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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尽93载--唐幼琼回忆录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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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生活没有了以前的种种爱好,唯一的还算是娱乐的方式,就是和爱人一起到日本人开的枪场里面赌“字”。一块钱大概是顶五块钱,要是押多了就赔了。要去这个枪场还要摆渡过河才能到,那时是在日本租界,我爱人不上班休息的时间,我们一般都泡在那里了。有次他穿一个大褂,我穿得也很漂亮。我坐在喝茶的地方等我爱人去买票,还有人上来称呼我为“唐小姐”,其实那时我已经结婚了。记得那时,我和爱人一直追5号,大概下了五百块钱的注,那是我爱人几个月的工资,最后我们没有押到。这就导致我们婚后的一段时间里过的很清贫,就连床坏了一大块,只能在一边睡了都没舍得换一个新的。 

 21岁,我们有了第一个女儿,也就是结婚后的第一年。怀孕的时候,我和爱人在天津,公公婆婆在北京,身边没有人照顾,都是跟着同事,做什么就吃什么,并没有什么特殊。即便有些好吃的,也多半是让丈夫吃了去。那时,丈夫不是很懂事,他喜欢养狗和养鸟。那一年太冷,他养的狗被冻死了,他回家一看就哭了,我还要哄他;有一次我不小心开窗户把他养的鸟给放飞了,他回来又哭了,我还是要安慰他。当时父亲为我选丈夫时,觉得他比我大了12岁应该很会照顾我的,恰恰相反的是,到后来还是我照顾他,体贴他多一些。 

 可能因为他从小就娇生惯养的,还一直都有保姆伺候着,那保姆从小就伺候着,到结婚也是,后来那个保姆就是死在他们家的。那个保姆有一件有金扣子的衣服,我爱人比较爱花钱,有点大手大脚,他自己每月100块钱的工资还不够,又偷偷地把那些金扣子拿去换钱花了。

还有一次,有个以前的男朋友来找我,他知道了非要离婚,我就将他,说要离就离吧。结果他不舍得了,也就没离成。虽然以前有很多的朋友,但是结婚后都抱着好好过日子的心态的,从没想过要离婚什么的。

记得生孩子时,在医院住了七天,到出院的那天,我都不会走路了,大概是因为躺的时间太久了,后来又慢慢地学走路。照广东人的习俗,坐月子要吃猪脚,猪脚、鸡蛋加上红糖和姜做成的一种甜甜的猪脚,很补身体的。但是我出院后就是随着做饭的同事一起吃,连鸡蛋都没吃多少,就是这样有了第一个孩子。

有了孩子应该会增加父母的责任感,但我爱人则不然。他在铁路上工作时,因为得罪日本人,被当面抽了一个巴掌,赌气之下,他就不干了。有了老婆孩子,就需要养家,需要学会容忍,但他没有,还是那么少爷脾气。因为这样,我们在天津过不下去了,公公认识南京外交部的部长,就把丈夫介绍到南京工作,当时家里愿意让他自己去,可我坚持跟着丈夫。就这样,带着大女儿来到了南京。丈夫那时挣100块钱。租房子带家具,自己做饭自己起火,还要养活老婆和孩子,经济负担就很重了。越是这样的环境越可能激发奋斗欲望,但丈夫却没有。

这时还有一段故事。那时有个邻居叫林源庆,解放后跑到台湾了,他也知道我和我爱人不是很和谐,就从台湾寄了200块钱,让我去。我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就没有理会,还找个一个铺保,把钱支出来补贴了家用。

  那时他还讲究要看英文报纸,连中文报纸都不看。每天回家就是坐在那里看报纸,其他的事情他一概不关心。二女儿是在南京出生的,多了一张嘴,就又多了一份花销。这样的情况我们不得不回到北京,和公公婆婆一起过,因为自己当时没有能力养活这两个孩子了。二女儿小时候得过一场病,因为吃多了药,右胳膊抬不起来,从那就落下了残疾,以致耽误了她找对象。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那时我还得了一种皮肤病,挺厉害的,但家里没有钱治疗。我就背着丈夫给他三妹妹打了电报,三妹妹给我寄了200块钱,才看的病。在天津的时候还总是去他们家吃饭。我婆婆家里小叔子、小姑子加起来一共八个,其中有一个小叔子和一个小姑子跟家里人说是到胡同口买烧饼,结果一去就没回来,家里通过很多方法找过,但都没找到,后来才知道是去参加革命了。那时参加革命是要保密的,不能和家里联系,他们还都改了名字。周直是我们的小姑子,本名叫何乐雅。还有小叔子,叫李健,本名是何士通。但后来他们都生活得很好,小姑子在南下文工团,小叔子在湖北报社副总编。但后来他们都生活得很好。这时候我爱人也没有工作,总觉得他不会为家里考虑,为了自己的孩子也多忍耐一些,至少要生活啊。

