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
字号

我的一生--宋峰回忆录 第7节

点击:

吵闹的家庭

——无休止的吵闹,让我终于疲倦

当时正好赶上武斗,我身体不好,总腰疼,而且想回老家避开武斗,就到局医院里面开一个转院证,转到兖州铁路医院。当时坐火车不用票,卧铺随便坐,我们全家从成都坐卧铺第一次到了北京,在北京玩了一圈,在天安门照的相,还到动物园去玩了玩儿。从北京回到兖州后,母亲和妹妹串通起来打我老婆,她们觉得如果没有我老婆,我的钱都会给她们,还觉得我老婆给我生的两个孩子都是负担。当时我还在住院,我老婆就来跟我告状,我一看她脸打的不成样子了,也觉得很愧疚,老婆走了以后母亲来了,说我老婆把她手指咬青了。我立刻就出院,然后去问居委会,居委会说像你这样的母亲真是少见,心狠手辣,哪有母女一起打儿媳妇的。居委会说想把我母亲弄到大街上游行,我说那可不行,我母亲才40多岁,要自杀了就更麻烦了,其实我还是偏向母亲的,因为我的求情,母亲才没有被拉到街上游行。

这时候我手里没钱了,当初我从孙村煤矿下放去铁路局工作时,煤矿给了我400元的下放金。我给母亲留了100块自己带了100块,打算把剩下的200块存起来以后结婚用。母亲就让我把银行的账户名写上她的名字,说这样存折丢了她就能及时的办理,我当时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个,因为是自己的亲娘,这么做也是应当的,就听她的话办了。

我就和母亲说现在正是困难的时候,咱把这200块钱拿出来花了,可没想到我母亲说存折丢了,我就去银行挂失。银行让我母亲拿着户口本3天后去取,我母亲到银行说这200块钱是她做保姆时候挣的钱,和我没有关系。当时我请了病假,一个月只有30块钱根本不够花,母亲硬是不给钱,我只好写信和我的同事借钱。我病好了就要回遵义,给母亲留了20块钱,自己带了10元钱。我这次打算把儿子带回西南,临走时候母亲哭了,说哪怕不给钱也要留下我儿子。哭闹了好一阵子,我老婆虽然脾气不好心却特别的软,就又把孩子给她留下了。我们三口子从兖州出发,到上海10块钱都不够吃饭的,女儿那时候才一岁,我们俩少吃点,让孩子多吃点,就这样用10元钱从上海一直回到了遵义。

回到遵义,我把老婆和孩子安排好就回单位了,当时没有钱,我就跟同事借钱,自己做饭吃,就这样困难了一段时间,母亲还一封信连一封信,说孩子生病了,让我寄钱,原来她留孩子还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后来来了一封信说母亲得了子宫颈癌,是恶性肿瘤,需要交300块钱押金,而且在铁路医院治不了,得上山东省医院去治疗。我立刻向单位借了300块钱,坐车回家去,第二天在山东省医院做了7个小时的手术,把子宫全拿了出来,她子宫颈里头有一个枣那么大的肿瘤。做完手术她就没事了,活了28年又得了肠癌,在我妹妹那边把肠子切了之后,又活了十几年,一直到86岁才去世。母亲第一次做手术的费用是我出的,肠癌做手术的时候是我妹妹出的,她能报销。

        我老婆也重男轻女,1968年10月23日,在四川甘洛铁路局医院,我的第二个女儿出生了。老婆一看是女孩就不想要了。接生的大夫说你也是女的,为什么也嫌弃女孩,你不想要很多人抢着养。我就赶紧说:“当然要,这孩子多好,干吗不要。”1972年3月10日,在遵义医院我的第四个孩子出生了,又是女孩。我回家打算给她做吃的,还没准备好呢,她就回来了。我说:“你身体还没养好,多住几天院。”她就说:“住什么院?生个女孩有什么了不起的。”第四个孩子她又不想要,不准我抱。我说:“你也是女的,怎么自己看不起自己啊?你不要我要。”邻居听到了,都过来抢着抱孩子,都说:“你们不要我要。”

