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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逐浪高东已晓--韩桂山回忆录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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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的妻子

每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自己的精神。幼时,我的家庭有父母和我,他们传授给我做人的道理,质朴但真挚。而今,我拥有自己的家庭,这里有我和我的子女。我将家庭的文化继续传承,愿他们都成长为栋梁之才。

抗美援朝时期,部队没有固定的营房。我们且行且止,扎营时便借住在附近的老百姓家中。

当时,我们驻军在沈阳军区辖内,住在当地的一个半村,妻子家正在这里。当地务农种地的少,多是发展工业,生活比较殷实,妻子家还算是个中农。

我们的部队暂住妻子家中时,恰逢“三反”、“五反”运动开展期间,部队大搞忆苦思甜。妻子家的房子只有里间和外间,里间是她家的大人孩子居住,外间则腾出来给我们。我们一班约有十余人,外间的炕也不大,只能拥挤着凑下六七个人休息。烧炕时,在外间烧火,烟道从里屋出去,生活很艰苦。忆苦思甜期间,我隐约提到,母亲曾向我提及,她为我订过一桩娃娃亲。对方姓吴,是我家从山东逃荒到东北时结识的,那时两家父母相约定下了这一桩娃娃亲。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我甚至已经记不清那个和我订下娃娃亲的女子的模样了。

而后近一年的时间,我们都居住在那里。妻子和她的母亲都是从事妇联工作的。她母亲对我在部队里的情况也略有耳闻,知道我行事认真,很受领导器重。而在后来和我的相处中,她母亲更是对我愈发满意,对我个人的仪表、品行,都十分满意。更有我雇农的出身,在那个“唯成分论”盛行,只重出身的年代,她母亲认为我的前途无可限量。这对妻子略有敏感的“中农”家庭来说也很是受用。

碍于军中不准谈恋爱的纪律要求,直到一段时间以后,妻子的母亲才向我坦白:“韩班长,我和你的父母是亲家,我女儿吴文珍就是和你定下娃娃亲的人。这是原来你妈妈和我给你们许下的诺言,她是你媳妇!”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突兀极了,我甚至不曾确定过,当时只是推拒:“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件事情。小时候老人间的事不是我的事。”隔了几天,我写信向母亲确认此事。母亲在回信中证实确有此人,只是此“吴”是否是彼“吴”,一时间还难以分辨。

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尚不足弱冠之年,对于这些问题也不甚了解,只在母亲大致的肯定下选择了默认。但是当时正值抗美援朝战争时期,我们部队在大连、大孤山、丹东等地往来、备战。我们奉命守在鸭绿江边,承担守海港的任务。一旦朝鲜失陷,我们需负责迎击李承晚的部队。备战时刻万分紧张,我脑中早已无暇思考那宗莫名其妙的娃娃亲,只是下意识地认为自己依然是自由之身,也全不在意。

只是小我三四岁的吴文珍还会经常主动联系我。后来在抗美援朝的过程中,组织上把我送到了齐齐哈尔第二十七步兵学校深造。上学期间,我又参加了全军运动会等各种活动,“英雄模范人物”等光荣称号也接踵而来。此外,我所领导的班级还先后获得了“巩固部队模范班”、“生产模范班”、“学习模范班”、“战斗训练模范班”等光荣称号。我的名声亦随之扩大,在军中已是小有影响。那时,我们的大部队还驻守逗留在妻子家所在的村落。各班战士平日也会互相串门聊天,偶尔会谈及到机枪班副班长韩桂山在营中表现很好,时常受到表扬之类的。这更加深了吴文珍父母对我的好感,也愈发积极地促成我和他们女儿的婚事。

阴差阳错成定局

随着我军职的晋升,我后来已经不在部队里当兵,而是来到了机关工作。

以前在部队当兵,接触的多是老百姓;到了机关工作以后,我接触到了更多有地位有影响的人。这其中有男有女,我也受到了他们的影响。社会上已经开始提倡自主婚姻、婚姻自由,不再盛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我自己心中便有些反叛的萌芽,不太愿意承认这门娃娃亲。毕竟我从未参与过此事,更遑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情了。

