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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苦学习奋力工作只--留苏学子夔中羽回忆录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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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及法院人员晚上5点才赶到程家生产队,勘察现场后,将孩子的尸体放在两个条凳支起的木板上,此时死者身上已有尸斑。验尸后,公安人员要给尸体照相,作为证据。他们拿出一个120相机,一试,闪光灯不亮,可是天已经黑了,这家还没有电,村里也没有聚光灯,但照片取证还是必有程序。情急之下,我拿过相机检查一遍,发现相机快门闪光同步接触不良,索性把闪光灯同步的芯子线剥出来,然后将同步线的插头插在快门插座上,用芯子线与机壳一碰,灯闪了。

闪光灯亮了,但如何与快门同步还是问题。我灵机一动,想出了办法,把快门打开,用B门,再用闪光灯芯子线触发作为快门,问题便迎刃而解!但此方法只有在全黑的条件下才可行,全黑怎么取景呀?又是一个难题。我叫人点燃一根蜡烛,放在死者受重击的太阳穴旁,我再调焦和取景。公安局和法院没有带三脚架,我只好纹丝不动地站定,叫人撤去蜡烛,打开B门,用芯子线触发闪光灯,成功了!公安局与法院在我的协助下,成功拍照取证。

公安局将凶手押走,孩子的尸体还在院里,因为村里狗多,为防止狗破坏尸体,所以需要有人守夜。我安排民兵守夜,可他们都不敢,我说:“你们手里的枪是烧火的!有什么可怕的。”无奈我只好找一个老头儿坐在院子里,民兵站在门外。一切安排妥当已是夜里1点多,我提上刀返回大队部,因为民兵全忙着,所以我一个人走。夜漆黑,1公里多的路显得格外长,路边原有两个大坟头,白天跑过来时没注意,晚上走得慢才注意到坟头变成两个大黑窟窿,也许是家里人这几天将坟起走了。回到队部,我辗转难眠,脑海里一幕幕过着白天的“电影”,两千多年前的秦始皇不可能会想到,在他下令开凿的郑国渠旁后代们会演出这样一出戏。工作队在农村仅一个冬春就撤回北京,因为“文化大革命”爆发了。

“文革”岁月助人为乐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社教”工作队全部都撤回,大家紧接着投入到“文化大革命”中来。因为我留学苏联时学过摄影,测绘局内很少有人会使用办案摄影器材,所以国家测绘局保卫部的人常来找我为他们干活儿。我很高兴,觉得自己可以用所学的技术为国家做事。

在“文革”的整个阶段,我过着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生活,既没有被批斗过,也没有去批斗过别人。在运动中,我尽量做好事,帮助无辜受冤的人。1968年,“文革”进入第三年,军管会进驻国家测绘总局,毛主席的“最高指示”不断下发,阶级斗争更加紧张。一天早晨上班时,有人站在总局大门口发放“最新最高指示”,还没到中午,就有人向军管会报告:“有人把印有‘最新最高指示’的小纸片抹上了脏东西!”并拿来实物。军管会找到总局保卫部,保卫部孙向保便来找我,请我帮忙记录纸片上的指纹。当时总局机关和研究所在一个楼里,我们见面很方便。

1968年,总局保卫部的指纹显影技术还很落后,使用硝酸银稀释液涂实物表面,可清晰显出指纹,但实物在不长时间内就会变黑,必须在显出指纹后,立即拍照,方可保留证据。在摄影试验室里,我记录了小纸片上的4个指纹,一对指纹是站在大门口发“最新最高指示”那个人的,其余一对便是作案人的。

为查清楚“反革命案件”,军管会展开明查暗访,最后锁定一个人,此人是总局印刷车间的工人,军管会准备拘捕他,总局保卫部建议先核对指纹,然后再抓捕。总局保卫部的领导对我说:“这个人是真的反革命还是被冤枉的你要弄清。”我暗取此人的指纹后,在实验室里用自己研制的特殊胶片照了相,然后显影、核对指纹,事实证明小纸片上的指纹不是这位工人的,他逃过一劫,但直到现在此人也不知道这件事。

巧遇沈家“大小姐”

