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芥称王 第402节

  与此同时,河的上游洪峰从距此河岸45千米处顺流而下,洪水流速达到了9千米/时。

  若是小明和洪水都沿着最直路线向该河岸移动,求出发后多久,二者同时抵达河岸?

  潘小晚注意到杨灿神色有异,不由微哑着嗓子轻声问道:“杨……咳!城主,你怎么看?”

  杨灿的思绪被从遥远的课堂上拉回了帐篷里。

  他定了定神,缓缓说道:“我在想,水流是流动的,我们要在溪流的哪个位置下毒,才能确保他们抵达时,恰好能饮用到有毒的水?

  还有,我们有没有足够的毒药,能够持续投入溪流中,保证毒性不会被水流稀释?”

  “这……”凌老爷子闻言,眉头瞬间拧成了一团,这个问题,他竟从未想过。

  杨灿顿了一顿,又道:“我对毒药不甚了解,所以还想问一句,这毒药若是投入水中,会不会影响水里的生物?

  比如说河里的鱼、水蛇、青蛙,还有那些水鸟,它们若是喝了这有毒的水,会不会中毒身亡?”

  这话一出,帐中再次陷入了死寂。巫门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的喜色渐渐褪去。

  他们都清楚,能毒倒人的毒药,大多也能毒倒其他生物,更何况那些鱼虾水鸟体型太小,只需极小剂量的毒药,便能置它们于死地,或是让它们昏迷。

  试想一下,尉迟芳芳带着驸马和两百余扈兵赶到溪流边,映入眼帘的,是河面上飘着的翻着肚皮的一条条死鱼和水鸟……

  这般模样,傻子也能看出有问题吧,他们怎么可能饮用河里的水?

  众人这才发现,这个看似完美的计策,实则漏洞百出,可实际执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潘小晚忍不住问道:“你既然想到了不可行,那你可有办法?”

  杨灿摇摇头,说道:“我们不如分头去城里转转。我们如今的身份是初来乍到的商贾,日后打算深耕北羌生意。

  那么我们多了解一些本地的情况,比如财货往来、经商之道、地方治安,那都是合情合理的,不会引人怀疑。”

  他顿了一顿,又道:“我们可以趁机打探各方情形,比如尉迟芳芳平时出巡,会带多少扈从;此地的治安如何,有无马匪肆虐;从凤雏城前往草原各部,有哪些必经之路,沿途有什么险地,又有哪些溪流可以补给水源……

  诸如此类的细节,我们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找到下手的机会。说不定,破解之法,就藏在这些不起眼的细节里。”

  “有道理!”

  夏妪大赞,欣赏地看了杨灿一眼,这小后生,多聪明!

  她再看看徒孙潘小晚,眼底闪过一抹嫌弃。

  都进了帐篷,脸上还系着块面纱,就只会臭美了。

  凌思正附和道:“师姐,杨城主所言极是。我们不如兵分三路,各自打探消息,这样既能提高效率,也不易引人注意。”

  杨灿道:“好,让笑笑他们五个孩子分别跟着咱们三队人吧,他们懂胡语。”

  夏妪摇头道:“不妥。我们只是打探些闲话琐事,若是特意带着一个懂胡语的孩子,反倒刻意了,更易引人注意。”

  凌思正道:“不错。我瞧这城里有不少汉人,即便本城的胡人,大多也能用汉话交流,我们还是扮得随意些好。”

  杨灿颔首道:“倒是我谨慎过头了,如此刻意,确实反而更易引人注意,那就这样,我和小晚带五个孩子行动。”

  众人商议妥当,便各自起身回帐,更换适合外出的衣裳。

  杨灿站在帐篷门口,扬声将杨笑等五个孩子唤了过来,笑着说道:“今日我带你们去城里的市集转转,看看有没有你们喜欢的小玩意儿。”

  五个孩子一听,顿时欢呼起来,一个个蹦蹦跳跳地冲回自己的帐篷,换衣裳的动作比平日里快了好几倍。

  不消片刻,一行人便收拾妥当,杨灿派人去跟此间府邸的女主人斛律娥打了声招呼,便带着众人走出了破多罗的府邸。

  他们按照事先商议好的办法,走出不远便兵分三路,各自朝着一条街巷散去。

第266章 凤雏市井探端倪

  凤雏城只是一座寻常边塞小城,算起来,筑城也不过寥寥数年,城砖上还未浸透岁月的沉郁。

  杨灿一行人昨日入城时,走的是城中最规整的主街,路面宽阔平坦,青石板被往来车马磨得泛着微光,市容也算整洁。

  而今往热闹的市集街巷里去,才真正露出了这座边塞小城的本真模样。

  街头巷尾挤挤挨挨,商贾的吆喝声、牧人的低语声交织在一起,往来行人无论衣着打扮,腰间大多挎着一柄弯刀,刀鞘蹭得发亮,那是塞上之人不可或缺的护身之物。

  马、牛、骆驼慢悠悠地跟着主人,在街巷中穿梭着,蹄子踏在地上笃笃轻响。

  地上淡淡的马粪味儿,混着路边店铺飘出的麦香、醇厚的卤肉香,还有些许胡饼的焦香,在风里缠缠绕绕。

  杨灿一步三摇,一副一家之主的模样。潘小晚亦步亦趋,活脱脱一个乖巧的小媳妇儿。

  杨三、杨四、杨五三个半大的小子,一路东张西望,满脸新奇。

  他们极少有这般逛市集的机会,从前在部落里没有,后来被杨灿收留也很少,这般鲜活热闹的景象,于他们而言格外稀罕。

  杨笑和杨禾手牵着手,斯斯文文地跟在队伍末尾。

  她们屁股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每天夜里,两人总会举起一盏灯,互相查看对方的伤势。

