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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九曲,道远路艰--王道九回忆录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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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结婚那天是农历五月十六。结婚有一套旧的仪式与风俗,我们当时结婚礼仪还算较简单,虽是按仪式走的,不过时间上缩短了。比如按理要三天的礼仪,现在当天就结束了。那时彩礼也简单,不兴要钱,就是要一些棉花和布匹。

结婚当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一般,胖胖的身材,个子不高,五官还可以,虽然算不上美,但也不算丑。我与她相处的时间很短,五月十六结婚,七月初七我就离开家随政府转移走了,之后就上了学。到1956年我们离婚,虽结婚近十年,但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她对我是尽旧道德的夫唱妇随习俗,任何事情都是竭力支持我,如变卖她的嫁妆供我上学。父母对我有什么怨言和指责也悄悄告诉我,提醒我哪方面要注意,但十年了没有生育。

1956年,我去了玉门后,特意检查了生殖能力,我都没有任何问题,那无疑就是她的问题了,最后忍痛提出了离婚。我先是给县法庭去了一封信,说明情况;然后给岳父也写了一封信(王芳英不识字),说明了离婚的理由。我给家里也写了信,我说:“离婚后,家里的东西,她愿意要啥就让她带啥,以后要是需要的话咱再买。”似乎不到两个月,法庭的判决书就下来了,我们正式离了婚。

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她没有生育能力。一是父母也有意见,二是在这方面我自己也有考虑,若是一辈子没有子女,也是大事。她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体有缺陷,对我及我家有些内疚。所以我提出离婚后,她也没有十分反对,只有痛哭不止。

从感情上讲,我是十分不忍的。在相处的那些日子里,我们真情相待,她事事都依从我。她不懂什么是爱情,只知遵从旧社会的三从四德。另外,她对我确实太痴心了,任何方面都很依顺我、支持我。我在学校打篮球费鞋,买不起胶鞋,她就不停地给我做鞋,一学期要做三至五双;我一回到家,她就给我打洗脸水,伺候得很周到;我有时候早上起晚了,她也不催我,而是给我留下饭。所以提出离婚时,我是十分不舍与心痛的。

1956年离婚之后,她找了本村一个正儿八经的贫农结了婚。那个男的比她大两岁,看样子生活还是和谐的。领养了她妹妹的一个女儿,算是有了孩子。女孩长大后进了工厂、结了婚,也买了楼房,不过对王芳英并不好。王芳英年纪大了以后可能有高血压,而且偏瘫,丈夫比她死得早,女儿、女婿对她照顾不周,听说她晚年挺受罪的,我想帮忙,但又没有理由和渠道去帮,只好心存遗憾了。近两年,听说她去世了,晚年比较悲惨。

回想起她来,我对她有许多感激,也有一些遗憾。她在我家待了10年时间,虽然我俩相聚的时间很短,但感情很融洽。她不善于交谈,我俩在一起话也不多,她完全满足了我大男子主义思想。当我知道她不能生育的时候,我并没表现出来嫌弃她的样子,反而是她有一些自疚。

我很感谢她,在那近10年的时间里,我很少在家,家里边的老人都由她照顾着,家务劳动也都是她在打理,做饭、纺线、织布、做鞋、做袜。有时候我在家,常看到她如同母亲当年一样忙到深夜。旧社会的妇女是很苦的,一天三顿饭要靠她,麦收秋收,摘棉花都很忙碌。她不但无怨言,而且各方面都做得较好,她熟悉女红,做鞋合脚,衣服合体,还得做一桌好饭菜。

在那近10年的时间里,我们从来没有顶过嘴。现在回过头去想,我觉得那十年里,我们俩应该是有爱情存在的,只是和一般的爱情表现方式不一样罢了。直到她死,我也没有机会在精神上或物质上给予她补偿,这是我一生无法弥补的遗憾。

一起走过大半生的老伴

1961年9月,我从玉门下放回家。过了春节,大概是在1962年3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翠霞。她也是离异,和我同岁,没有孩子,这时在她娘家已经住了两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

当时我已近30岁,父母也老了,没有个媳妇在身边,日子确实不大好过,所以当别人给我介绍的时候,我就很满意。她见我虽是离异,但也没有孩子,又是独子,所以也愿意。她亲自上我们家里来了解具体情况,隔了半月我们就领结婚证了。那时的结婚很简单,用大车把她接过来,按旧俗拜了天地,这就算是成家了。

她是个典型的、适合过庄稼日子的人,勤俭节约,勤劳能干,只是没文化,没心计,固执己见,犟脾气,很难接受新事物。有时与人闲聊起来,过了半天才想起有要紧活儿要做,但没有时间了只能往后拖。比如孩子们的衣服第二天就等着穿了,她才急忙裁布缝制,不过她会一直干到凌晨四五点钟,稍微躺一会儿,便起来做早饭。在老家的时候,每年的除夕,她从没有早睡过,孩子们哪件衣服缺扣子,哪双鞋没鞝好,她都要拾掇到很晚。她侍奉老人带孩子,做吃做穿,辛苦忙碌了几十年。

正因为如此,我对她各方面是迁就的,尤其是在我退休以后,我处处都是忍让着她。她对我有想法不直接说,只对要好的朋友倾诉,有时候又会有些多心我对她有贬低之心,我也尽量理解她。她有时说话不着调,与我母亲会闹点别扭,但我知道,她的本心还是善良的。她陪我走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俩之间还是有默契的。如果说要给她一个评价,那就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妻子刘翠霞近照

儿女的情况

我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老大是女儿,叫王春红;老二是儿子,叫王学光;老三是女儿,叫王爱琴;老四是儿子,叫王学跃。在此,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每个孩子的情况。对子女的教育,我既不打骂训斥,也不絮叨说教,基本是让其自己发展,自己认识各种事物和学会处理方式。

前文已经说到了,我的大女儿是在我落实政策之后招工去的玉门。我到河南中原,组织允许带子女来河南,但考虑到她婆家情况,我就没硬让她过来。大女婿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不在玉门,亲家两口子年纪都大了,只有他俩在身边。要是我把女儿调过来,女婿肯定也得过来,将心比心,如让他们远离老人,我怎忍心?有的人说:“你把姑娘放在那里放心吗?”“有啥不放心的?她建立了家庭,又有组织照顾,她丈夫及公婆也都在那里。”一直到现在,大女儿都没在我身边。她在玉门待了一段时间后,调到了新疆土哈油田,至今在那里工作生活。

接着说一说老二的情况。因为我将第一次招工的机会给了女儿,他对我有些怨气,在家闹了几回——家里人说他赌气赌了两年。他大约是1983年初中毕业的,没参加中考,复习了一年仍没考上(后来参加工作脱产学了高中课程)。在招工之前,他一直在家种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也为这个家庭出力了。1985年中原油田招工,他被招收成为一名正式职工,直到现在。

老三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就在油田上当了临时工。1993年我退休时,她顶替我成了一名正式全民职工。总的来说,生活和工作也都不错。老四比较调皮,不愿上学,小学都没念完,后来也在油田当了临时工,做些电焊之类的杂活。后来在泰安就业,工厂破产失业后自谋职业,好在有钳工技能,找工作比较方便。

在孩子们很小的时候,因家庭贫困,我终日操心吃喝,所以对他们关怀不够,教育不多,更无过激的说教,我任其发展。他们小的时候很害怕我,因为我对子女比较严肃,可以说对他们不苟言笑;而在后来孩子的成长阶段,我又没和他们在一起,所以孩子们对我感到有些生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