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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尽93载--唐幼琼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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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宠自由的少女时代

我出生在一个广东人的家里,爸爸从广东来,他的工作是在铁路卖票。儿时的记忆中有这么一段,我爸好像外头有一个外家,天天都不回来,妈妈着急。我们家是三间房,我和妈妈住一间。我们家信佛,家里供奉观音菩萨等很多的佛,灶王爷、土地爷也都是佛。那个时候我妈就天天拜佛,然后还不停地打衣服,边念我爸爸的名字,“唐忠宪唐忠宪”,叫他回来。那会还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长大了才明白。

在我结婚后才知道,我妈妈其实并不是我的亲妈。爸爸也从来没给我讲过这个事情。亲妈是一个姓张的老太太。她以前是我们家一个院住着的街坊,跟我爸爸发生关系有的我。其实这个张妈妈在天津有爱人,生完我就又回天津了。长大懂事了,记得张妈妈经常来看我。在洋车里我坐在张妈妈的腿上,带我去公园玩。

其实我们家里是挺贫寒的,就爸爸一个人赚钱,大妈和二妈都没有工作。当时街坊有电灯,我们都用不起,就使煤油灯,灯里面有一个捻,还不敢开大了。等我记事以后,我妈妈的神志不清楚了,而且身体不好之后就胡说。大概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我爸爸就把小老婆娶了进来。广东人习惯管小老婆叫阿姐,但我二妈说:你叫我姐姐,那你哥哥是谁。她挺不愿意那么叫,后来才改叫二妈,后来我爸就跟小老婆好好过日子。当时我们住在草帽胡同,记得那时爸爸总是戴一个大沿的帽子,我爸爸的外号叫“唐善人”,在我们住的平房门口就设了一个大锅施粥,从门口过的人,吃不上饭的人,都可以来吃。还施药,是种跌打散,他总是去药铺抓药,然后自己配好,放在门口。过去讲究传男不传女,他就没有传给我。而且爸爸从不杀生,连床上咬人的臭虫都不舍得捏死,宁可让它咬自己。

在生活中的很多细节都是这样,比如我爸爸有时候去买鱼,邻居说问鱼多钱一斤,我爸爸说:“二毛钱一斤”,其实是八毛钱一斤的。人家就让他帮着买,他也总是答应,其实赔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也是善良的一种表现吧。 

 父亲的善良也影响了我日后的生活,后来我也特别体谅穷人,我们家曾经用过十几个保姆,有时候我就偷偷的接济她。那时,有一个保姆来的时候十五岁,她往家里打电话,她妈妈接电话得上大队接,离得很远,有时还要冒着风雨。那时候家里条件稍微好些,我攒了点钱。我说:“你打电话问问你妈安按电话需要多少钱”,那时候按电话需要800块钱,我就凑了1000块钱让她寄回家,她妈妈特别感谢我。还有一次过年,请小时工擦玻璃,有一对夫妻擦我们家的三居室,才要五毛钱。我觉得挺不容易,就在女儿给过钱之后又给了他们两块钱。我的钱有一大部分花在这些事上了,后来儿女们知道就不满意了。还有一回去修脚,修脚的送我回来,一路上说了自己的情况,给我送到家,我又给他200块钱。但这是受我父亲的影响,改不了的。

  因为我们家就我这一个女儿,从小我就是爸爸的掌上明珠,在家里就跟皇上似的。上小学的时候,其实我们家离学校挺近的,爸爸还是雇了一个洋车天天早晨来接我上学去。旧社会还有一种大摊,我爸给那个摊点儿钱,嘱咐摊主,唐小姐要吃什么就给什么,钱花完了再给。父亲爱喝酒,还经常去前门那里买广东小吃。一喝酒就叫我陪他吃肉,那时候还有个二伯母也住在我家里,她和二妈谁也吃不着。二妈是旗人,按规矩应该吃饭的时候晚辈站在一边,等长辈们吃完再吃,到了我们家连这些习惯都没有了。

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娇生惯养的,脾气很厉害,有时就和我二妈吵架。因为一些小事儿骂我,我也骂她,后来就打起来了。我爸爸从不骂我,都是说她。她常常就委屈得哭,也不敢说我,因为爸爸护着我。我二妈实在没有办法了,甚至都要自杀。

