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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履痕--董谊思人生经历及理论思考 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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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也曾说中国工人阶级创造的价值,国家从中拿去了两万亿。从经济学来讲,这些钱本应作为养老基金来利用,如果这两万亿全部用来作为养老基金,足够保障中国每位老人的养老。按照吴敬琏的观点,我们宁愿卖掉一批国有企业也要充实养老基金。国务院老龄委是老年人问题的主管部门,我想,他们对各方面专家讲到的一些问题应当是充分了解的。

养老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从法学角度讲,养老保障是老年人的权利。因为退休老人在60岁以前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国家对老年人应该有相应的回报。我们应该按中央提倡的“六个老有”来制定和修改《老年法》,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除了法律的保障外,还要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好品德,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北京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我很希望我国国民整体素质尽快得到提高,共同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说到此,中国的国情有一点让我痛心不已。

这仍与之前提到的农村与城市的差别有关系。农民在社会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用自己的双手为城市耸立起一座座高楼大厦,维护了城市的整洁干净。他们不辞辛苦,在城市做的都是最脏、最苦、最累的工作。但是到老年,社会给予他们的回报竟少得可怜。国家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刚刚起步。这笔欠账,国家和社会应尽快补上。

几年前的一篇新闻报道让我深有感触。湖北省一个偏远农村的老人,带着一个小孙子在农村生活。老人的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结果,有一天老人坐在床边上突发心脏病去世了,但是根本没有人发现,只有小孙子在一旁不停地哭,最后饿死了。残酷的社会现实逼迫农村的青壮年外出打工糊口,而他们的父母子女则成为农村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并且社会还无力承担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需求。在这一点上,农村和城市的老人在待遇方面还有很大差别,对待农村老人太不公平。

老年权益保护——少了体制内的约束,多了敢言的自由

作为一名理论工作者,同时自己也是老年人,我们要从理论上帮助弱势群体,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保障农民,特别是农村老人的权益。这不仅是我,而且是每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人都应该做的。11年来,我一直从事与老年权益相关的工作,我在《中国社科报》上发表的为《老年立法研究》写的书评用了这样四个字:“感同身受”。

为老年人做的工作,我们走的也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道路。这既是从理论的层面提出问题与对策又是对法律问题的基础研究。我参加过很多研讨会,也听了很多报告,自己有很多的感触。我国一共出台三百多部法律。有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可是在专家看来,其中只有三十几部法律能真正起到作用。换言之,我国有不少法律立法质量不高,起不到真正对社会各方面的制约和规范作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任重而道远。只有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才能真正符合我们党在“十五大”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要法治,不要人治。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中国“法治”上的缺失,才导致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发生。当年复旦大学的党委书记陈传刚因为原来在法委会工作过,被认为是党内“右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由于不堪其辱,自杀身亡。如果当时的中国法制健全,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但是历史的脚步正在向前进,我们已经在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确实是曲折的。我们理论工作者应该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满信心。

中国老教授协会

在热衷于老年权益保障活动的同时,从2000年开始,我还一直参加老年社团活动。于良华与我是复旦大学哲学系的校友,他仅比我高一届,还曾担任过复旦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他们那个年级调干生较多,他就是其中之一,曾参与烟台海关和上海海关的工作。他到所后曾担任哲学所的副所长。退休后,我俩同在离退休党支部,他是离休干部,是哲学所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我是退休干部,担任了10年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于良华是老年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李正文等创办中国老教授协会的时候,他便是参与者之一,也是他推荐我参加了这个社团活动的。

中国老教授协会是全国知名的老年高智力社团,总部设在清华大学,其主管单位是国家教育部,我是这个协会的理事。参与之初,这个社团有五六万会员,目前这支队伍继续发展壮大,有8万会员。

作为社团的负责人之一,我一直想尽办法让社团朝气蓬勃地发展。在我刚退休,老干局的花淑芳(我们都叫她“小花”)曾对我说:“老董啊,你得把屁股转过来,为老同志呼吁。”我当时刚办退休手续,手头还有不少工作,不是很认同她讲的话。但是经过时间的洗礼,我的思想转变过来。我认为确实应该为社科院的老同志呼吁,于是我也亲身参与到社团活动之中。

老教授协会是在各高校退休老教授讲师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老教授协会的会员与日俱增,仅社科院退休老专家、老教授就有上千人。另外社科院老教授的科研内容与各大院校搞自然科学研究的人侧重有所不同。为了管理方便,我向老教授协会提出将社科院老教授团体独立出来。于是我在小花的协助下,向社科院办公厅递交了文字报告,要求把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社科院工作委员会(筹)改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老教授协会。院长办公会意见不统一,后来又批转到科研局。但是科研局说中国老教授协会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所以其分支机构他们也管不了。科研局又把文字申请转到机关党委,然后就在那里一直搁置,石沉大海。我们不断向上级反映,直到陈奎元担任社科院院长后,经院里研究才通过了我们的申请。

于是按照社团管理办法第三款的第一条,社科院内部成立一个离退休高级研究人员的组织。因为社科院主要不是搞教学研究的,所以取名为老专家协会。老专家协会作为社科院内的社团组织,不需要到民政局独立登记。

作为一个非独立的民间社团,我们可以和外单位独立注册的社团合作。刘培育曾在哲学所逻辑学研究室工作,而逻辑学研究会是社科院下属八十几个学会中开办得最有声色的。但是之前的逻辑学研究会正如原哲学所副所长、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倪鼎夫在世时说的:“你在外边搞得再有名,在社科院里面没有人认可。”刘培育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我和刘培育在湖北“万人大战襄阳”的时候就在一个小分队,有着几十年的交情。在开办老同志科研成果展时,我提议把刘培育参与创办的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办学的成果拿出来,单辟一个栏目展览。经由我和刘培育的精诚合作,展览获得院领导的好评。所以离退休老同志的社会活动不受行政体制内的限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我们的活动照样可以取得成功。

比如,社科院老专家协会和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合作,开办的硕士和博士研修生教育项目,就是一个好项目。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属于民办大学,注册资金达到600万。刘培育是董事长,他本身原是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的有关人员说这个学校属于专家办学。老专家协会的许多成员在退休前都是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老专家协会与逻辑大学合作为其提供师资力量,学生可以选择专业、选择导师。社科院提供的导师都是各个领域的顶尖人才。我们本着“学生要学真本事,教师要教真本领”的宗旨,为学生提供非学历教育。中国社科院老专家协会参与组织的这项活动,得到了社会上有志于学习真本事的一些人的理解和响应,报名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