来自于某个传说中的古意大利部落的第三个国王——这个部落曾经与维纳斯的儿子埃涅阿斯有过同盟关系,在母系这边,他们更是将自己的祖先追溯到了胜利女神维特里亚……
他们的家族名维特里乌斯算是自此而来,不过既然那些狮鹫愿意驮着他,就表明无论这个血统是什么时候来的,从哪里来的,他的体内应当也有着神血,只能说一个神圣的家族偶尔也会分裂出不同的支系,而某些支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衰败也是一件平常的事情。
和尼禄一样,这位总督先生一到了这里,便开始奔波于各个神殿之中,他还比别人多一座神殿需要献祭——那就是胜利女神维特里亚的神殿。
不管怎么说,他与尼禄匆匆一会后,便一直忙碌到四月十五日的胎牛日,这个节日是罗马国王努马设立的。
据说,有一年罗马同时受到了寒冷与洪水的影响,收成很差,万幸畜牧之神法翁在国王的梦里告诉了他解决的办法,那就是用一头同时可以献出两条生命的母牛祭祀——也就是献上一头怀孕的母牛,当母牛被摆在祭坛上割开喉咙的时候,腹中的胎儿当然也会随着它一起死去。
尼禄参与过这个献祭仪式,因为需要按照每个部落献祭一头的方法来计算,这种献祭需要三十头怀孕的母牛,人们将母牛和它们腹中的小牛奉献给这位古老的神明。
不过在这里只需要奉献上一头就行了。只是在结束之后,他们还要把母牛腹中的胎牛取出来,投入火中烧成灰烬。这些骨灰将会在几天后的克瑞斯女神节时撒入土地,以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家畜繁殖,连走起路来都气喘吁吁的维特利乌斯做起这些事情来,可真是叫人心惊胆战。
幸好作为祭司,他用起刀子来的时候很熟练,并没有出现没有杀死母牛,反而割伤了自己的惨事发生,只是将胎牛拖出母牛的腹部时,维特利乌斯颇费了些力气,一旁的尼禄见了,连忙上去帮忙。
血混合着羊水污染了他们褪下的长袍,裸露的手臂也被血水浸染。
“我们……我们今天回去可要好好地洗个澡。”维特利乌斯喘着气与尼禄说道。
虽然尼禄并不怎么喜欢与人共浴,但对于罗马人而言,洗浴原本就是一种社交行为,双方在物理意义上的坦诚相待,说起话来也会更为的轻松随意。
“您大概不知道。事实上,我和您,除了您的母亲和父亲之外,还颇有些更早之前的渊源。”
尼禄拿起一边的浮石,懒洋洋地搓掉手背上的茧子,这几天他一直在练习如何使用方盾,虽然他的手臂上缠绕着绷带,皮带里有软衬,但一次次的举盾,放盾,前进,突击……还是让他的手臂和大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训练之后必然会留下的痕迹。
“我们的祖父曾经是一位罗马骑士以及奥古斯都的管家。
他有四个儿子,都曾经取得了最高的官职,我的大伯奥鲁斯曾经与您的父亲多米尼乌斯共任执政官。
而我的二伯父是您的外祖父日耳曼尼库斯的亲信,在罗马的儿子被那个可恶的敌人和谋杀者皮索毒死后,是他和另外两名罗马骑士毅然决然地走到元老院,向元老们指控了这一可怕的罪行。
不过后来他因为被控叛国罪,于是皇帝便让我父亲负责监管他,然后,他病死了。
至于我的父亲,或许有人会对你说,他是一个善于阿谀奉承,左右摇摆的小人,但我也要说各人的才能不同,他的才能或许就在斡旋和谈判,他曾经用言语逼迫帕提亚的国王与他举行会谈,并对罗马的旗帜致以敬意——而且对于朋友和爱人来说,他绝对是一个坦诚的人,你应该知道他曾经与您的养父克劳狄乌斯一起做了两任执政官和一任监察官。
当皇帝离开罗马远征不列颠的时候,是他承担了管理国家的重任。
他一向非常坦然,甚至曾经对我们这样说过,他只不过是如同凡人侍奉一个神祇般的侍奉他的皇帝。哦,现在,还有皇后,您的母亲,我可以坚决的说,将来他死了,他的墓碑上完全可以刻上。
这是一个坚定的忠于皇帝的人,”他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我希望我将来的墓碑上也能够刻上这行字。”
“是您的父亲希望您来我这里的吗?现在的卢格敦高卢可不怎么宁静。”
“我的母亲当然希望我能愉快地待在罗马,安然度日,但我不能总这么下去吧。我的父亲说,如果继续让我待在罗马的话,我一样会因为我的种种恶习而死。”他举起一只手指,按住了自己肥嘟嘟的嘴唇,“您也知道享乐是每一个人所渴望的事情。葡萄酒、女人、赛车、角斗表演、戏剧……我爱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