旧社会的习俗,过年的时候小孩拿财神爷挨家挨户送,人家就给一个铜子。有的在地上铺一些芝麻尖,代表来年富贵的意思。还要给爸爸妈妈磕头拜年。那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给我做的一件红棉袍,穿着拜年,拿着茶杯放上莲子,磕头,长辈会给一个红包。那时候我们家还有“密供”,就是一个月两毛钱,一年这个铺子就给五个供。广东人讲究三十晚上不许用刀,头天用刀的事儿全部做到了。而且孕妇不能拜年。每家每户还得提前买柴米油盐,过年什么都买不到,都得想到了。那些门面里人都在大门里头玩儿,打牌、吃好的。

除了拜年,印象最深的就是裹脚了,那个时代女孩都是要裹脚的,要不然嫁不出去。但父亲心疼我,裹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让二妈给我裹了,这就落下了一双大脚。小时候吃枣,父亲总是给我削皮,直到现在吃什么水果都不吃皮。记得十几岁时,每个礼拜天父亲给我一毛钱,去中央电影院看早场,虽然父亲挣的钱不多,家境也不是很好,却很宠我。我可以随便拿钱,上天桥买旧沙发,摆在家里,同学来看都觉得好,其实是旧家具。我还买刀子、叉子,自己做汤,做西餐请同学们吃。吃西餐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我是和朋友去一个外国朋友家里,类似于服务生的那种听差的给一道一道的上,也不知道怎么吃,就跟着别人学。

父亲疼爱我的地方,最主要的体现就是让我上学。女孩上学是很不常见的,可父亲却坚持让我读书,最后中学毕业后,是我自己不想读了,如果我想读,父亲还是会尽力供我的。上小学时,逢年过节都要给老师送些东西。父亲还送老师一块肉,想让老师对我好点。记得有一次犯错误了,老师要求很严厉,就拿木板打手掌。从那以后我学习慢慢就好了,考试还考过第一。那时作文写得很好,老师就把我的作文全贴出去,贴到走廊里,学校里的人都能看到的地方。 

 课间休息的时候就会有很多情书,但我也不理会。还有一个教导主任,也很喜欢我,其实那时候我们家也不是穷的交不起学费,他就给我交学费,各方面帮助我,后来我就和他交了朋友。去他家里的时候,应该是管他叫叔叔的一个男孩,这个男孩的家特别的富,我心里特别喜欢那个男的,但是他不理会我。就属于小女孩爱慕之心了。

后来考上了中学,当时分男校、女校,不许上男女同校。第一女中在南池那块,那时候还学英语。我在女中的时候非常活泼。凡是学校里的文艺活动,就肯定有我的身影。不管是演话剧,唱歌,还是跳舞。而那些歌曲就都是看早场电影学来的,都是一些爱情歌曲。第一次上台演得是话剧《麻雀与小孩》,初次登台演出还是比较顺利的。还有《孔雀东南飞》。可是到现在我都没有看过梅兰芳,因为父母都没有这方面的爱好,可能这也是我没有继续的一个原因。 

 日后在医院工作时,在洗澡间一边洗澡一边唱。同事们听到了,感觉跟小姑娘唱似的,其实我已经五十多岁了。年纪再大些孙子们结婚,我每次上台都唱《苏三起解》。就是喜欢表演,到现在九十多岁了还依然喜爱。最近在孙子的婚礼上,还唱了《回娘家》,中间我忘词了。下面的人给我提醒,也没听见,就下台了。自己就是老想先出风头,演不好也上。

十七岁从中学毕业以后,有个姓周的同学,我经常上他们家去,他们家有叔叔、姑姑,我总是接触。看见他姑姑什么车都有,马车、红轱辘的汽车都有。后来我同学走了,他姑父就给我写了封信说要见我,发展到后来就跟他交朋友。那时候交朋友父亲都不知道。他带我去公园、天坛去玩,那时候也不讲究吃饭。每回一摁喇叭我就出来。公园里有一个小道,他就提议教我开车。其实开车挺容易,学会了就上路了,走到西长安街就撞上电线杆子了,警察来了,把我的名字和地址都写记下,要是电线杆子有什么毛病,要负责任。自那以后他就不让我开了,算起来车就开过那么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