因为第三个第四个孩子都是女孩,母亲就一直从中找事,上遵义去闹了好几次。我老婆脾气本来就不好,我俩也总吵架,最后我只能又离婚了。但其实这个离婚,也并不是“顺畅”的,起初她不同意离婚,我当时是连蒙带骗的才离了婚。我骗她说不让任何人知道,等她改好了再复婚,但实际上,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复婚了。我在遵义跑了十六趟给我老婆安排在棉线厂工作,每个月能有30多元的工资,离婚时就把最小的两个孩子留给了她。当时正好牡丹江要修隧道,我就带着儿子和大女儿一起去了东北。

时间久了,两个孩子都想妈,她还给我来信想复婚,我也觉得孩子这么小就没了母亲怪可怜的,就又把孩子送回了西南见他们母亲去了。我考虑了一番,她脾气太不好了,我们的矛盾没法解决,还是不能生活在一起,决定还是不复婚。我去接孩子,我的二女儿(第三个孩子)跟我最投缘,想跟着我,不愿意跟她妈,我也最喜欢她,就去法院办了手续,带着三个孩子回了东北牡丹江。我母亲一听说我离婚了,非常高兴,因为她觉得我老婆脾气不好,她都恨死我老婆了。我母亲甚至还高兴地说:“以后别找了,有儿子闺女了就够了。”母亲帮我看孩子,只要把我的所有钱都花在她身上,母亲就高兴了。

我把三个孩子带到牡丹江的时候,最大的才9岁,另外两个一个8岁,一个6岁。我又当爹又当妈来照顾孩子,给孩子洗衣做饭,还亲手给他们打毛衣。母亲也到了东北,但是她只能和孩子做伴,根本不管家里的一切,还在我背后教孩子们,让他们不跟我一心。可是我太爱孩子们了,不愿意叫孩子们受一点罪,我母亲又背着三个孩子对我说:“别那样太疼他们,长大了肯定得找他妈去,不知道怎样对待你呢!”像这样爱挑事的老人,实在太少见了。

第三个老婆

  ——也许真的是相见恨晚吧 

 孩子渐渐都上学了,朋友给我介绍了现在的老婆。她是牡丹江医院的化验员,长的一般。她十四岁时父亲就死了,十五岁母亲也死了,带着三个弟弟,当时最大的弟弟八岁,最小的弟弟两岁,她一直挣钱抚养几个弟弟长大,把自己的婚姻给耽误了,三十几岁还没有结婚。我比她大3岁,告诉她我的情况她还是愿意嫁给我。这个老婆脾气好,对我也好,我生气骂她,她都不吱声。1977年7月份我们就在牡丹江登记结婚了,母亲知道我又一次结婚,非常不高兴,开始跟我的三个孩子说我的坏话,让他们和我闹意见。1978年9月4日我和我第三个老婆生下了最后一个女儿宋阳,也是最有出息的一个。

跟我这个老婆结婚的时候,母亲还是没拿出一分钱,但是跟这个老婆结婚的场面是最大的。我老婆的大弟弟是耐火材料厂的,我们结婚的时候,摆了十好几桌,来了很多人,有她弟弟单位的,有她单位的,还有我们单位的,我单位的书记都来了,大家都来送礼,有毛巾被、被面、马蹄表等等。

当时我开50多块钱工资全部都给我母亲和孩子,用我老婆的工资支撑家里生活。母亲还是不满意,她非常的不讲理,没完没了的让孩子不和我一心,从中挑拨是非,弄得我的孩子刚开始都不喊我老婆“妈妈”。我总给她们送肉送菜,她还跟我孩子说我跟老婆的生活好,不管他们。

后来搬到一起住,母亲又开始找事,什么都看不惯,说我老婆说话声音大了,吃饭声音响了,一个劲儿的找毛病,但我老婆脾气好不计较。不管我们怎么对母亲好,母亲都不领情,说我把钱都花在了老婆身上,说老婆都快成娘了,还说我偏向她。母亲总跟我孩子说后妈不好,说我老婆使坏不让我对孩子好,完全不讲理,瞎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