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好好努力,绝对不给你丢脸。”
她在心里把这句话记得清清楚楚,反复嚼了几遍,觉得踏实极了。
她跟定他了。
快一点的时候,沈浪看了眼手机,起身。
周吔反应过来,从身后抱住他,脸贴在他的背上,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
“明天还来吗?”
“我会在这里乖乖等你的,哪里都不去。”
沈浪转过身,低头吻了吻她的唇,单手把她散落的头发拢到一边,声音平稳:
“来。明天晚上我还来。”
“乖乖睡觉,别熬夜。”
他停了一下,最后加了一句:
“除了我,谁敲门都别开。”
周吔眼睛里带了点水光,用力点了点头。
直到沈浪把门关上,她才慢慢滑回床上,把被子捂到脖子,手伸出来,摸了摸颈间那颗小碎钻星星,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她笑了,笑得很傻,笑了很久。
...
接下来这段时间,沈浪的日子过得规律而充实,称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两头兼顾,游刃有余。
白天,在《缝纫机乐队》片场全力以赴。
晚上,先去那边把那扎喂饱,再去另一边陪周吔。
他向来信奉一个朴素的道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需要落在实处,否则再好的感情,积累了太多悬而未决的张力,就容易变成一团乱麻。
沈浪从不让自己的后院起火,每一处都打理得妥妥帖帖。
周吔这边靠着“杨超悦朋友”的身份,偶尔到剧组里偷偷探探班,在那扎的眼皮底下,和沈浪不动声色地眉来眼去,当然也仅限于此,偏偏让沈浪觉得莫名地刺激。
她来的时候总是踩得很准,挑沈浪不拍戏、在监视器旁边喝水的间隙,悄悄绕过来站在旁边,用那双眼睛亮亮地看着他,然后压着声音说一句“沈浪哥”,带着点毫不掩饰的仰慕,转身就走,走得飞快,连脚步都带着一股雀跃劲儿。
那扎并不知情。
她对沈浪的心思一向专注在自己这条线上,再加上剧组事务繁忙,倒也没空生出太多疑心。
这种微妙的平衡维持得相当稳。
...
这一天,下午三点,修车厂片场的阳光正好,透过破旧的玻璃窗在水泥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各部门准备!乐队命名这场戏,争取一条过!”大朋拿着对讲机喊了一声,目光落在沈浪身上时,满是毫不掩饰的信任。
半个多月的拍摄下来,他当初对顶流的所有顾虑早已烟消云散。
沈浪不仅能放下身段演活胡亮的傻气憨直,连最考验功底的情绪爆发戏都拿捏得入木三分。
这种既能扛票房、又能演好戏、还没半点架子的演员,简直是所有导演梦寐以求的宝藏。
场记板清脆落下,拍摄正式开始。
程宫攥着笔在纸上胡乱划着,眉头拧成了疙瘩:“赶紧想个名字!明天就要印海报了,总不能顶着‘无名乐队’去演出吧?”
炸药第一个举手,嗓门洪亮:“叫‘破吉他乐队二代’!多有传承感,咱们就是继承老摇滚的火种!”
杨双树推了推老花镜,慢悠悠摇头:“太土了。叫‘手术刀乐队’,我是医生,手术刀精准锋利,跟摇滚的劲儿最配。”
丁建国抱着贝斯翻了个白眼,语气拽拽的:“俗。叫‘建国乐队’,听着就不好惹。”
小希希举着肉乎乎的小手,奶声奶气:“叫‘小花朵乐队’好不好?又可爱又好听!”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转向胡亮。
沈浪清了清嗓子,坐得笔直,脸上是一本正经到近乎虔诚的表情,仿佛在宣布什么国家级大事:“我想好了!既然宫哥他妈用缝纫机一脚一脚把他踩到了这里,以后我们乐队就叫——宫哥他妈的乐队!”
话音落下,全场瞬间死寂。
乔衫饰演的程宫脸“唰”地一下绿了,眼睛瞪得像铜铃,差点从椅子上弹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宫哥他妈的乐队啊!”沈浪一脸无辜地摊手,还特意加重了语气,“多有纪念意义!一听就知道咱们跟宫哥的过命交情!”
“纪念个屁!”乔衫气得一拍桌子,“这名字能上台吗?人家还以为我们是来骂街的!演出没开始先被保安轰出去了!”
那扎饰演的丁建国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肩膀抖个不停:“我觉得挺好的,够摇滚,够叛逆。”
“好什么好!必须改!”乔衫瞪了她一眼。
沈浪装作冥思苦想的样子,挠了挠后脑勺,半天才慢悠悠开口:“那……叫‘缝纫机乐队’?反正也是宫哥他妈用缝纫机踩出来的缘分。”
乔衫皱着眉头琢磨了半天,终于不情不愿地点头:“这个还行。就叫缝纫机乐队。”
“好!缝纫机乐队!”沈浪猛地站起来,攥紧拳头振臂高呼,“摇滚吧!”
“卡!完美!”
大朋激动地喊停,用力拍着手:“太绝了!沈浪,你刚才那个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劲儿,简直就是胡亮从书里走出来了!还有乔衫,你那个气到变形的表情,绝了!”