1969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参加军管会的外调,实际就是派出去查某某有什么问题。1969年初,军管会给我下达了任务,安排我和另外一个同志到武汉第二监狱调查在押的国民党特务与单位某人的关系问题。调查完以后又给我一个新的任务,赴上海把印好的《中华大地图集》运到北京,押运地图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必须完成。我在武汉做完外调工作以后,马不停蹄地转火车奔赴上海。

我先到株洲,再赴上海,乘坐的是株洲开往上海的列车,上了车却没有卧铺,到南昌的时候才等来一个卧铺。火车到金华后,我有些饿,准备下去买点儿吃的东西,金华的火腿和粽子很有名,于是慕名前去买粽子。自己正排着队,忽然听见身后有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同志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在北京相处一年多的女友——在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工作的沈勤。当时她正与一个上海女孩聊天,上海人姓袁,她俩参加海南医疗队完成任务后正准备回各自单位。我们见面很高兴,觉得在此相遇很巧,大概我俩确实有缘。大家聊了一通便上了火车,很快火车抵达杭州站,沈的家在杭州,虽然我的任务是到上海,但我与沈在杭州一起下了车,她把我带到家里,介绍给她的父母。沈出身铁路工人家庭,女孩中排行老大,(故称她“大小姐”)母亲是纺织工人,父亲是铁路机务段老工人,我觉得这个家庭不错。在沈家的厅堂过了一夜,第二天我赴上海执行押运地图的任务,从上海押运地图回到北京,货车上遭罪了7天,而沈大小姐早已抵京。

1969年6月份我与沈勤结婚,但婚后没多久我们就被迫分开,同年冬天组织把我分配到河南“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去了。

 

1969年,和沈勤婚后两人在颐和园万寿山上留影

“五七”情谊

1969年11月,国家测绘局大队人马来到河南正阳“五七干校”,我们这一批“五七战士”暂住正阳县俱乐部的房子,等候干校各分部分配。县俱乐部的房子长三十多米,共上下两层,下层为砖结构,上层为木制结构,房前面有个大院,靠东墙不远处有一口井,西南角有个马棚。各科研室的技术人员到达县俱乐部时,行政处和司机班的人已经住进下层,所以我们只能住上层。

干校对“战士”实行军事化管理,早上5点半全体出操,值班人员每天按时叫醒大家。几天后,司机班和行政处的人找了一根粗绳子,向技术人员发起拔河挑战,虽然他们身强力壮,但总输给同样数量的“老九”。因为我站在“老九”的最后一位,偷偷将绳子系在解放卡车保险杠的钩子上,当时已是冬天,下了操天刚蒙蒙亮,没有人会注意到。

“战士”们吃水、洗衣都从院东侧的井里打水,同事杜祥明打水时不慎将手表掉进水井。那时手表很珍贵,战友们把捞表当成自己的事,有人从电气修理部借来大块磁铁,用绳子系到水下吸手表。借助磁铁的办法有效果,手表被吸上来,可刚出水面,眼看着表又掉下去,再用磁铁去吸却怎样也找不到了。有人到县水利局借来“水鳖子(即水泵)”,将“水鳖子”放入水井通电半个小时水就被抽干,但还看不到手表的踪迹。

水井不深,仅5米左右,杜决定亲自下井寻找,我决定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帮助他。我跑去司机班,找到一根比拔河所用稍细的绳子,用这根绳子将杜五花大绑捆个结实,但捆法很科学,是我爬高加索冰川时学来的方法。在杜的背面看,绳子呈叉字形,从杜正面看,四股绳打成一个结,这种结自己松不开,而且勒不死人。为防止杜下井有危险,同事们在马棚檐上找一根长出来的木头做试验,将绳子甩上去,几个人一拉,杜便腾空。我问他:“舒服吗?”他说:“很好。”杜连蹬带踹地折腾一阵,绳子很结实,下井很安全。六七个人将杜顺进井里,井口不大,杜刚好能挤进去,等他摸到手表后,我喊:“拉!”上面的人又一起把杜拉上来。满身泥水的杜眼里含着泪,左手拿着表,用右手与大家握手,说:“谢谢!谢谢!”其实,被水浸两天且被磁铁吸过的手表已经无法使用,此时珍贵的已不是手表,而是“五七战友”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