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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尽黄沙始到金--臧淑兰回忆录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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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21日我们全家于北京与舅舅舅妈(前排坐者)合影

后来我大儿子有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当时我还在青海没有退休,所以我孙女也是我小舅和小舅妈两人带大的。他们二老都近70岁高龄了,依然不辞辛劳。

1992年,舅舅在老家房子里留影

但是我不想再麻烦我小舅和小舅妈了,毕竟他们年纪也大了,我不仅不能陪在身边让他们颐养天年,还要辛苦他老两口帮我照看孙女,实在是于心不忍。所以在孙女5岁时,我把她带到了青海。

1995年我回老家照顾小舅与其合影

1994年,小舅生病,住在北京人民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膀胱癌。当时医生给他做了手术,手术做得还不错,病情转稳定。后来有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沙发上傻笑,不说话还流口水,马上叫车送到人民医院。经检查,小舅患了脑血栓。在门诊急诊室打了几天吊针,医院还是没有床位。我们又将小舅由人民医院转到了武警第二医院,在那儿住了近一个月,可是最佳治疗时间已经错过了,他几乎变成了植物人,不知道大小便,也不会自己吃饭。这段时间就是我和女儿、小儿子轮流护理,白天是我,晚上我女儿和小儿子轮流照顾他。因晚上照顾他舅爷,白天还要上班,儿女们不仅身体累垮了,还耽误了工作,加上女儿还有不到3岁的孩子,我考虑再三,就请了一个男护理员,让他晚上看护,我仍是白天看护。

我虽没有在舅父母病重那段时间里陪他们走完最后的人生,但我按照他们的遗愿将其安葬,地址选在河北村靠大海的公墓。2001年清明节,我又给二老立了一米多高的石牌。当时比其他人家的石牌都高大。2003年舅父三周年纪念日时我又去了河北村,按照农村风俗,我在舅父母墓前摆放了贡品,烧了纸,磕了头,从此再没有回去过。我认为生前基本尽孝,死后也完成了他们的遗愿,为他们安葬立碑,我也很欣慰,再回去也没有必要了。

我小舅父母,胜似亲父母,他帮我带大儿子成家立业给我留下住房,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我们全家人都不会忘记,都会永远感谢他们的。

但这个护理员不负责,不像亲人那样尽心尽责。病友反映说:我舅睡觉他也睡,根本不理会我舅。当时我还没有在意。有一天我看小舅的脸破了,护理员居然解释说:“他从床上摔下来破的。”我一气之下把他辞退了。我觉得外人毕竟不可靠,就把我表弟(我大舅的儿子)叫来,我们俩轮流看护,还是他晚上,我白天。不过这样并不是长久之计,我表弟寻思把我小舅带回老家,在烟台的医院治疗,一来怕有个万一,二来我老家几个表弟和他们的子女也可轮流照顾,人多了大家的负担自然也就减轻了。他和我商量,我同意了。于是我们又办了出院手续回到山东省烟台市人民医院。住了两个星期后,人民医院建议去山东省烟台市中医院吃中药,扎针灸,效果很好。我们又把小舅送到了中医院,治疗不到一个月,奇迹出现了——他自己会吃饭了,也知道大小便了。当时大家都很高兴,他的膀胱癌好像没事了一样,只是脑血栓没有彻底好,腿脚依然不方便,不会走路,必须有人用轮椅推着才行。为此我们决定让小舅出院,回家边休养边吃中药,并专门给小舅买了轮椅。隔一段时间家里人会送我小舅舅去医院看看,再开点药继续吃。因我小舅是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退休职工,一切关系都在北京,我负责给小舅领工资、交党费、报销医药费等。有时药费有一点误差,单位不给报,电话又说不清。好不容易说清了,还必须在改的地方加盖医院的公章,为此我还需要在北京、烟台两地之间奔波。小舅生活不能自理,小舅妈还要侍候他,给他做饭、洗衣,多年操劳已经累垮了。