隔了两年之后,我又生了第三个女儿,按照广东话讲是连贼都不偷的。在那个年代,连着生了三个女儿,难免会受一些埋怨和责备。相反的是,我的公公婆婆都非常的开明,从没责备过我。公公还是一生完孩子就拿来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孩子的名字。大女儿是照薇,二女儿是照芸,三女儿是照萍,都是排“照”字的。

三女儿出生后,家里就靠我爱人一个人挣钱就很难维持,尽管有公公婆婆在旁边帮忙,后来我认识的一个百万富翁那样的人帮我介绍到市政府工作。开明的公公婆婆还是挺支持我出来工作的,那时还是旧社会,就挺不容易。公公特别有学问,中央还给他发钱。儿媳妇应该给公公婆婆打洗脸水,他从来都不用,很随和的。婆婆也很好的,虽然一起过的时候拌过嘴,但后来分开也总是做什么好吃的都端过来给我们一份。但婆婆有个缺点,过于喜欢赌博。以前公公有张齐白石的画,被婆婆很便宜的卖了,挺可惜。

反倒是我爱人不是很愿意,他认为就应该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孩子,做一个家庭妇女。但我心里不这么想,还是想出来工作,一是分担家里的负担,二是出来见识见识。

刚到市政府时,是在收发室工作,主要是摘邮,主任把需要写在信封上的给我,或是抄下来往信件的主要内容。那时,爱人在朱朝街工作,他骑洋车带着我到市政府,距离也挺远的。收发室的主任任挺好的,也很照顾我,见过我的二女儿之后觉得长的像他女儿,就把我二女儿认了干闺女。平时工作中,他把要写的摘出来,然后我在写,他对我的工作还是挺满意的。

在收发室的时候,大家都叫我“府花”,可能是当时结婚也没多长时间,我穿得特别一些,穿一个背带裤,合作社的主任还提醒我,别那么特殊,以后不许穿。后来就跟同事们出去吃饭,总有人请我赴宴。我觉得自己有三个女儿要照顾,去过几次就不想去了,就有一个当差的跪下来求我,让我去,否则他们也没法跟着一起去吃饭了。每次都喝酒,一大杯一大杯的干,回家的时候就我自己在路上晃悠悠的骑车回家,路上什么人、车都没有。

  尽管那时有公公婆婆帮忙照顾,到第三个孩子时就都是自己带了。白天上班,晚上照顾孩子,还要起来喂奶,每个孩子都是喂到一岁才停。那段时间真的很辛苦。有次我亲妈从天津来看我,看到家里这种状况也很心疼我。就劝我把三女儿先放到我姐姐那里,这个姐姐就是张妈妈的女儿。让她帮着养,那时我姐姐再嫁了,家里条件很好,就是没有闺女。迫不得已就放在姐姐家养了,我和爱人也经常去看她。等到前两个女儿稍微大点了,我们就商量着把三女儿接回来。到了姐姐家,亲妈就劝我,本来家里条件就不好,也是自己的姐姐,不是外人,就给姐姐家吧。那会三女儿身体也不好又缺钙又罗圈腿,就这样,三女儿就没接回来,就从何照萍变成了张富贵。

  好在这几个孩子也比较懂事,学习上也没费过什么心,都能考到前三名,就都是后来家里供不起,就念到中专、技校的。给孩子们添置衣服有时就用烂了的被里做衣服,小裙子穿。单位的同事都问我,一年三季穿一件列宁服,没有别的衣服。家里条件不好,只能先顾着孩子,自己的那些小爱好就只能放弃了。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后来收发室主任帮我,把我转到了秘书处工作,到了秘书处工作也比较清闲,似乎很多时间都是织毛衣,没事时候摘棉花。在秘书处工作也就是两年,后来就和平解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