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再造大汉 第232节

  范质答不上来。刑部的人在廊下候着,被叫了进来,翻了半天报了一个数:一百四十七件。

  “多少贯以下的。”

  “三十贯以下的,一百二十九件。”

  “那十八件呢。”

  “十八件里,十一件是转运使司的仓官,四件是州判官,三件——”刑部那个人顿了一下,“三件在中书省的照磨房里,还没解出来。”

  殿里静了一息。

  上头的人拿起笔。

  他先在那一列里把“官典犯赃”四个字补了回去。补的时候右手抖了一下,“典”字的最后一横拖出去半分。他没有改。

  然后他在赦文的末尾另加了一条。

  这一条不是旧例里有的。范质记的时候记得很慢,因为这话不像赦文的话——赦文该是庄重的、宽大的、含糊的,这一条是一笔账。

  “诸军将士,自乾祐元年正月以后有亡殁在军、名籍未销者,本管限赦到一百日内,具乡贯、年月、死所以闻。其间因名籍未销而冒请粮赐者,限内自陈,原其罪,仍免征偿。限外不首,及首而不实者,依律科断,不在赦限。”

  念到“仍免征偿”四个字,刑部那个人抬了一下头。

  免征偿,就是不用还。

  那两石一的米,那三石多的囤,那些替死人领了十九份粮又一年送两回回家的人——只要在一百天里自己走出来报个数,罪免,米也不追。

  但要报名字。

  要报乡贯,报年月,报死在哪里。

  “陛下这一条,”苏逢吉开口了,很平和,“是拿赦书做钩子。”

  “是。”

  答得比问得还快。

  殿里没有人接话。

  “苏相公说得对,”上头的人把笔放下,“赦而不赦,不如不赦。所以朕给他们一条路出去。这条路只开一百天。”

  “一百天以后呢。”

  “以后账就清了。清了以后再犯的,是新账。”

  苏逢吉低头看着自己的笏板,看了一会儿。

  他没有再驳。他把袖子理了一下,说了一句“臣无异议”,然后押了字。

  押完他又抬起头。

  “臣尚有一事须请旨。”

  “说。”

  “赦文既下,普天之下、罪无轻重咸赦除之。庶人——”他停了一下,改口,“西内那一位,是否在赦中。”

  这一句问得极稳。问的人脸上一点东西也没有。

  范质的笔停在纸上。

  上头的人看着他,看了大约三息。

  “他没有罪名。”

  “陛下的意思是——”

  “制书上写的是‘废为庶人’。是废,不是断。既没有断,就没有罪。”

  “赦,赦的是罪。”

  殿里静了很久。

  范质的笔一直停在那里,笔尖上那一点墨慢慢洇开了一小片。

  他听懂了。

  没有罪名,这一次赦不到他。下一次也赦不到。往后十年、二十年,天下每逢郊祀、每逢立太子、每逢改元,都要下赦——一次也赦不到他。因为赦书里没有一条能挂上他。

  一个人若是有罪,罪总有到头的一天。

  没有罪,就没有到头的一天。

  苏逢吉躬了一下身,说了一句“臣明白了”,退回原位。

  他明白得比范质早。

  他也是这一刻才真正明白,正月十五那一夜之后,坐在这张案后头的人已经不是他半年前掂量过的那个了。

  ——

  二十一日,稿子誊清。

  叙事那一段里,写到正月十五夜的那两行,中间空着一格。

  范质空的。他草的时候空的,誊的时候还空着——空格上头点了一个朱点,是“候旨”的意思。

  这一格里该写两个字。

  制书是要行下一百零六个州的。一百零六个州要各自誊抄,州抄了发县,县抄了贴榜。这两个字写进去,就是几千份,就是往后几百年凡是翻这一年档案的人都会看见的两个字。

  不写,天下人也会知道。不写只会让这件事在嘴里传得更难听。

  那天午后,上头的人自己拿了笔。

  他没有让范质代笔。

  第一个字写得还稳。第二个字起笔的时候手就开始抖——不是大抖,是那种从腕子里往外渗的、按不住的细颤。示字旁的第一笔歪了半分,第二笔跟着歪,写到最后一点,笔锋在纸上顿了一下,洇出一个小小的墨疙瘩。

  两个字歪着立在那一格里,跟前后九百多个字都不一样。

  范质在旁边站着。他做了十几年的中书舍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幅纸废了——制书要用宝的,一处不整齐,礼部那边照例是要驳的。

  “臣重抄一幅。”

  “不用。”

  “陛下,礼部——”