我的小舅妈常年有胃病,原来一直没有放在心上。可到了1999年初,小舅妈胃病犯了,不但吃不下饭,还痛得难忍,就住进了医院。经检查诊断,老胃病转化为胃癌了。表弟打电话告诉我,我急忙去烟台医院看她。到了医院,我找到主治医生问了情况。医生说:“老人家岁数大了,不能动手术,还是保守治疗好(化疗)。”我陪在她身边照顾了几天。因当时我还在建院家属委员会上班,孙子还在上学,需要我照顾,我又回到了北京。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去烟台四五次照看小舅妈。2000年初,她的病情恶化,医生叫家人安排后事,我又去了烟台医院,在她身边陪住了二十多天。病情越来越重,表弟与我商量出院为小舅妈准备后事,我同意了。她出院了,我回到北京第四天小舅妈离开了人世。五一期间我和女儿去老家看望小舅,表弟全家将小舅照顾得很好,但小舅妈去世后他的精神支柱没了,变得恍惚,问他问题也不会正面回答,都是随便乱说,整个人变得糊里糊涂的。假期结束,我要回北京了,问他想吃什么,我去给他买。他说吃什么都行,我知道他爱吃油饼,最爱吃的是炸糕,正逢赶上集市,我和弟妹、女儿就赶集去了,油饼买到了,但小舅最爱吃的炸糕我们三人走遍了全集市也没买到,只好拿着油饼回家了。小舅病重期间,医生通知家属准备后事,表弟打电话告诉我后第二天我就回去了,我回到家时他已经不认识我了。这次我从北京买回去的炸糕他已经不会吃了,至今我仍后悔买得太晚了。我小舅夫妻二人的户口工资关系都在北京,并且还有住房,老家也有住房。年老他们落叶归根,于1993年回到老家。因为小舅没有亲生儿子,走前特意嘱咐我,希望下葬后再给他立一块碑。回老家后,小舅一直受到我表弟(我大舅的儿子)悉心的照顾,大约在1998年我回老家征求舅父母意见,希望过继侄子王培尧为子。得到小舅小舅妈的同意后,我又找到了小舅的堂兄王思堃商量此事,也被应允。之后得到表弟王培尧的同意后,我又请了河北村大队、大队长、治安主任、大队会计,以及堂舅王思堃,表弟王培尧、王啟尧加上我小舅、小舅妈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由堂舅王思堃主持。在说明我舅父母过继王培尧为子的权利和义务后,我小舅父母、表弟都表示同意,由大队会计写了过继王培尧为儿子的文书。凡参加会议的人都签了名,我舅父母也盖章按了手印,还盖了大队的公章。文书办完后,舅舅和舅妈还请大家吃了一顿饭。

我爱人的哥哥

我与哥哥、嫂子的合影(右一为我)

我爱人老家在陕西省扶风县玉泉公社下湾村(现改为杨陵区)。我爱人有兄弟姐妹9人,共7男2女。我爱人是最小的孩子。因为生活困难,我爱人的一个哥哥被送给同省武功县一个袁姓人家当儿子。

有一年兵荒马乱,我公公带着几个孩子逃荒。走到甘肃省张家川时,饿得走不动路了,巧遇一家小吃店。小吃店的主人心肠好,见他们饿得不行,让他们吃了一顿饱饭。交谈中,我公公了解到小吃店主无子女,心肠又好,而他们的孩子中小的都快8岁了,但饿得皮包骨,实在走不动路还要让人背。我公公思量后觉得,万一孩子死在路上还不如送人救他一命,就与主人谈了,希望他收养最小的儿子。饭店主人同意收留并给了8元白大洋,我公公带上三个大一点的孩子就走了。当时我婆婆在家里,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后来知道了也没有办法,毕竟如果不是迫于生计,要不也不会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出去,只是我婆婆伤心流泪了好长时间。她一直对这个孩子念念不忘,想尽办法想把这个孩子找回来。

我的公婆(1954或1955年)

因为家里穷,我爱人刚生下来就被扔到田里玉米秆下,过了一天他没有死,他母亲舍不得又给抱了回来。农村妇女孩子多,有时孩子的生日都不记得,我爱人就自己定为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