剧组的工作人员都笑成了一团。
谁能想到,那个在《三生三世》里清冷禁欲的东华帝君,演起这种土里土气的小镇青年来,居然毫无违和感,连眼神里的傻气都透着真实。
那扎拿着一瓶冰水走过来,自然地递给沈浪,眼角还带着笑意:“你刚才太搞笑了,我差点没忍住笑场。”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演的。”沈浪接过水拧开喝了一口,挑眉笑道,“等会儿拍下一场戏,你可别笑了,那场戏可是要掉眼泪的。”
“放心吧,我才不会。”那扎吐了吐舌头,心里却满是佩服。
沈浪真的是演什么像什么,不管是搞笑还是深情,都能信手拈来。
第211章 沈浪改剧本,俩人起冲突,最终大鹏妥协,那扎的佩服和感谢
沈浪把剧本吃透,是在第二周。
从第一场戏到现在,所有拍完的,没拍的,他在脑子里一遍遍过,越琢磨越觉得不对。
不是大方向的问题,大方向没问题,小城摇滚梦,小人物的坚持,片尾千人合唱《不再犹豫》,这几根骨头立得住,大朋用了心,他看得出来。
骨头是好的,但肉长歪了。
程宫的转变太硬,丁建国前后缺逻辑,她爸丁总那个反派动机薄得像张白纸,几处喜剧桥段俗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这些东西凑一起,就是豆瓣六分出头的命,高票房低口碑,大朋背了十年的一口锅。
沈浪在床头灯下把自己的想法写了满满三页纸,搁在枕边,盯着天花板想了很久。
他知道这事有多难。
改别人的剧本,改导演自己写的剧本,等于当面说:你写的不行。这不是建议,是挑衅。
但不做,就只能眼看着一部本能更好的电影,因为几处可以修掉的毛刺,最后差强人意。
他是一番男主,口碑和票房都绑在他名字上。
那就别犹豫了。
机会在第三周最后一个拍摄日收工后。
剧组散了,工作人员收设备,演员三三两两回酒店。
沈浪没走,蹲在场地角落抽了半根烟,等人散得差不多,才站起来,找还在跟摄影指导聊剪辑的大朋。
“大朋导演,有空聊几分钟吗?”
大朋转头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把手里的分镜图递给摄影,两人走到临时休息区。
沈浪开门见山,把三页纸放他面前,简短说了几个核心问题,程宫的转变动机,丁建国的弧光断裂,丁总的脸谱化处理,部份低俗桥段。
他说得很平,没指手画脚,就是陈述。
大朋从头到尾没吭声,听完,低头把那三页纸翻了翻,又推回来。
“你说完了?”
“说完了。”
大朋沉默两秒,笑了一下,那个笑没什么温度。
“沈浪,我懂你是为电影好,这没错。”他顿了顿,“但这个剧本我磨了两年,你提的这些,我创作的时候都考虑过,都有我的道理。我尊重演员的专业意见,但剧本怎么写,是导演的事,不是演员的事。”
话说到这份上,意思很明白。
沈浪没当场反驳,点了点头,把三页纸叠好收起来,站起身往外走。
走了两步,停下来,转过身。
“大朋导演,我就问你一件事。”
大朋抬起头。
“《煎饼侠》。”
这三个字沈浪一字一顿说出来。
大朋的脸色变了。
全剧组都知道这三个字是雷区,没人敢在他面前提。
那是他心里一道疤,碰一下就渗血。
大朋眼神沉下去,嘴角绷成一条线。
沈浪没躲他的眼睛,语气很平:“《煎饼侠》成本一亿一,票房十一亿六,你以为这事翻篇了?豆瓣五点七,烂片导演,圈钱,网红不配当导演,这些话你从一五年背到现在,还没背完。”
“《缝纫机乐队》还没上映,豆瓣上已经有人先打一星了,这些人连片子都没看,直接一星。为什么?就因为那三个字。”
大朋的拳头在腿上攥紧了,没说话。
沈浪接着说,不重也不急,像在说一件已经发生的事:“你做《缝纫机乐队》,我看得出来你用心。全员真弹真唱,自己家乡,八年的摇滚情怀,片尾千人合唱,这些是真诚的,我看见了。但大朋导演,真诚是底子,故事是面子。底子再厚,面子上的毛病不改,那些等着你出错的人,会把这几处毛病放大十倍。”
“到时候不是六分,是五分。不是口碑好转,是又成《煎饼侠》的注脚。”
大朋抬起头,看着沈浪,眼神被人戳中心口又不得不认的那种复杂。
“你今天来,就为了说这些?”
“不全是。”沈浪重新坐回去,把那三页纸放回他面前,“我是想跟你说,咱俩想要的东西一样。我想让电影更好,你也想。我想让口碑比《煎饼侠》高,你更想。我不是挑你毛病,是想跟你一起把这部片子拍成你真正想拍的样子。”
大朋没说话,重新拿起那三页纸,一行一行地看,从程宫的弧光修改,到丁建国的背景故事,到丁总的动机重构,再到部分喜剧桥段的替换。
看了很久。
休息区安静下来,只剩远处收设备的声音。
大朋放下纸,长出一口气,沉默了一会儿,声音低了不少:“程宫这个角色,我最早是想自己演的。”
沈浪没接话,等他往下说。
“设计的时候,脑子里全是我自己演,给他塞了不少高光,很多……是我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停了一下,“后来你来了,角色给乔杉演了,剧本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