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根诧异地说道:“开刀把子弹取出来就是了,子弹肯定没有伤到要害,否则就不止出这点血了。”
“你在胡说什么?你懂医学嘛?”小老头有些生气了。
“少废话!”杜根赶紧催促,“再耽误下去,他就真的死了!我知道你们担心诊疗所的医生治不好他,放心,我来动手。”
“什么?杜根少爷,您能救他?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我们少爷吧!”肯的仆人哭求
小老头再次出言说道:“救不了的,切开肚子容易,可是要怎么止血?”小老头一边摇头一边追问道。
“用止血钳。”杜根穿越之前虽然只是一个实习医生,但是也知道止血钳在16世纪就已经发明了。
“可还是会有极大的概率造成大出血的,里弗斯先生多半会死在手术台上的。”
小老头还是摇头,外科手术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医生敢尝试,不过成功的概率太低,开膛破肚的大手术的失败率几乎是百分之七八十!
其中造成病人在手术台上死亡的最大原因就是出血过多。
“可以输血嘛。”
“输血!怎么输?”
“就是把血从别人身体当中抽出来,注入病人的血管。”杜根顿了一下,补充道:“必须输入配血相合的血液,否则会出现溶血。”
“配血相合?溶血?”老头子摇摇头杜根说的话他完全听不明白,迟疑道:“伤口感染问题怎么解决?要知道伤口感染才是造成枪伤死亡的最大原因!”
杜根其实不知道,这个老医生的确有丰富的医治枪伤的经验,因为他是一名军医。18世纪的欧洲可以说是连年战乱,而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就是排队枪毙,那些战死的士兵往往不是立即死去,而是会和伤口感染搏斗很长时间,然后再痛苦的死去。
“做好手术消毒。”
“消毒?什么意思?”
“就是……”
“嗯哼!”地上躺着的胖子忽然哼哼起来打断两个来自不同时空的医生的对话,胖子可怜兮兮地看着杜根:“杜根,你真的有办法救我?”
“可以试一下,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杜根很老实地说
听到自己居然还有一半可能可以活,那个半死不活的死胖子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有五成把握吗?太好了!”他扭头对那个老头子医生说:“斯坦因先生,就让他试一下吧。”
被叫做斯坦因的老头子终于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康恩贝先生,里弗斯先生,如果你们都原因的话,我愿意给你做助手。”
于是乎,200来斤的死胖子被扒光了衣服放在一张长木桌上面。
斯坦因麻利地将肯的手脚都用麻绳牢牢捆在木桌的四条桌腿上,因为这个时代的英国也没有什么很有效的止疼药,虽然老医生的药箱子里面有鸦片和烟枪,但是这玩意儿对剧烈疼痛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所以只能像杀猪似的把胖子先捆起来,防止他乱动。
杜根又说道:“我们要把他肚子上的体毛都剃掉。”
“翠茜,去把里弗斯先生肚子上的毛都剃干净了。”斯坦因医生说
“我们需要麻醉他。”杜根又说道
“翠茜,给里弗斯先生来点鸦片町酒。”斯坦因医生又说
喝了鸦片町酒的肯很快就开始眼神迷离起来。
3.只是你的肠子
“好了,接下来要为输血做准备,我要给你们验血。”杜根说道:“这里有显微镜和载玻片嘛?”
