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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宿世芳回忆录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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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9日,中央贸易部正式挂牌。部长叶季壮、副部长姚依林、沙千里、雷任民,办公厅主任林海云。时间不久,胡仁奎从天津来北京,接任办公厅主任。林海云任国外贸易司(以下简称“外司”)司长、部党组成员。当时,主持部里工作的是姚依林副部长,而叶部长和沙副部长尚未到职,他们是1950年春节后才到部里履职。

接触中渐生好感

1949年的冬季,部里每周都有重要的形势报告,我和刘钢总是相约一同去听报告。接触一多,慢慢地产生好感。

有一次,她到我住的那间小屋里来。我们彼此谈心,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述说一个女孩子的身世。我十分同情故事中的主人翁,后来她言明,故事中的女孩就是她自己。又有一次,也是在我住的那间小屋,我向她讲了我的身世:十岁丧母、十四岁入党、十五岁离开家脱产参加工作。我家境困难,每月的几元钱零用费也都寄给父亲养家糊口。

后来回想起来,那个时候我们俩其实已经在恋爱了。只不过,我们谈恋爱不像书上说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而是谈政治认识,谈国家大事,表明自己反对美帝、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将革命进行到底、打倒蒋介石、建设新中国的志向。那时,我是共产党员,她是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我们两个人立场相同,思想一致,越谈越近乎,就这样由相知到相恋。

也是这年冬季,有一天刘钢给我打电话,约我晚上去看京戏,我问她哪儿来的戏票,她说晚上见面时告诉我,电话上说不方便。

到了晚上,我俩背着书包去西单长安大戏院。但看门人不让我俩进,问我们是从哪儿弄到的票。我们说:“这是领导给我们的票,本来这票是给领导人的,但他有事来不了,于是把票给了我们,我们俩就在领导人办公室工作。”戏院的看门人看到我们胸前佩戴的“中央贸易部”字样的胸章,又问清了情况才放我们俩进去。

我们一进去就全明白了,来看戏的人都是党政军各部门的首长,只有我们俩是身穿灰棉袄的一对小青年,坐的位子还很靠前。难怪进门时盘问那样详细。这天晚上的戏是为了招待全国劳模和战斗英雄的,都是名角出演,梅兰芳和马连良都登台了。刘钢懂戏,她边看边小声地介绍给我听。

恋爱中的小考验

我们两个人频繁接触,恋爱的秘密就保不住了。外司秘书处的高炎副处长对我的婚事很关心,但他不赞成我和刘钢相爱。他多次向我夸奖秘书处的一位女同志,说她稳重,是一位贤妻良母型的女孩。我明白他说话的意思,但我没有听从。我喜欢尖锐泼辣、敢说敢当、敢恨敢爱的女孩,刘钢就是这样的性格。记得有一次,部里的很多人都去西长安街电影院看电影,刘钢为了和我在一起,就和外司的人一起步行前往。外司秘书处处长安玉凉同志故意和刘钢打趣说:“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叫‘刘钢’这样的名字?”刘钢话不让人,马上就反问:“那你怎么叫‘安玉凉’,为什么不叫‘安玉热’呢!”大家一听都哈哈大笑。安处长碰了钉子,哑然无语。我一听,好厉害的嘴呀!刘钢说话不让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并没有影响我喜欢她。

1950年春天,外司从正义路13号迁至桂乐第大楼办公,我和外司领导在二楼上班。当时我就住在四楼上的一间屋里。虽然这里离部长办公室远了点,但还是不影响刘钢下班后来找我。一次又一次,日久成了习惯,我天天晚饭后都等她到来。

有一次是星期日,我以为刘钢会来桂乐第大楼找我。可是我在宿舍里等啊等啊,等了一上午都不见人来。午睡后我继续等她来,左等右等,天都黑了也不见她到来。我就自己回宿舍准备睡觉,心里还想:不来拉倒,爱来不来。

正在这时,忽然有人推门而入,我扭头一看,呀!是她来啦!我有一肚子气,故意一句话也不说。

她一看我那样子就知道是在生她的气,立即怀有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看到她先致歉,我不能再不理她,就问她:“这一整天,你上哪儿去了?”