  她们被鞭子抽破的地方,早已结痂脱落,长出了一层粉嫩的新肉。

  只是惦记着潘小晚先前说过的话,她们依旧不敢走得太快,生怕牵扯到尚未完全痊愈的伤口。

  瘸腿老辛跟在队伍左近,身后跟着两个扮作仆从的墨家弟子,三人都穿着不起眼的灰布衣裳,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一行人中,有英俊的男主人,有美丽温婉的女主人,有孩子,还有瘸腿家仆,自然不会太过惹人注意。

  他们清晨从破多罗家中出来时,并未用过早膳,此刻行至市集中段,瞥见一个露天食摊,杨三、杨四、杨五三个小子顿时挪不动脚步,喉结忍不住上下滚动。

  食摊的摊主是个满脸络腮胡须的胡族汉子,身材魁梧,皮肤黝黑,手里握着一柄宽大的锅铲,正围着灶台不停翻炒,锅里的羊肉臊子滋滋作响,浓郁的肉香混着香料的气息扑面而来。

  摊前摆着几张简陋的木桌,桌面虽有些粗糙,却擦得干净,几个食客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臊子面,就着刚出炉的胡饼,时不时灌一口凉水,吃得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掌柜的,来五碗臊子面,再来十个胡饼,都要热乎的!”杨灿瞥见三个小子吞咽唾沫的模样,眼底掠过一丝笑意,开口唤道,随即带着一行人占了一张空桌,稳稳坐下。

  瘸腿老辛带着两个侍卫,不用杨灿特意安排,便默契地分散开来,各自走到左近已有客人的桌旁坐下,自己点了些简单的吃食,便借着闲聊的由头,向同桌食客搭讪起来。

  此时,破多罗嘟嘟已经急匆匆地赶到了公主府,尉迟芳芳与慕容宏昭正在前厅用早餐,夫妻二人就在餐桌旁接见了他。

  “嘟嘟啊,”尉迟芳芳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块烤得金黄酥脆的馕,轻轻掰成小块,一一泡进温热的奶茶里,待馕吸饱了奶茶的醇香,才体贴地端到慕容宏昭面前。

  “我和夫君两日后要前往木兰川,你从你所部中抽调一百五十名勇士,连同夫君的随从一同前去。”

  “是!属下遵令!”破多罗嘟嘟心中一喜,连忙抱拳领命。

  草原部落不比中原官府,部落里没有专门的军人编制,更没有固定的军饷俸禄,甚至于出战之时,麾下士卒的马匹、甲胄、兵器乃至粮食,都需自行筹备。

  可若是这般,你便以为那些牧民家出征的青壮,都是无偿奉献,那就大错特错了。

  打仗之时,他们劫掠所得的财物,大半都能归自己所有。

  说白了,这就是规模更大的一场结伙打劫。

  只不过人数更多、更有章法,比寻常的马贼山匪多了几分制度性,却终究改变不了强盗劫掠的本质。

  而像如今这般,护卫首领外出办事的差事,虽然没有劫掠的战利品,却能得到首领亲自赐予的“恩赏”。

  这份恩赏,不比寻常军饷少,更难得的是,这份差事背后还藏着诸多隐性福利。

  能随行护卫的,便是首领的心腹亲信,日后有优先参与部落征战与围猎的权利,还能减免家中畜牧贡纳的数量,免去无偿劳役之苦。

  只需平平安安走这一趟,便能获得这般丰厚的好处,于破多罗而言,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福利,如何能不欢喜?

  慕容宏昭与尉迟芳芳一边用餐,一边随口与破多罗交代着此行的一些细节,想到需要留意的地方,便一一叮嘱清楚。

  别看破多罗貌相粗犷,性子耿直,可他能被尉迟芳芳倚为心腹,绝非只会鲁莽行事的莽夫,心思实则细腻,处事也极为稳妥。

  夫妻二人的每一句吩咐,他都牢牢记在心里,不敢有半分疏漏,待二人说完,才躬身道:“属下这就出城,前往部落挑选精兵!”

  说罢,他便带着满心欢喜,快步转身离去。

  尉迟芳芳吃罢早餐,拿起一方绣着缠枝纹的丝帕,优雅地擦了擦唇角,抬眸看向慕容宏昭,温柔地道:“今日我该巡城了,况且前往木兰川,总得需要几日功夫,城中上上下下也得好好安排一番。夫君可愿陪我一同前往?”

