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将枪身于胸前平平抡了半圈,左手托住枪管,右手扣住扳机。
身未动,气已沉。
然后。
那马鹿应声掼入河中,溅起一片水花,再没动弹。
干净利落。
枪响之后,张阳也不看那鹿死在何处,单手持枪,在空中挽了一个花。
整个动作,从接枪到抛枪收回,前后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
行云流水。
沟两边站着的孙老九和齐家老大,原本还在那儿端着枪四处张望,听见这声孤枪,忍不住都往张阳这边瞟了一眼。
只一眼,就愣住了。
孙老九是怎么也没想到,这年轻人的枪法竟然这么绝。
那枪使的是直溜,他在庆岭混了小半辈子,这样的枪法,当真头一回见。
起初他还觉着陆一刀选张阳当二炮,心里头多少有些不服气。
可亲眼见了这一手,心里不自觉的有些叹服。
到底是一枪杀了黑熊的年轻人,不可小觑。
齐家老大那头,更是倒吸一口凉气,心里头暗暗嘀咕:
这张家小子,怕不是打娘胎里就开始摸枪了?
前文咱提过。
张阳使枪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在里面的。
当初一枪毙掉野猪的时候就有自己的小动作在里面。
如今这手快枪也是如此。
只见他伸手接枪,几乎瞄都不瞄,抬枪就打。
这枪声结束,张阳不看打在何处,单手将五六半在空中挽了一个花。
这倒不是他故意耍帅。
而是属于猎人的独特标志。
就跟陆一刀一样。
也不是非得说什么时候都要用刀。
像这大熊来了,陆一刀照样也得掏出枪。
但这个人的绝活就是一个老把式的标志了。
就像国画画家,一出手,根据用墨用色就能看出一个画家的门道。
这种一枪毙命的绝命枪,在这庆岭地界,恐怕是无人能及。
而饶是陆一刀这般见多识广的人物,亲眼看见张阳这手接枪、平端、射击、收枪、挽花、抛还一气呵成的绝活,也不由得在心里头暗暗赞叹。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嘴里却吐出了一句:
“独眼龙这是走了八辈子好运了,得了这么一个蛟龙。”
能让陆一刀说出这种话的人,这庆岭地界,怕是找不出第二个。
然而。
有人欢喜有人愁。
周从喜蹲在不远处,脸色那叫一个难看。
方才那头被打死的马鹿,是他开的枪。
他本来是盯着那鹿角看的。
这年岁马鹿的鹿茸长得老大,一对象牙白的角,拿回去能卖个顶好的价钱。
他想着趁乱开它一枪,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鹿角收了,谁也说不出个什么来。
可谁成想,张阳那一枪,把那鹿直接给毙了。
他偷鸡不成蚀把米,心里头那叫一个窝火。
正想嘀咕两句,一抬头,正撞上了陆一刀那双阴隼般的眼睛。
周从喜心里头咯噔一下。
难道。
他看到了?
可转念一想,那鹿是张阳打死的,又不是他周从喜开的枪,死无对证,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想到这里,他心里头又稍稍安稳了些。
且不提这围猎队伍的暗潮涌动,咱说那动物群背后的动静。
隐没在那风雪中的庞然巨物逐渐的靠拢而来,身影化成了金棕色大熊。
所有人都抬起了头。
嘶。
张阳心头猛地一沉。
不是因为这头棕熊的出现,而是因为它的体型。
列位可还记得,前几日在靠山屯,这头棕熊下山喝酒吃肉的那一回,就已经是庞然大物了。
可眼下再见,这畜生的个头,比前几日足足大了两圈。
人立而起,足有小房子那般高。
张阳活了这两辈子,在庆岭的地界上,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熊。
甚至未曾听过这庆岭的山林里头,什么时候养出了这样一头玩意儿?
按说这棕熊,学名唤作乌苏里棕熊,乃是长白山一带真正的霸主。
成年公熊体长可达两米半上下,肩高近一米五,体重在七八百斤上下浮动。
可眼前这一头,光看那身量和肩峰的宽度,怕不下千斤。
千斤的棕熊,那就是熊中的王,山中的神。
早年间有老辈人说,这长白山里的熊,到了极限的岁数,就会开始返祖。
毛色越来越深,骨架越撑越大,性情越来越暴,连老虎见了都要绕着走。
那样的熊,已经不是靠人多就能对付的了。
此刻,那千斤棕熊开始动了。
从一开始的慢步,变成了小跑。
它这一跑起来,头扬起来,不得了。
它身后那些零散的狍子鹿群,原本还在四散奔逃,可棕熊一跑,它们竟齐齐地停在了原地,四条腿打着颤,连跑都不敢跑了。
这一刻。
棕熊冲进了杖口。
距离猎人们的包围圈,只剩下一百米。
首当其冲的,是陆一刀。
他端起了长枪,爆喝一声:
“来得好!”
赵长河深吸了一口气,握紧了手里的五六半。
他打过猎,可眼前这头棕熊的压迫感,比他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一头猛兽都要可怕。
那是源自本能深处的恐惧,逼得他不得不端起枪来,瞄准那头巨兽。
孙老九、齐家老大、周从喜不约而同地调转了枪口,齐刷刷地瞄向了同一个方向。
这一刻,所有人的动作都出奇地一致。
这种反应,起初是源于原始恐惧。
面对如此陌生、如此巨大、如此凶险的动物而产生的恐惧,那是本能的防御。
然后,那恐惧迅速转变成了狩猎的本能。
或许。
还有那么一丝隐秘的念头:
想亲手击毙这头巨兽,在众人面前出人头地。
这一切,最终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原始的冲动。
而张阳。
也将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棕熊身上。
第58章 抢枪
且说这张阳一枪得开,技惊四座,就连陆一刀都赞叹不已。
于是,眼瞅着这棕熊就要进入射程范围。
陆一刀临时变阵,头枪交给张阳来开。
前文咱提过,这头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这第一枪一开,这次围猎的成功与否就基本上知道了。
先前第一波枪阵,打的那些小野兽,陆一刀以刀带枪给大家起了个好头,因此得了个小胜。
而这次,面对棕熊,这第二波枪阵起头的重担,陆一刀就交给了张阳。
张阳自是不惧,他对自己的枪法很是自信,甚至早就想如此。
得了陆一刀的首肯,张阳右手抄枪,端的那是又平又稳。
棕熊不比野猪之流,作为这陆地上独一档凶猛的野兽,张阳没敢怠慢,甚至他想提前射击。
因为棕熊的防御远非黑熊可比,一旦让它真正跑起来,那速度虽不如马鹿迅疾,可那股子冲撞力,足以把整条阻击线冲得七零八落。
哨口枪一响,如果它受惊瞎闯,以它那身板子,撞上谁谁就是一个死。
必须抢先解决掉这个心腹大患。
而以他的枪法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