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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见闻与人生思考--一位新中国培养的驻外大使的回忆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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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代表团访挪期间,遇到了反华势力的干扰。“大赦国际”和“西藏委员会”组织的少数人,身着黄色T恤衫,举着反华标语,在江主席活动的场所进行围堵、叫喊,从迎宾馆到首相府,从首都到外地,紧跟不舍。记得一次国王陪同江主席参观奥斯陆雕塑公园时,一个流亡在国外的“民运分子”,冲到离江主席约3米处,被挪方警察带走了。

对于这场反华骚扰,我作为目击者,想对背景做些说明。那天上午,江主席一行在国王陪同下参观首都海盗博物馆,突然得知有三四十人堵在雕塑公园门口,我与江主席的随行部长紧急商榷办法,最后决定由我向挪方提出:为安全起见,建议改变计划,不去公园参观。国王办公厅主任请示国王后,给出的答复为国王要亲自陪同前往,主张计划不变。江主席很从容,马上拍板同意了。

江泽民主席出访挪威

公园门口,一名“民运分子”突然脱离他们的队伍。冲向代表团,我作为大使一直紧随江主席身侧,真是捏了一把汗。江主席回到使馆大厅休息时,见我们心神有些不定,便风趣地对馆员们说,“这个民运分子冲过来时,你们朱大使心里比我紧张,我知道他是担了风险的。”然后,他又安慰大家说:“这种事情算不了什么!我在国内是经过风浪的。而且国王要去,我不去,把国王搁在哪里!”

这席话宛如带我回到三十多年前,我蓦然忆起当时作为年轻的翻译,随同周总理访问几内亚的一幕幕情景。总理结束对首都附近金迪亚市访问,准备乘车返回科纳克里时,几内亚礼宾官员提出改乘由捷克人驾驶的苏联老式直升机。出于安全考虑,随行的黄镇副部长和柯华大使建议仍乘汽车。但对方回答说,杜尔总统将陪同周总理同机返回。总理知道这一情况后,当即拍板同意,客随主便。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目送载着两国领导人的直升机上天时,我们这些随行人员的心攥得紧紧的。

值得赞赏的是,面对这些反华骚扰,江主席泰然处之,应对自如,风度翩翩。参观访问中,他不时与国王亲切交谈;在去外地的飞机上,与陪同的挪威大企业总裁谈笑风生,讨论庄子哲学;到卑尔根参观著名作曲家格里格故居时,他坐到名家当年谱曲的钢琴前,弹奏中外名曲;在泛舟峡湾时还即兴吟唱京戏……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挪威传媒大肆渲染江主席遇见“黄T恤”,中国受到“西方民主、人权力量的抵制”,却对访问情况和成果只字不提,这种做法令我们感到纠结。

为了打破挪威舆论的封锁,在陪同访问的挪威工商大臣克努德森夫人的安排下,离挪前夕,江主席在西部最大的城市卑尔根游船上接见了当地记者,用简短的几句话概括了此行全貌。他说:“我这次访问是在友好气氛中进行的。感谢国王、王后的热情接待。与首相、议长进行的会谈会见是有益的。对在工商大臣主持下与挪经济界的会晤感到高兴。希望中挪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挪威绮丽风光令人神往。本人能在格里格钢琴上弹奏感到荣幸。”

简短的谈话配上江主席在卑尔根参观访问的录像,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后,挪威各界反应很好,称赞江主席大度、潇洒、随和。

两国政府的交往

几年来,中挪两国政府经济、社会部门负责人加强互访,随着挪威议会和我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的接触日益深入,双方不仅交流了经验,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彼此间的了解,扩大了共识。其中不少活动,我也有幸参与了。

客观地说,挪威在宏观经济调控、议会和新闻监督、收入公正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少经验与做法,均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同样,近几年来我国针对如何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在扶贫、保证低收入人群生活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挪威官员逐渐改变了对我国的原始印象,终于注意到中国政府也重视社会公正。而且,我们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进步,也给他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挪威方面也渐渐意识到了两国间的迥异国情。1996年5月,我国民政部长多吉才让访挪,介绍中国的基层民主选举,使挪威官员大开眼界。当多吉才让说起中国四百多万个乡村正在举行民主选举时,挪威社会事务大臣一脸惊讶的表情,未等回过神儿来,忙插话说:我们全国人口才四百多万,你们建设民主法制确实不容易。

不过,人口庞大只是揭开了重重难题的冰山一角,真正的挑战还在后面。多吉才让语气平和,接着谈起了民主选举中的些许插曲。譬如,在中国一些边远和偏僻地区,文盲还不少,他们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在基层选举时采取一些特殊方式,如在每个村委会候选人背后放置一个碗,由村民向自己满意的人的碗中投豆。

这些方法,实属中国式独创,在座的挪威官员闻所未闻,感到非常惊奇。负责人权事务的挪威外交国务秘书当场提出,希望派人去中国观摩,后来挪方确曾组团考察我国的基层选举,归国后,对于我国从基层大选开始,逐步扩大民主的做法,赞不绝口。

人权对话与司法交流圆桌会议

从1995年开始,中挪司法部门人员多次交往。1997年3月,两国首次人权与司法圆桌会议在奥斯陆举行。我国司法部副部长张秀夫率多位法院院长、著名法学教授出席,我也有幸列席了会议;挪方亦派出相应官员和专家参加。

由于议题敏感,两国非常重视,力争在讨论中求同存异,效果不错。双方首先各自介绍本国的司法理念、程序和实践,然后,举出一些实例加以说明。讨论思路清晰简练,方式亦通俗易懂,纵然我不是人权、司法方面的专家,依旧能基本准确地把握与会内容,对中挪的人权与司法情况更加了熟于心。

对话交流之中,两国在判刑方面的差异渐渐浮出了水面:挪威判刑相对温和,没有死刑,对杀人犯只判6年徒刑;而我国由于各种原因,死刑判决较多,但正在利用高等法院核审等程序加以控制。

当然,双方也发现了一些共同点——两国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都判重刑。在我国,一个故意泄露军事情报的人,会被判处15年徒刑;而据挪方介绍,他们有一个外交官曾向前苏联出卖情报,被挪威法院判刑18年。尽管这个判决遭到欧洲法院否决,但是挪威坚决拒绝这种干预。

与会成员还在会上交流了各自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挪方强调保障个人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指出他们早在1814年宪法中就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这一条款,在实践中制约了国家权力的滥用。我方表示同意,但提出言论自由也应受法律约束。毕竟,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履行义务,接受法律的监督。

挪方还介绍了他们自1962年建立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监察专员由议会选定,负责受理公民对政府机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举报。因为不收费,而且办案效率高,颇受民众欢迎。不过案件限于福利、税收、房地产及环境保护等民事范围,刑事纠纷仍由法院处理。

这项制度的优越性不言而喻,然而说到我方的“妙计”,就不能不提及中国民事调解制度。听取中方代表详细讲述这项制度时,他们神情专注,有时点头回应,时而又低头记录。待到交流意见环节,挪方人员纷纷表示这有助于预防、减少司法纠纷,称赞它是个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