  “就这样。”

  范质不再说了。他把纸捧起来,等墨干。

  等墨干要一炷香。这一炷香里,殿里没有人说话。

  同一天,另有一道敕下宗正寺:削属籍。

  玉牒上那一行,用贴黄覆了。覆黄的规矩是覆上以后不许揭,也不许在旁边注明覆的是什么。所以从那天起,宗室的册子上,两位皇子中间空了一行黄纸。

  一个人的名字被从玉牒上盖掉的那一天,同时被抄了一千多份,送往一百零六个州。

  这两件事是同一个人在同一天定的。

  定完他没有再提过。

  ——

  二月二十五日,宣赦。

  卯时,宫城南门外的御街上立起了金鸡竿。竿高七丈,鸡首涂金,口衔绛幡,幡长七尺。竿底下摆了鼓,二十四面。

  辰时初,开封府和诸司狱的囚徒解到楼下。一共三百一十九人,男二百八十四,女三十五。枷锁没有卸,跪在御街两边,中间留出一条道。

  辰时三刻,上头的人登楼。

  他是自己走上去的。楼梯四十七级,中间平台上歇了一次——歇的时候他背对着楼下,两手扶在栏杆上,看着北边。王殷站在他身后一步,没有伸手。

  歇了大约十息,他接着往上走。

  到了楼上,鼓起。

  旧例是击鼓一千声然后宣赦。二十四面鼓一起打,一千声要打小半个时辰。

  鼓打到三百多声的时候,楼下的人开始有动静——跪着的囚徒里有人抬头往上看。他们看不清楼上的人,只看得见一个站着的影子和一片红。

  打到七百声,那个影子还站着。

  王殷在心里数着数。他数到八百二十几的时候看见上头那个人的左手挪了一下,扶到了栏杆上——右手一直垂着,袖子盖着,看不见。

  一千声打完。

  宣赦的是御史台的一个官,声音极亮,一句一句念下去。九百多字,念了两刻。念到“官典犯赃”那四个字的时候,楼下站班的官员里有两三个人的肩膀动了一下。

  念到最末那一条——诸军将士名籍未销、限一百日自陈——楼下的兵没有反应。他们大半没听懂。

  念完,卸枷。

  三百一十九人里,死罪减等的四十一人重新押回狱;徒流以下的二百七十八人,当场释放。

  枷卸完,人往两边散。散得很乱,有人跑,有人跪着不起来,有一个老头站在原地不动。

  开封府的吏去赶他。老头说他不知道往哪里去。

  他是天福年间因为欠官粮系的狱,系了七年。家在陈留,七年前有六口人。

  那个吏问他:“你家现在还有几口?”

  老头说他不知道。

  后来这件事报到了上头。上头的人只问了一句:赦文里赐酺三日,酺是几处设的。

  答:开封府城内十四处。

  “在城外的门口再设三处。管三天饭。”

  “三天以后呢。”

  “三天以后他们各人有各人的路。”他说,“朕只管得了三天。”

  ——

  赦书上路是二十六日。

  递铺照急脚发,日行四百里。近的当天就到:郑州一百四十里,酉时到;滑州一百八十里,次日辰时到。

  邺都四百三十里,二十七日晚到。这一份是明发的,走驿,跟二月十六那一匣文书走的是同一条道,只隔了十天。

  远的就慢。凤翔一千四百里,走了六天。秦州二千一百里,十一天。灵州三千三百里,路上换了两回递铺的马,走了四十七天——到的时候,那个州的刺史已经换了一个人。

  一百零六个州都到了。州抄了发县,县抄了贴榜。

  榜贴在县门外,用糨糊,四角压竹片。照例由本县的里正在榜下当众读一遍。

  真正读得下来的里正不多。一个村里识字的通常只有一个,有时候连那一个也没有。所以有些地方是县里派个不入流的书手,骑着驴挨村去念;有些地方是把榜文里的几条要紧的编成话,一句一句传下去。

  传到最后,九百三十七个字往往剩下三句:不打了;今年的税免了;死在军里的可以报名字。

  三月里下了两场雨。有些榜被雨打烂了,一片一片挂在墙上。

  也有没烂的。房州有一个县的榜,贴上以后有人拿两块木板钉了个棚子罩在外头,罩了半年。后来查出来钉棚子的是本县一个老兵,天福年间在军里,回来种地。他儿子乾祐元年八月死在河中城下。

  他不识字。他只是听人念到过那一条。

  那一年秋天,房州上报的“亡殁未销名”里,有他儿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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