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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教厚德为人师表--朱迪生回忆录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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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下半年,我小学毕业之后,祖父跟我说:“你这个学不能上了,家里没钱,现在需要你去工作。”我傻乎乎地就答应了。他们不让我上学我也没办法,工作都已经给我找好了,祖父说:“你到一个草制品工厂上班,明天就去。”

工厂不大,专门做草绳、草带子、草帘子、草褥子,还做榻榻米。这个工作对技术要求不高,只要肯花力气,肯耗时间就可以干,所以我并不需要当学徒,去了以后直接上岗。

工作的过程中,每天晚上都要准备出次日生产所用的稻草量,用水把干草浸湿,然后盖上草盖子,防止变干,保持稻草柔软,生产的时候可取出稻草直接使用。工厂的机器需要我用一只脚去踩踏板,带动其运转起来,它有两个像喇叭大小的口,我把草放进材料口,机器后面制作出的绳子自动绕到一个转盘上。操作这个机器比较费力,尤其在大量添料时踏板的阻力是非常大的。

白天我在厂里打草绳,到了晚上,完成定额任务后,再把干稻草搬来沾水盖上,以备第二天使用。

厂里按计件计酬,没有固定工资,但是我必须保证我拿到一定数额的工资,因为我需要足够的钱来养家。祖父、祖母宠爱哥哥,所以当时他们的想法是让哥哥继续上学,今后也让我弟弟上学。我没有休假日,一周工作7天,一天睡不到6个小时,早晨在家吃过饭,4点就去上班了,中午吃一些从家带的烤窝头片和咸菜,晚上10点才能回家。

如果我当天积极性高,超过了平时的定额,多做了两三件,家里就奖励我5分钱。我中午可以去工厂院里一家小店买花生米吃。5分钱的花生米能有一小捧,这就算最高奖励了。如果当天没有奖励,也没有带窝头的话,我就只能买两个馒头吃。说心里话,累不累?累。中午困不困?困。但为了保证完成定额,我中午不能休息,必须赶快吃饭,有时候边吃边干活。

整个工厂也就十来个工人,大多是山西人,多数是老板的老乡,个别招了几个外地人,还有女孩,他们都比我大,所以都管我叫小孩儿。我力气没有人家大,干得也没人家快,只能多工作一些时间,虽然很累,但是我从不偷工减料,因此我是在工厂里工作时间最长的人,其他人都因种种原因被老板解雇了,只有我留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家一共7口人,祖父、祖母、母亲、哥哥、弟弟、妹妹和我,我硬是担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任。

重新求学的愿望

我在工厂里经历了“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的运动。因为我是工厂里唯一一个小学毕业生,是学历最高的人,所以他们让我担任西城区工会宣传委员,主管文教宣传工作。在工会的文化宣传委员会里,我既写不了大篇幅的文章,也讲不出说服别人的大道理,在这样的形势下,我萌发了一定要继续念书的想法。

那时工会成立了一个名义上的“打虎队”,其实根本没打过谁,工人在我们这种生产草绳的小作坊里的劳动量和工作时间是很自由的,计件算工资,老板也对我们很好。其他工人对我也非常好,一般我晚上10点下班,有时候走得更晚,他们就蹬三轮车送我回家。

那时我穿得很邋遢,浑身上下蹭的全是黑糊糊的机油,没有换洗的衣服,工厂也不发工作服,上下班就穿那一件脏衣服。幸好我早晨上班的时候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当时真不敢见我以前的那些同学。只要一回家我就不出屋,天气再热我也在屋里吃饭,不愿意出去,因为我觉得不去上学很没面子。

我和我爱人王淑琴当初住一个院,她家是后搬来的,但以前也一直住在这个胡同里。她搬来后好长时间都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她。后来提起这事,我岳母说:“你在不在屋我们听就能听出来了。你一在家,就听你拉那个二胡。”

那个时候拉二胡只是为了消遣,我主要心思还是想念书。为了学习文化,我收工回家后,还要趴在桌子上做两道算术题,写一篇日记,就是晚上10点回来也一定要写。我哥哥年级比我高,后来他不会做的算术题都是我给他解答的,我那时的数学水平还不错。

两年半工半读的生活(1953-1955)

我年年吵着要上学,祖父不同意,但是我总跟他吵,吵到第三年,我还说我想上学。当时我想考北京三中,因为北京三中是一所非常好的学校,很多尖子生都慕名前来,所以祖父估计我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考上的。祖父跟祖母说:“让他考吧,他考不上他就认了。”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们才答应让我参加考试。

考试的前一天我还得去工厂干活,考试当天家里给我买了一个油饼当早饭。我考试的时候并没有压力,所以成绩也不错,于是我顺利考上了北京三中。家里终于让我上学了。当时家里经济条件非常困难,我去上学后,祖母就接替我去工厂打草绳,毕竟她年岁已高,不宜太操劳。祖父与学校说明了我家的情况,想让我半工半读,上午上课,下午去工厂干活。学校同意了,但是要看我的表现,成绩跟不上也不行。

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不仅学习跟上了,而且成绩很优秀,曾连续获得两年“北京市级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老师几乎天天表扬我作业做得好,因我字迹规整,算式准确整齐,我的作业总被老师贴到布告栏作为标杆,后来我还当了学生会主席。

 

1962年,北京三中校庆时,朱迪生(前排右一)和部分同学、老师合影

 

1999年,朱迪生(右二)在三中老同学和老师开会时发言

 

2009年,朱迪生(倒数第二排左一)在三中毕业同学50周年庆祝会上和在场师生合影

 

2009年,朱迪生(左一)在三中毕业同学50周年庆祝会上讲话留影

半工半读的两年中,我除了平常下午要去工厂干活,星期日我也不能休息,当初的工厂迁移到了北京市大兴区南苑附近,每天我要走很远的路去干活,祖母住在工厂附近,每次听说我要去南苑,就给我炒黄豆吃。我跟祖母的感情很深,后期基本上是我跟祖母在支撑着家里的生活开销,直到1955年我哥哥参加工作为止。

全家迁东北只身留北京(1956)

这段日子过得很辛苦,学校给我助学金,解决了我吃饭的问题,接着又出现了第二个问题。1956年,中国安排一批移民到东北和西北,我家正好赶上这次迁徙机会,不仅能回老家,还能分到一些田地,生活可以得到保障。除了哥哥在一所小学当老师以外,家里其他人都没有正式工作,哥哥也同意借此机会回老家,因为当年他犯下一个错误——为了上班方便,他挪用工会公款买了一辆自行车,受到了上级的处分。

为这件事全家都乱了,母亲没有主意,哥哥说走,她就同意了。当初家里的决定是让我也回老家,我当然不愿意回去,这时候我已经跟我现在的妻子王淑琴在谈恋爱了,虽然那年我上初三,但是已经20岁,也不算太小了。

淑琴不愿意我随家人回老家,我说:“我要是走了,你跟不跟我去?”

“我不跟你去,我爸不同意。”她家里最支持我俩好的就是她母亲,她父亲是最反对的,觉得我家庭出身不好,家里穷,哥哥又出了挪用公款的事,所以淑琴家对我家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们对我这个人没有意见,要是我回老家把淑琴也带走,岂不是让她跟我一块儿去受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