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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年回首--王立业回忆录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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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丰(台)沙(城)铁路线正在修二线,需要减少一部分车流,南口到沙城这一段的车流就加到我们南口的京张线上了。火车是按线路分段运行的,比如说从西直门出发的火车,要经过沙河、昌平,才会到达南口,火车到了南口我们才接下任务,从南口一直到沙城,这段线路的任务由我们值乘。

当时大家还是很乐观地对待这次下放改造的,我们就学样板戏里李玉和的角色,高举红灯,走康庄大道,那时候晚上我们举的灯是火车站开车、停车指示的信号灯。白天则用红绿小旗指示车辆运行。

实际上,我们的工作确实是很“吃香”的。当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吃定量,机关干部每月粮食定量是29斤,而运转车长是43斤,大家都很满意,特别是我家里的小孩正是能吃的时候,所以我们这十几个人就高兴地享受这“特殊待遇”了。更为舒心的是,还可以值早乘,早上五点多钟起床,六点钟车从南口出发,途径关沟段。所谓关沟段就是居庸关这段特殊区段,这段铁路地处坡道、弯道,曲线半径不够大的话非常容易翻车,要靠大动轮机车才能推动,南口机务段设的10个动轮的大机车,一般为6个动轮。为了行车安全,把运转车长所在的守车挂在最前部,前方线路有什么险情,可以随时跟司机用红绿旗进行交流。

这段铁路在京张铁路修建过程中有着重要地位,下面补充一些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的情况。詹天佑是中国首位杰出的爱国铁路工程师,1881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同年回国。1888年开始负责修筑塘沽到天津的铁路,仅用七十多天就完成铺轨工程。后又参加修筑天津至山海关的铁路,需要在滦河修一座铁桥,面对英、日、德工程人员建造这座铁桥的相继失败,他毅然挺身承担造桥任务,最后出色地完成了全部工程。詹天佑这一生最大贡献,就是在于他成功地修建了京张(北京——张家口)铁路。1905年,詹天佑担任京张铁路总工程师。这条铁路穿山越岭,全长两百多公里,工程之艰巨为他处所未有。他亲自勘察,选定路线,与工人一起,采取各种措施,解决隧道工程中渗水、塌方等困难。在京张铁路的修建过程中,詹天佑做出了三大贡献。第一,在北京青龙桥东沟,采用人字形轨道。第二,用两台大马力机车调头互相推挽的办法,解决坡度大机车牵引力不足的问题。第三,八达岭隧道采用通天孔的设计,这是因为当时使用的是蒸汽式列车,蒸汽需要排出,在隧道里这点很困难,詹天佑在隧道中间打了一个通天孔,能让蒸汽迅速排出。京张铁路于1909年竣工,总费用大大低于外国承包商的索价。詹天佑在中国铁路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早乘的时候,我的守车挂在前端,可以浏览到关沟段的全景。当时的关沟段有“七十二景”,穆桂英点将台、长城的居庸关、八达岭隧道、弹琴峡、岔道城,都在这个区段里。所以值早乘的时候,观赏“七十二景”,路基旁边伴随机车笛鸣,真觉得是一种高档的享受。但是也曾遇到过险情,有一次紧急制动,一名值班值乘从车门跌至火炉造成重伤,我在一次值乘中遇到顽劣儿童扔石子,险些被击中。

恢复名誉

1971年,给公安人员恢复了名誉,我也从南口调回了公安处,当时我是这一百多人中第一个调回的,其他人也陆续归队。但是回来之后仍旧很受罪,虽然是回到了公安处,但是当时的公安处是由“军管会”掌握大权,对于实际工作,他们都是外行,我就在这些外行人的监督下工作了几年。

1972年,公安分处办公室合影,二排左三为王立业

回来之后,我主要是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很不好干,什么都干,也就是当时的五个部门——行政、总务、技术、档案、文秘的工作都要做,干这几摊工作也是很累的,除了办公室的党支部书记一职外,我还兼任工会主席,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时候,北京也受到余震影响,我担任了抗震办公室主任,主持防震抗震工作,保证机关安全。

办公室的工作任务相当重,负责协调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的主要部门有:侦查一科、二科、三科和四科。其中一科负责侦查刑侦,二科负责地区保卫,三科负责治安,四科是警卫。因为分处长、党委书记都是“军管会”的人,不懂业务,所以就是由我来代替领导协调执行任务,没权没职,就是负责干活。

“文革”结束铁路秩序步入正轨

从1971年开始,铁路系统秩序一直很混乱,领导不懂业务,直到1975年铁道部领导换届,万里当上铁道部部长,中央下发了一个稳定铁路秩序的9号文件,才转变了铁路运输混乱的局面,逐渐走上正规化的道路。

我也于1979年调回了铁道部公安局,实际上就是原来的公安部十局。接下来几年的工作对我来说还是收获颇丰的,职务上,提到了处职;文化上,我在北京电视大学的法律系学习,获得了大专文凭。另外,1993年评警衔,最高级别的是警监,局级以上的干部能评到警监,我们处级的干部就是一督的警衔,下面再低一点儿的正科级、副科级就是二督、三督和警司的警衔,这也算是“文革”后我在公安战线上获得的一点安慰吧。

回到铁道部公安局后,我开始做了一段政治处的工作,主要是做干部宣传。后来到民警处工作,做民警的素质培训工作和枪支的管理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也有很多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

四岁“神枪手”

这件事情发生在1982年,现在依然觉得想来很蹊跷,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情。

我们警卫处有一个叫陈浩的干部,他在执行完警卫任务后,没有回警卫处报到把枪上交,就直接回家了。回家之后也没有检查好枪,也没上心看着这枪,结果被他四岁的孩子把枪拿走了,关键是这把枪的保险没关,是可以实弹射击的。小孩儿把枪拿出来之后,就跟他姥姥玩游戏,拿枪指着姥姥:“别动!”结果一下子枪就响了,老太太不明不白地就被打死了。

这个造成恶果的事件是由于陈浩的失职行为造成的,其实这个惨案是可以避免的。事发之后,我被指派到陈浩家勘查现场,访问事情发生的经过,作为公安局的政工干部,去了解、调查他违反纪律的程度。但是陈浩的家处在西城公安分局管辖范围,西城分局要把人带走,把案子接手,如果他们把陈浩带走的话,这对于铁路公安来说是抹黑的事,调查工作以及后事处理都不好办,所以最好能够在我们单位内部解决,可是按案件类型来看,案子又是在西城公安局的属地管辖范围内,如果我不让他们带走的话,势必会引起冲突。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我给当时的局长徐秉义电话汇报,向他报告了这个情况,徐局长就说:“行,你不用管了,交给我,这个事情我处理。”

这件事惊动了上级领导,后向铁道部部长汇报,经过领导签署批准,以铁道部的名义,给陈浩一个通报全路公安机关的记大过处分。后来这件事不胫而走,传开了,有人就讽刺说:“公安局真厉害,四岁的孩子都是‘神枪手’了。”这也给我们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