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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烟云七十载--王正真居士回忆录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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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八阳神咒经》

我念这个其实就是为了还给我历届的父母、师长老前辈们,第一个我想给他们,第二个就是还给我伤害过的历届冤屈债主。因为我不知道我上几辈子干过什么,但是肯定不是太好,要不然我今天不能这样。我认为我的命挺苦的,有时候想起来人家都那么高尚、那么有能耐,当讲师、当科学家,我为什么是个凡人?为什么没那么光荣?其实就是自己做得不足。因为有因果关系,所以我上世肯定做得不对劲,有好多缺点。第二个就是还给那些我对不住的人和物,像我小时候掏过的鸟,踩死的好多地上爬的动物,路上走的,河里游的,吃鱼也是在伤害它,我想还给它们。我该还人家的我就还人家,我现在没那么多钱,我念经还给他们、磕头还给他们。第三个我还给帮助我的历界众生,帮助我的神仙、护法,人人都有的。还给我们看不到的众生,看不到的神仙。狐仙、神仙咱们也看不到,就还给帮助我的历界神仙和护法。最后还给我的亲朋好友,我的孩子,我让他们身体健康,长大智慧,挣大钱做大善事,做个有孝心的人。从我学习佛经当中我得到了这些收获,但是别给自己求,求自己发财、健康,要多给周围的人求,让大家都很健康幸福。

对《易经》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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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则有,不信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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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由天命

我开始信佛之后,每天早上起来就在家念经磕头。最多的时候我一次能磕一百多个头。磕头有个讲究,就是得磕一个头站起来一次,然后再跪下反复之前的动作,这样才算是磕头呢,如果一直跪着磕头,中间不站起来,只算磕了一个头,有句话说:“站着磕头一个是一个,跪着磕头,一百个如一个。”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以前没信佛的时候很多都不懂,现在就慢慢懂的多了。烧香也是有自己的一套讲究的,一支是“十方香”,都有了,三支是“天、地、人”,五支是“护法⑤香”,把护法都拜了。至于护法,打个比方说,像中央机构下属有农业部、工业部、保安部、公安局等等部门,而庙里有狐仙堂等等,就是护法。狐仙、黄仙在那里就是护法,他们起的是保卫作用。我记得我师父给我讲:“各个万体生源都是有灵气的。你看看,一般过十字路口都要特别小心,特别是开车,凡是出事的都是在十字路口上。”没解放之前,一般的十字路口中间都有个庙,庙里供的就是护法,过去死人什么的,都上那庙去烧纸。

拜佛

我始终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个人该有多少寿命就有多少寿命,到该死了的时候,必定得走。俗话讲:“阎王爷让你三更死,你不能活到五更天。”不管人来到世界上多么不容易,也不管托生有多艰难,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命里定好了的,有句话讲:“人身难保,佛法难闻。”就是这么来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多做善事总归是好的。尽量别杀生,还要放生,放生是能延长寿命的,还能够解掉牢狱之苦。不要妄语,有句老话说的是:“一句话能让你多活十年,也能让你也少活十年。”没事儿的时候,多做点善事,这是对自己有好处的,是一种积德的行为。但是放生也不能刻意去买个野生动物回来放生,最好还是随缘放生。

我觉得人的生命是很珍贵的,佛学里也讲究珍爱生命,所以自杀的罪过是最大的。自杀的人也是最惨的,因为地府都不让这些人投胎,天地允许这个人活着,爹妈也给这个人生的权利,可是他非得自己把自己的生命葬送了,这个罪过是最大的,所以自杀是最不好的。

灵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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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前世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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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的“牢狱之灾”

虽然佛法云:一切皆为虚幻。但是有生之年,能看到儿孙满堂齐欢笑,亦人生之一大幸事。那是一种常人都向往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中间也不无心酸和伤痛。

我的三个孩子都很听话、善良,一辈子也都本本分分,只是我的大儿子命中注定的“牢狱之灾”,是无法躲过的。

我们家的孩子都是在吉林市的小学念的书,那个年代都是就近入学,根本没有现在这样选择学校的,大家都是住在哪就在那附近找个学校,拿着户口本去报名,就可以上学了。印象中,那个年代的孩子都是七八岁、八九岁上的学,我们家大儿子好像是九岁上的学,那个时候的孩子上学都很晚,不像现在六岁就上学。那些年要是过早地报名上学,学校还不给报呢,大多数孩子都是九岁上学,就连八岁的都很少。那会儿和现在唯一一样的就是看生日,9月1日之前生日的孩子就可以入学,反之就算是差一天都不让。

我那几个孩子还是挺听话的,把他们送到学校之后,学习也都还可以,虽然没有特别拔尖的,但是也没有特别落后的,都是一般水平。

大概是1985年或者1986年的样子,我大儿子已经参加工作了,我记得那个时候他是在食品厂工作。当时麻花、面包都是相当紧缺的,那些东西在他们厂生产完之后,就用大解放汽车往外五县送。我儿子当时在食品厂是电工,但是因为那个食品厂规模还很小,所以装车的时候,他们也得去帮忙。我记得那天是八月十五之前,他们要把一批月饼装车,一直装到了半夜,我大儿子就没回家,因为第二天早上要很早就走,所以他住在了单位。结果那天有几个人去偷月饼,其实那点儿月饼也不值几个钱,可是他们发现了就把人家给打了。

而且食品厂一般都有刀,大刀小刀都有,他们就把其中一个小偷的大拇指的筋挑断了,这就算是重伤害了。被打的那个人,据说就是我们公安局分局的家属,而这几个参与打架的人里面就有我儿子,那个时候他的性格其实是有点儿像我的,好冲动、争强好胜。那次的事情,判了我儿子两年。说实话,我儿子这两次进去都挺倒霉的,因为都不是他主动要怎样,而是被牵连的。

我儿子他们单位的工会主席还有厂长还试着向上面告状,为我儿子他们辩解,说那是正当防卫,因为如果不防卫的话,车上的东西也就被偷光了,但是一般的百姓毕竟还是没有势力的,根本告不赢人家公安局的家属。最后法院给出的结果就是:“他偷你,那是他的错,但是你打他就是你的错了。”当时虽然也想过要找人帮帮忙,但是转念一想,因为厂子里已经全力以赴解决这件事儿了,就算我们自己找人帮忙,也不见得能找到合适的,所以我们也就听从了厂子的安排。其实那时候,偷东西的人还是挺多的,厂子里经常能看到小偷。但是我也觉得真没有必要上去就打人家,毕竟那个时候的人都穷,偷点儿东西是很正常的事情。现在想想,因为打一个偷月饼的小偷,自己被弄到监狱里面,是多么不值的一件事儿啊。

我大儿子踏踏实实地在监狱里面呆了两年。这两年我儿子在里面给犯人做饭,改正得挺好的,我们还经常去看他,而且他中间还回来过。他们的那个管教特别好,有时候他们去别的地方干活,干完之后那个管教就会让我大儿子回家看看。我始终觉得虽然我儿子在监狱呆了两年,但是他还是挺有福气的,因为他碰到了一个好的管教,也碰到了一个好的厂长。本来这样被判过刑的人,就应该被厂里开除的,但是我大儿子出来之后,他们的那个厂长又把他给收回去了,他就回厂子继续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