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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把春留住--邢思玮回忆录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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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北京的鞋都比较土,是松紧边、麻将底儿的“懒汉鞋”,上海的鞋是白塑料底挺洋气的布鞋。“文革”时,商品的颜色比较单调,忽然间换一种新颜色,都觉得挺时髦。有一次,家住上海的舅舅出差来北京,为我和妹妹一人带了一双白底布鞋,我非常喜欢,穿着到厂里去。厂里的人羡慕不已,纷纷对我说:“哎呦,你够时髦的!帮我们买吧!”鞋很便宜,3块5一双,仿佛5个人给了我钱,共17块5毛,让我替她们买。我拿到钱就给舅舅邮过去了,让他帮忙买。阴差阳错,舅舅竟出差了,不在上海,所以鞋就没寄来,她们就说我是大骗子,骗别人钱。

“祸不单行”,紧接着其他的罪名也都来了。我身体不好,病得厉害,浑身浮肿,谁都看得出来。原来带病上班,因为心情愉快,所以我硬撑着。心情不好时病也就一股脑儿出来了。医院给我开有假条,刚开始我在厂里挺顺利的,就带病坚持上班没休息。后来给我安一个“腐蚀革命青年下水,破坏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线”的罪名,又说我骗钱,全厂开批斗会,写大标语,“邢思玮”写成“上刑”的“刑”,“自私”的“私”,“虚伪”的“伪”,当时我都二十五六岁了,就觉得没面子,不愿意上班,懒得见人了。于是把原先开的假条上的日期改了,结果被发现了,给我又定了新罪名“篡改假条”,我在厂里的地位是一落千丈。

我风光了不到4个月,厂里就开始组织人批判我,从此就过着大会批、小会斗的生活。班组把我从办公室派到成品车间去验活儿,后来又让我去做煤球,搞“门前三包”(就是打扫卫生),一下子让我从坐办公室到去打扫卫生,说良心话,当时真接受不了那个现实。而且在学徒期,厂里不给我发工资,等于监督改造,每天我还得写思想汇报。反正过了一段儿挺难的日子。

我心里委屈,不服气,感叹命运不公,就往团中央写信,因为我曾经见过“三胡一王”——胡耀邦、胡克实、胡启立、王伟,都是团中央的主要负责人。我被选为“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出席代表会时,受到过他们的接见。他们都是挺高级别的领导,所以我就给他们写信。

总算老天睁眼,团中央终于派人来了,我清楚地记得刘伯清带着工作组来调查我的事情。

墙倒众人推,绣花厂大多数人都随波逐流,明哲保身,帮我说好话的人特少,只有两个小伙子敢仗义执言。其中有一个人叫屈长春,外号“瞎屈”,因为是近视眼,戴个大眼镜。另外还有一个人为我说话。他们说:“我们敢为她担保,她绝对没有这些事儿,她都是无心之过。”

大起大落,一言难尽的是是非非

就说骗钱的事吧,什么叫骗?本来不存在的事情,偏偏要说它存在,才叫骗。只不过是晚来了几天的鞋,怎么叫骗呢。后来我把寄过来的鞋都退了,那些买鞋的人逼着我从外边借账,跟家里要钱,等我凑齐17块5毛(不是小数目),就全还给了她们。

厂里的两个人替我说话:“她这怎么叫骗呢?我可以证明。”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我也拿出来了给舅舅的汇款单据,证明我确实将钱寄出去了。

还有人不善罢甘休,大声说:“她破坏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线!”

他们替我说话:“这是无原则地上纲上线,小邢借给她书,并没有让她上班看,她自己要看,那是她的问题,跟邢思玮没有关系。另外改假条那个事儿是不对,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他们还说:“从我们对她的了解,觉得不应该这么对待她,不应该一棒子打死,就算她有千错万错,也应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反正替我说了许多好话。

团中央派来的人找我谈了话,又上我家了解情况,我哭着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调查的人说:“你毕竟是年轻人,还是可以改好的,就属于‘推一推、拉一拉’的问题。”就这样召开了一个大会,会上决定恢复我的工作,工资补发,但是给一个团内警告的处分。

我不愿意上班了,跟家里怎么交代呀?我在北京挑补绣花厂工作时,厂里没给我转正。因为转正需要两年的工作时间,可是我还不满两年,所以我户口簿上的信息还是待分配。

不能闲置在家,我就拿着户口簿重新找工作。在朝阳门外大街的劳动登记处看见日坛肿瘤医院(原来在日坛公园附近,就是现在的儿研所)招人的信息,我就去医院当了保洁员。

起码,我能应付家里了。早晨,我按时上班走,下班时间,我又按时回来了,而且有工资,家人就没有怀疑。

不巧的是,我在日坛医院即将转正时,却出状况了。因为我不怕脏、不怕累,不怕吃苦,什么都肯干,所以干得好。众所周知,收拾卫生间特别恶心,我却能耐着性子整理得干干净净,医院都替我打转正报告了,结果让绣花厂的一个小人发现了。

她家住永安里,离日坛肿瘤医院特别近。有一次,我们不巧相遇了。

她叫:“思玮,思玮,你干嘛去呀?”

我觉得和她关系不错,没有多想,直接回答说:“你别跟别人说,我在这儿上班呢。”

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她回到厂里就把我的事告发了。

我在绣花厂的时候就知道她总想入团,但是她出身不好,家庭还有海外关系,就总也入不了。绣花厂每周二过组织生活,虽然给我处分了,但还让我过组织生活。每次她都迫不及待地问我:“提我入团的事了吗?”我就把开会的内容都告诉她,原来我和她的关系还不错。

眼看她已过了入团年龄,没什么指望了,但是当她知道我在医院上班的事情后,她却反戈相击,以揭发我来立功。她立功的两个原因:第一,发现我在日坛上班;第二,我泄露组织秘密。

开始,我还不知道她告发我的事情。一天中午下班的时候,日坛医院负责人找我谈话,说:“你有单位呀,小邢。”

我说:“我不想在那儿干了。”然后就把情况一五一十对他讲了。

他说:“我特别理解你,一看你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你看我们都要给你转正了,你干得这么好,这样吧,我给你写一个好的鉴定吧,你们单位领导来了,也好有个交代。”

有工作,不能重新登记找工作,“文革”期间就是这样。没办法,我只能回去。回去后又给我新增了一条罪名——欺骗组织。那个年龄大的领导既不想让我在日坛肿瘤医院上班,又不想让我回绣花厂来,反正就是想把各条路都堵住,让我无路可走。

那个领导就到我家里,找到我的小哥哥,添油加醋地说:“邢思玮不诚实,欺骗组织,骗同事的钱,改假条,拿黄色书籍。”天哪,这都是什么罪名啊!她接着说:“于情于理,不论从哪方面来讲,她都不符合工人阶级的素质,我们不能要她,一定要开除。照顾她的面子,让她自己写一个辞职报告,解除学徒期。”家人相信组织,听了她的话吓得不得了,我的话在家里没有了可信度。

我哥和她商量:“这样行不行?”我哥请求那个领导:“你看,正常人找工作都那么难,我妹妹身体又不好,是个残疾人。能不能网开一面,我们家里负责,保证让她来厂子上班,让她接受改造,给她什么处分都行,就是别开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