  慕容宏昭嗔怪地瞪了她一眼:“这还用问吗?你我夫妻,本就该居则同檐,行则同舆,朝夕相守,亲密无间。

  只是我身为嗣长子,平日里事务繁杂,不能时时伴你左右,如今难得过来,自当寸步不离地陪着你。”

  说着,他顺势牵起尉迟芳芳的大手,温柔地摩挲着她的手,极显亲昵。

  尉迟芳芳向他甜甜一笑,便站起身来。

  慕容宏昭也随之起身,只是论身高,他比尉迟芳芳略矮了半分,论身形强壮,虽然他也算是魁梧,却也稍逊妻子一筹。

  不多时,三十多名身着皮甲的护卫,已牵着骏马在府门外等候,一个个身姿挺拔,挎刀荷弓,气势凛然。

  慕容宏昭牵着尉迟芳芳的手,小心翼翼地将她扶上一匹雄骏的红马。待她坐稳,这才翻身上了自己的马。

  众侍卫簇拥着他们便向前行去,队伍前方,有两人高举着旗帜,一面旗帜上绣着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另一面旗帜上,则用汉文与鲜卑文绣着“尉迟”二字。

  沿途的百姓远远望见那两面旗帜,便知道是城主巡察了,往来的外来客商纷纷避让到路旁,本地的百姓则跪伏在路边,直至队伍缓缓走过,才能起来。

  将近午时,日头渐渐烈了起来。

  杨灿一行人转悠了一上午,有时由杨灿与潘小晚出面,借着逛街、问价的由头,与商铺老板、往来客商闲聊。

  有时则由瘸腿老辛与两名侍卫出面,向旁人的下人随从搭讪聊天,趁机打探凤雏城内外情况。

  杨笑、杨禾也会趁着与城中同龄孩童玩耍的间隙,旁敲侧击地打听些细碎的消息。这般下来,一上午的功夫,竟也零零碎碎掌握了不少情况。

  清晨在市集食摊吃的小吃,早已消化殆尽,一行人腹中渐空,便想着寻一家规模大些的饭馆,好好吃一顿午饭。

  他们此刻所在的街道,是凤雏城开朝市与晚市的核心地段,平日里店铺林立,热闹非凡。

  远远地,便看到一面青布酒旗,在风里轻轻摇曳,旗面上绣着胡汉双语的字样,汉文是“聚贤楼”,胡文则是对应的音译,字迹清晰,格外醒目。

  杨灿等人便向聚贤楼走去。这条街上,各类小摊、店铺鳞次栉比,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街口第二家,还有一处铁匠铺,大门敞着,没有遮挡,门外搭着一个简陋的棚子。

  棚子下面,四五个光着膀子的壮汉,正挥着铁锤“叮叮当当”地打铁。

  棚子靠墙的地方,挂着不少打好的物件:马蹄铁、马辔头、锋利的菜刀,还有各式刀剑,寒光闪闪。

  杨灿一行人走进聚贤楼,伙计见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连忙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语气殷勤:“客官里边请!楼上有雅间,清净宽敞,小人带您上去?”

  杨灿目光扫过一楼,只见一楼皆是散座,桌椅摆放密集,人声鼎沸,格外喧哗。

  食客们也是形形色色,有身着胡族长袍、腰系弯刀的胡族汉子,有高束发髻、身着粗布短衫的汉家百姓,还有深目高鼻、身着异域服饰的西域商客。

  杨灿收回目光,笑吟吟地道:“不必了,就坐一楼吧,孩子们喜欢热闹。”

  众人落座后,潘小晚便到柜台旁,看着挂着的菜牌上点菜,杨灿等人则扮着漫不经心的模样,倾听食客们的交谈。

  食客们的嗓门儿都很响亮,尤其是那些喝了几壶烈酒、满脸通红的汉子。

  他们聊的话题很杂,有家长里短的琐碎,有走南闯北的旅途见闻,还有胡吹乱侃的闲言碎语,这些无关紧要的闲谈,都被杨灿一行人略过了。

  “木兰之盟”是眼下草原上最热的话题,这场会盟不仅牵扯着草原各部落的势力洗牌,更直接影响着往来商贾的生计营生,自然成了饭桌上最热闹的谈资。

  其中一桌的客人,显然已经喝高了,一个个满面通红,唾沫横飞。

  其中一人大声赞叹地道:“要说还是这黑石部落了得啊!尉迟烈族长一声令下,草原诸部群起响应,换一个人,谁使唤得动这些桀骜不驯的豪杰!”

  另一位酒客道:“那是自然!北方草原四大部落,黑石尉迟家可是排第一的,谁敢不给尉迟族长面子?”另一个商贾连声附和。

  第三个食客却不屑地一笑,摇头道:“你们呐,看人看事儿的火候,还是差了一点点呐!”

  那人摸着山羊胡子,嗤笑道:“秃发部落如今就是一头肥牛!它只要倒下,什么猛虎群狼、秃鹫苍鹰,乃至地上的虫蚁,谁不想扑上去分一杯羹?

  如今跟着黑石部落赴会,既不得罪这个最强大的部落,还能趁着乱子捞好处,这般稳赚不赔的买卖,换做是你,你会不响应吗?”

  “理是这么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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