但或许是我始终没有明确承认我和吴文珍之间的关系,她的母亲按捺不住,就带着她来到了军区,住在我们的招待所里,我负责接待了一下。这样,吴文珍也会趁我每周末休息的时候来看看我,在态度上比较积极主动。

部队里是不允许战士结婚的,即使我后来晋升为干部,遇到的情况更多,但结婚也是有条件的。与此同时,吴母愈发喜欢我这个“女婿”,又见我和吴文珍感情没有进展,千方百计地将我们之间订有娃娃亲一事通知我的上层领导。在我要打退堂鼓的时候,领导找我谈话说:“既然有娃娃亲,那你可不能当了官以后就不要人家了。”这在过去叫做嫌贫爱富,是忘本!这可是顶很大的帽子,领导还说:“你应该跟人家认真地谈一次。而且这些年了,人家老来看你,把你当作自己的亲人,这都是很不错的!”后来,吴文珍又透过家中关系转调到了沈阳食品公司,位于沈阳东大街,距离我军区只有一个路口的距离。

由于吴文珍以前在农村从事妇联工作,在人员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经验,调到食品公司以后出任人事工作,也是在那段时间,妻子结识了该公司后勤部的胡某。谁也没有料想到,就此埋下了隐患。

事情发展到此步,我也不得不和吴文珍保持联系。1954年,由于我在体育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和出色表现受到了领导的关注,我被派往北京拍摄电影《体育教范》。在这期间,我偶尔会和吴文珍通信,但言语间还未过于亲密。之后,我亦顺利地从沈阳军区被保送到了广州解放军军事体育学院。临行前,我将抗美援朝时期保留下的纪念章、军装,以及46本书籍都搁置在吴文珍家,请她代为保管。可谁成想到,吴文珍结识的胡某竟然是国民党的特务。他趁其不备,将装有这些物品的小木箱子盗走。木箱中保存的书籍如今看来稀松平常,但在当时那个年代,军事书籍只有机密和绝密之分,同为保密内容。这一次的失窃让我莫名其妙地被记了一次小过,心下更不满意这桩婚事了。

此事之后,我曾一心想要避开吴文珍一家。当我结束广州军校的学习,顺利毕业之后,我选择前往总部的训练总监部任职,自此,我开始贯彻不再联系的方针。为此,我还请求曾和我一同在沈阳军区担任过参谋的沙云飞,请他在收到来信的时候注明“此人不在,退回”字样,断了吴家的念想。但吴文珍也是神通广大,后来找到了沙云飞,从他口中得知我已经被分配到了北京总部任参谋,之后更是大胆地不远万里从沈阳来到北京找我。

虽然我心里残有对包办婚姻的愤懑以及受处分的怨气,但我与吴文珍之间尚有娃娃亲的牵连却是不争的事实。两人纠缠至此,我也不愿再多做争执,就此答应婚事。

1956年10月1日,我和吴文珍结婚。在部队登记之后,战友送给我们些日用品,如镜子、暖壶、脸盆之类的,之后我们一同回老家结婚,也让妻子见见我的父母。可就在此时,这桩娃娃亲露出了马脚。原来,母亲当年为我订的是家山东人,而妻子却是地道的沈阳满族人。两厢对证下,自然穿帮。可木已成舟,也由不得我们更改,只能继续这桩婚姻。

婚礼是在东北逃荒的一个林区山村举办的,过程很简单。我们都是一清二白——尽管我那时已在部队担任参谋,但工资只有旧币二十多万(1955年,国家曾进行过货币改革),相当于新币二十多元。妻子家中姐妹四五人,也并没有什么陪赠的嫁妆,只象征性地陪送了一个脸盆、一个暖壶。我们的喜宴并不讲究,只众人一起凑凑热闹,沾染些结婚的喜气,随便吃了些东西就算礼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