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6日光明日报刊登我的文章《社会发展理论述评》
社会主义辩证法
社会主义辩证法问题,在原苏联哲学界研究过。在中国,开展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广东哲学界以张江明同志为首的同志发起的。张江明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年轻时在东江纵队从事革命活动。解放后,他担任过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待人和蔼可亲,很有人缘。广东省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会由省社科联领导,而中国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会是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的二级学会。
正是由于这样的隶属关系不同,广东哲学界的同志有时与各省区的社科联合作,有时与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合作,他们在全国各地开过许多次研讨会。由于我在《哲学动态》编辑部工作,属于这个学科的理论编辑,所以他们每次开会都通知我。我以《哲学动态》记者的身份,每年有两次出差的机会,基本上都参加了他们组织的学术活动。就这样,从海南岛到黑龙江、新疆,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全国各省区大部分地方我都去过。由于我对地理知识有业余爱好,所以每到一个地方都注意观察那里的风土人情,增长了不少见识。
这里只提及我在山西太原参加他们组织的会议的一个小插曲。会上有人请来省委政策研究室的主任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一个问题,说越是落后的地方承受贫富差距的能力越低。我一听有点着急,心想,若是按这个观点去领导山西省的工作,那么就很难改变当时山西经济发展落后的现状。
当时的广东和山西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太大了,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两个省委领导人的思维方式不同。广东省利用接近香港的优势,改革开放敢想敢干,深圳是由一个边陲小镇一跃成为国际大都市的。这就是邓小平说的,第一步要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山西之所以落后,大概就是怕一些人先富起来,迈不开这个第一步。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就急于在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我明确表示,我不同意省委研究室主任的观点,而且说话的调门挺高,语气也有点着急。
有一位山西同志趁我上洗手间的机会跟出来,他甚至直接问我,你在社科院是属于处级干部吧?我说是处级。我心想,这是学术研讨会,我又不属于山西领导,你们能把我怎么样。他们当然管不着我,但是他们确实心里不服气。后来,我在社科院内部办的一份小报上看到了署名当时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的一篇短文,说的就是:越是落后的地方,承受贫富差距的能力越弱。不知他们是通过什么关系要发这么个观点的短文,也不知这是不是针对我在太原研讨会上说的话故意这么做的。我才不管他呢!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况且有党的“双百”方针撑腰,有什么好怕的。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它当作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武器。或者换句话说,能提出问题,并且能正确提出问题,是每一位哲学理论工作者应该努力做到的本职工作。我作为一位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身体力行,努力朝这个方向靠近。1964年进入哲学所工作,2000年我从《哲学动态》编辑部退休,我同哲学所一起经历了祖国风风雨雨的36个春秋。从此,我和哲学所的故事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老年权益保护——少了体制内的约束,多了敢言的自由
我记得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在大学读书时,班上有同学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口号“为祖国工作50年”。转眼间,我已退休11载。算上在哲学所工作的36年,我已经为祖国做了整整47年的工作。但是我想只要是身体条件允许,我愿意“老骥伏枥”,继续为社会发展做出些许贡献。
退休后的生活,对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识分子来说,其实与退休前并无差异。我没有像其他退休老人一样,在家种花养鸟,抱抱孙子,以安享天伦之乐,而是继续忙于理论工作之中。在编辑部时,我曾帮助过一个朋友刘远方。他是一位玻璃厂的企业家,曾针对1980年潘晓提的“客观为别人,主观为自己”观点[20],提出了“客观利自己,主观为社会”的观点。当时很多人不理解他的思想。
哲学所专门为刘远方开了一次座谈会。当时哲学界好多名人,包括李德顺、李景源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我为他起草过一篇文章,在《哲学动态》发表过,文章作者的名字就是刘远方。我在理解他的观点后,替他做出了解释:“按照主客体的关系,实践活动必须具备客观条件。‘客观利自己’,首先客观条件利于自己,实践活动才可以成功,成功以后就要主动的为社会。”之后我又加上了两个字,“让”和“使”字使这句话的解释更为完善:“让客观利自己,使主观为社会。”
为了进一步加深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我退休后,刘远方邀请我到他的玻璃厂继续把“让客观利自己,使主观为社会”的观点系统化、理论化。我到河北沙河玻璃厂呆了8个月,根据他的事迹写出了一篇两万字的长文,还帮他策划了一次《中国青年》杂志社召开的会议。本来我还想帮他管一管企业,可是企业家是不可能完全按照一个哲学工作者的理念办事的,这件事只好作罢。
一、在退休党干部支部的日子
2002年,我在哲学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会议上发言
从刘远方的工厂回到北京后,我专心致志地投入到了社科院哲学所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之中,并当选为党支部书记。我在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多年。社科院离退休人员数目不断增长,再加上本职工作所需,很自然,我的关注点转移到了老年学问题上。在这个岗位的10年时间,我多了敢言的自由,并能正确地提出问题,敢于维护离退休老同志的权益。这些年的努力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于2011年6月,获得了“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2011年,“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证书
参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后,我发现了社科院乃至全国都存在对退休老人的偏见。有的人把在职的人看作是前方,而老干部工作是稳定后方的工作。还有个别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去做老干部部门的领导工作,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把老干部工作做好呢?许多人认为,退休后就是赋闲;科研经费是为在职人员提供的,退休人员分享经费就是从他们的碗里抢食吃。但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持不同的看法。退休不能统一按60岁“一刀切”,尤其是对于知识分子更是如此。有许多刚到退休年龄的老同志,60岁正值学术研究的巅峰时期,仍然能为祖国、为社会作贡献。退休后,把老年知识分子闲置起来,这是党和国家的巨大损失。
过去我在河南漯河开会时,到南街村参观,一位老党员说的话使我备受鼓舞。他说:“党员不能退休,还得帮支部干点儿事情。”而且从马克思主义学说来讲“生命不息,奋斗不止”。退休后我的精神状态饱满,11年来依然活跃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退休后依旧可以用自己一生所学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工作。
中央文件《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给我们提出了任务。我认为应当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这样两支队伍。我在社科院也一直倡导两支队伍的说法,把离退休知识分子也看作为社会作贡献的一支不容忽视的队伍。张家龙是哲学所的一名退休干部,他原是全国逻辑学会的会长,刚退休那几年每年都有新著作问世。在组织社科院的老干部工作中,我发现退休后有些老知识分子正处于学术研究的旺盛期,厚积薄发,将一生的积累全部迸发,创造出很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我做党支部工作时,经常为一些人申报课题做推荐工作,还为一些人的科研成果做鉴定和结题工作。我对哲学所离退休人员申请老年科研基金的情况也比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