“当然有。这里可是医院。”斯坦因医生说道
“那么我要给你们每个人都验一下血。”杜根说道:“我需要针筒。”
“我们每一个人?”斯坦因医生诧异地问道
“对,我需要知道肯的血型和谁的一样,如果输入了错误的血型,会立刻杀死这个家伙。”杜根认真地说道
“闻所未闻。”斯坦因医生直摇头。
“这……这是一本古埃及医术上写的,作者的名字叫拉泽,书名叫《论人的血液》,你没听过?”杜根随口开始胡诌。
“很遗憾,没有。”斯坦因医生倒是很老实,他让翠茜取来几个针筒,让杜根给每个人抽血。
肯的仆人汤姆倒是个忠心耿耿的,他直接站出来,说道:“不用抽别人的血,就用我的好了。”
杜根看了他一样,说道:“没用的,输血必须血型一致,否则马上就会要了肯的命。”
“康恩贝先生,你的意思是人的血液是有几种不同型号的?”老医生斯坦因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理论。
“没错。”杜根说道:“现在着急救人,等以后有时间,我可以和你单独聊这个话题。”
斯坦因医生同意这个说法,于是两人开始继续忙碌,杜根让斯坦因医生把手术要用到的器材都在热水里煮,然后再浸泡在烈酒里备用,理由也是消毒。
然后,杜根就开始给每个人验血,包括自己。
结果一圈验下来,只有护士翠茜的血型和肯是一样。
于是,肯的仆人汤姆立刻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表示只要翠茜愿意抽血救里弗斯家的少爷,这些钱都是她的。就算眼下这些钱不够多,只要救活了肯少爷,里弗斯家绝对会重重酬谢翠茜。
杜根也表示,少量抽血不会损害翠茜的健康,过几天这些血液就会自己长回来。
于是,翠茜撸起袖子,“好吧。”
杜根从翠茜身上抽了400CC的血液备用,然后从烈酒里拿出手术刀,准备给肯做手术。
“上帝啊,疼死我啦!”可能是鸦片町酒喝早了,效力过去了大半,刀才划开肯的肚皮,肯就大叫起来。
“按住他。”杜根赶紧大叫,让周围几个壮汉一起过来按住肯的手脚,然后悠然翠茜给肯灌了一杯鸦片町酒,然后斯坦因医生决定直接给肯吸鸦片来镇痛,至于是不是会上瘾,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被按住手脚的死胖子拼命挣扎,但是在阿尔多、汤姆、斯坦因医生的合力之下,杜根还是顺利把肯的肥肚皮给切了开来,然后又把手伸进厚厚的脂肪层保护的肚子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摸出铅弹,最后愣是把胖子那根臭烘烘的肥肠给掏出来了!
“上帝啊!”肯的仆人汤姆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那个叫翠茜的女护士更是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肯模糊的视线骤然锁定杜根手中那截滑腻的脏器,剧痛之下脑子一片混乱,艰难开口,语气茫然又惊恐:“这……这是什么东西?”
杜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略带恶劣的坏笑,坦然回应:“没什么,你的肠子而已。”
短短五个字,如同最后一根稻草。
肯瞳孔猛缩,脑补出自己内脏外露的恐怖画面,大脑瞬间过载,白眼一翻,直挺挺再度昏死过去。
“这下好了,终于安静了。”杜根这时候,顺着肠子终于找到了子弹,指着肠子上面一个破洞说道:“子弹把肠子打穿了,如果不及时取出子弹,肯就死定了。”
“肠子都掏出来了,难道不是死了吗?”肯的仆人汤姆脸色苍白。
“找到子弹了。”随着一声轻响,一枚变了形的铅弹被扔在桌子上。
杜根又说道:“针,线。”
随即,杜根又喊道:“斯坦因医生,给他输血!阿尔多,给我止血钳!”
斯坦因医生立刻递来止血钳,好让杜根用来夹住几个正在喷血的出血点,阿尔多则是笨拙的用注射器给把玻璃瓶里面的鲜血注入肯的胳膊上的血管内,尽管扎了五次才成功,但是至少把血液输入到了肯的体内。
随后,斯坦因医生赶紧把实行穿好的缝合线递给杜根。
尽管杜根是个实习外科医生,但是一次手术都没动过。开刀的手艺是没有的,只晓得一些理论知识,上过解剖课而已。所以刚才切肯那肥厚的肚皮就划拉了好几刀才拉开,这会儿缝针更是深一阵浅一针缝的七扭八歪,就算伤口好了,也会留下一道极为丑陋的伤疤。
“上帝啊,我还活着?“就在杜根和阿尔多、汤姆、斯坦因医生打算合力将肯抬到病房里去的时候,这个死胖子居然醒了过来。
随即,他又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疼,好疼啊!”
杜根揶揄道:“这点疼都受不了?里弗斯家的人都这么怕疼嘛?”
肯歪着嘴,骂道:“法克,杜根,这该死的子弹可是你射进我肚子里的。你差点杀了我。”
斯坦因老头似乎还不大相信这个死胖子真的逃过一劫了,取出温度计给肯测了体温,果然没有发烧。
老头子挠了挠一头稀疏的白发,一脸的不可思议“真是奇迹,把肚子刨开,又输了血,还取出肠子……”
“什么?肠子?”斯坦因的话让肯又想起了杜根一手握着自己肠子,面朝自己坏笑的场景。
“……”
“少爷,你怎么又晕了?”仆人汤姆吓得大叫。
“没事,死不了。”杜根说,“再给他……给他抽点鸦片,喝点鸦片町酒,让他好好睡上一觉,明天应该就不会那么疼了。”
这么频繁,且大剂量的用鸦片镇痛,肯在康复之后会不会变成大烟鬼?