她说:“是黎虹把我叫去了,她说让你等一天,考验考验你。”“黎虹还说,‘自从有了小宿,你也不来找我了,今天跟我玩一天。’”一听她解释,我一肚子的气不翼而飞。

黎虹同志是刘钢的同学和好朋友,比我们大两岁,是共产党员,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组织部工作。刘钢和我要好后,我们三人曾同去西郊游玩,同去逛颐和园,我们都很谈得来。她还曾同我开玩笑,故意小声在我耳边叫我一声“科长”,这让我很不舒服。我在外司是秘书处文书科的副科长,但从没有人叫过我“科长”。领导同志叫我“小宿”,科里的同志大都比我年岁大,也都叫我“小宿”。突然听到黎虹叫我一声“科长”,觉得真刺耳。

约定成婚

一开始,我和刘钢商定:只恋爱不结婚。当时的知识分子中有一种说法,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们俩也受到这种说法的影响。

但是,形势的变化,使我俩原来商定的意见也改变了。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兵入侵朝鲜,战火烧到我国东北边境,严重威胁我国的安全。中国跟朝鲜只是一江之隔,“唇亡齿寒”。对此党中央做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号召干部报名去朝鲜前线参加抗美援朝,随着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作战。

1950年10月中旬,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彭德怀司令员率领下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鸭绿江。我和刘钢都积极报名去朝鲜抗美援朝,但没被批准。那时中央贸易部有不少干部被批准去朝鲜。我们欢送他们赴朝作战,大家情绪激昂,高呼“打倒美帝”的口号。这以后,我们的思想有了转变。

这年中秋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我约刘钢出来,在东交民巷正义路13号大门前的柏树林里商议终身大事。最后,我们决定结婚,明确二人的关系。我们双方都分别去报告自己的父母,征求老人同意。

那时候结婚不像现在这么繁琐,只要二人同意就可登记结婚。但要结婚必须报经领导和组织批准。我们双方的家长表示同意后,我们二人就向领导和组织上写了“申请结婚”的报告,报告的内容如下:“我们俩自去年11月经王毅同志介绍,经过一年多的相处,彼此了解,感情融洽,政治方向一致,共同要求进步。愿做爱情结合,成为革命的伴侣,互相帮助会更大,故向领导上提出结婚的要求,并拟于阳历年举行婚礼,请予批准。宿世芳,刘钢,1950年11月19日。”(两份报告的内容是一样的,只是开头不同)

难忘的结婚典礼

报告上交后,外司的领导和部里秘书处领导都批示“同意”。之后,我们就为1950年12月30日举行结婚典礼做准备。

跟我在一起工作的刘德绥和陆墨姝两位同志帮忙最积极,我们的婚礼都是他们帮助筹备的。

举行婚礼的地点定在中央贸易部办公大厅(即东交民巷正义路13号原外司办公的地方),时间定于1950年12月30日晚上7点。在这一天的上午,我和刘钢去故宫西门外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五区区公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的编号:京婚五字第542号(甲乙两份)。证书内容:“兹有宿世芳,男,22岁,河北省曲阳县人;刘钢,女,21岁,山东掖县人,申报于本年12月30日在中央贸易部举行结婚典礼。业经依法审查合格特发本证书交男女双方收执,以资证明。”落款是:“结婚人宿世芳、刘钢。”证书上还写着:“证婚人胡仁奎。介绍人王毅、徐瑞增。主婚人刘伯衡、杨时修。时间: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三十日。”证书上盖有一方第五区公所的印章。证书用的是粉红色硬纸加红框,正面“结婚证书”四字,并印有五星红旗。里面有水印双钩“结婚证书”字样,证书高30厘米,宽40厘米,庄重大方,喜气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