算了,管不了那么多了,毕竟自己刚刚救了他的命啊!
再说,决斗是对方挑衅在先,子弹是他自取其辱,而自己,已经不计前嫌,用超越时代的医术,硬生生从死神手里抢回了他的性命。
至于后遗症?
与一条性命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4.滚到印度去
马车碾过碎石路面,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载着杜根缓缓驶进康恩贝伯爵府的大门。
这座矗立在伦敦西区的宅邸,巴洛克式的豪华庄园,气派非凡,却始终透着一股冰冷的压抑,至少在杜根看来,这里更像一座束缚他的牢笼,而非温暖的家。
马车刚停稳,一道身影便快步迎了上来,正是杜根的母亲玛丽亚
。她穿着一身素雅的缎面长裙,发髻梳得整齐,脸上满是焦急,目光死死锁在杜根身上,不等他下车,便伸手抓住他的胳膊,声音发颤:“杜根,我的孩子,你可算回来了!我听说你去决斗了,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她的指尖触到杜根左臂染血的绷带,随即泪水瞬间涌了出来,顺着脸颊滑落,滴在杜根的手背上。
“天哪,你受伤了!我的可怜孩子,疼不疼?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玛丽亚一边哭,一边小心翼翼地掀开绷带一角,看着那道浅浅的擦伤,心疼得浑身发抖,语气里满是自责,“都怪我,没有看好你,让你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杜根被她突如其来的慈爱弄得有些手足无措。
穿越过来三天,他从未感受过这般真切的关怀,原主记忆里,母亲虽疼爱他,却也因他的浪荡而常常失望,这般撕心裂肺的心疼,倒是少见。
他轻轻拍了拍玛丽亚的手背,语气放缓:“母亲,我没事,只是一点小擦伤,不疼,很快就会好的。”
“小擦伤也不行!”玛丽亚哽咽着,执意要扶他进屋,“快进屋,我让仆人去请医生,给你好好处理一下,可不能留下疤痕。”
就在两人搀扶着准备进门时,一道冰冷而威严的声音,从二楼的回廊上传来,瞬间压下了玛丽亚的哭声:“够了,玛丽亚!你看看你宠出来的好儿子!”
杜根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着深色礼服、面容严肃的中年男人,正站在回廊边缘,眉头紧锁,眼神锐利,死死地盯着自己。
那便是他的父亲,康恩贝伯爵奥里斯。
奥里斯身形挺拔,只是眼角的皱纹透着几分疲惫。
玛丽亚浑身一僵,连忙擦干眼泪,神色变得拘谨起来,低声辩解:“奥里斯,杜根他受伤了,你就不能少说他两句……”
“受伤?”奥里斯冷笑一声,脚步沉重地走下楼,木制楼梯发出咚咚咚的声响,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人心上。
老伯爵走到妻子面前,呵斥道:“他受伤算什么?他差点就杀死了里弗斯家的肯!”
他又走到杜根面前,语气里满是怒火与失望:“杜根,你告诉我,你到底要胡闹到什么时候?从小到大,你除了闯祸、赌博、招惹是非,还会做什么?你看看你,把康恩贝家族的脸面,丢得一干二净!”
杜根皱了皱眉,不甘地开口辩解:“父亲,我没有想杀死他。决斗是肯先挑衅我的,而且,我最后救活了他,里弗斯家不仅不会怪我们,反而应该感激我才对。”
“救活他?”奥里斯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猛地提高了音量,怒火几乎要将他吞噬,“你还好意思说?若不是你一时冲动接受决斗,怎么会有这么多事?就算你救活了他,你觉得里弗斯家族会真心感激你吗?”
他的怒骂如同暴风骤雨,劈头盖脸地砸在杜根身上。
“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你为什么就不能学学你哥哥梅根?”
提到哥哥梅根,奥里斯的语气稍稍缓和了几分,却依旧带着浓浓的失望,看向杜根的眼神里,满是对比后的嫌弃:“梅根从小就懂事能干,年纪轻轻就进入东印度公司,如今已是高管,手握重权,深受上司赏识。他不仅事业有成,还娶了一位出身名门的小姐,生了两子一女,为我们康恩贝家族开枝散叶,争光添彩。”
杜根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原主关于梅根的记忆。
哥哥梅根比杜根大五岁,性格沉稳内敛,从小就被父亲奥里斯当作家族继承人培养,无论是学识、能力,还是品行,都无可挑剔,是整个伦敦上流社交圈里公认的青年才俊,更是父亲奥里斯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