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军没有减少编制,主要精力集中在实现干部年轻化的问题上。因为当时三十八军的干部,尤其是团里的基层干部,相对其他部队来说平均年龄确实偏大。我属于营职干部,38岁,这个年龄在其他部队的营职干部里是很少见的。那些超龄服役的连、营、团干部都面临着要转到地方工作的情况,我也是其中一分子。
三十八军下发了转业指标,分配到各个师、团,很多营连干部都跃跃欲试,愿意转业的人不在少数。当时团没有把我列入转业对象,但是我坚决地提出要转业。第一我觉得自己确实年龄偏大,已不适合在部队继续工作。第二是家庭原因。那时候我儿子已经8岁了,上小学三年级,我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男孩子应该由父亲培养教育,子不教父之过。另外我爱人一个人在家,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岳父患有脑血栓,卧床不起。有一次我爱人春节的时候带着孩子到部队探亲,岳母在家还把腿摔骨折了。岳父岳母都需要照顾,负担特别重,我体谅爱人一个人撑起家庭负担的艰辛。她当时在北京110中学当数学老师,每天早上从东城宽街的家骑车到学校上班,中午再赶回去做饭,照顾孩子和两位老人吃饭。一天来回四趟,晚上做完一堆家务活还要备课批改作业。第三是因为这是“文化大革命”以后的第一次百万裁军,中央在协调地方和部队的利益关系上特别强调要做好转业干部的安排,所以第一批转业干部应该都会有一条比较好的出路。
我转业的态度很坚决,经过和团首长多次商谈,最后终于批准了我的转业申请。1985年的12月份,我正式脱掉军装,转业回北京。
为了转业以后能有比较好的工作机会,早在1984年初,我就在河北大学法律系参加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时营以上干部转业由国务院军转办负责安排,很多人都托人找关系,力图被分到好的单位去。我没有找熟人,也没请客送礼,踏踏实实地学习,成绩还不错。国务院军转办安排我到国家安全部,同时协调员又帮我联系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我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办事处面试了一次,他们愿意接收我并安排到总公司下属的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保卫处工作。当时我有两个选择,可以去国家安全部,也可以去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我经过考察和反复地斟酌,更重要的是,当兵十八年长期两地分居,对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尤其是对自己的爱人,没有很好的尽到照顾的义务。当时我爱人和孩子住在西四砖塔胡同,我希望工作单位能离家近一些,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领导,答应我三年之内,能解决住房问题。最终我选择了到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工作。
就要脱掉军装离开部队了,情感是很复杂的。
我打心眼里舍不得离开部队。十几年的部队生活教会我很多东西,从普通战士到班长,再到连干部、营干部,这是一个相当充实的人生历程。从意志品质的锻炼上、思想道德的培养上、精神境界的提高上,部队生活给我留下了一笔非常珍贵的精神财富。临走前一个多月,战友们纷纷聚到我这里,一起聊天,吃饭,喝酒,我喝醉了好几次。团首长给我们这批转业干部开了欢送会,给予我们真诚的祝福。部队首长对干部转业的事情也十分关注,一个一个地找我们谈话,征求意见,问家里生活怎么安排、回到地方以后怎么工作等等。
12月27号,部队派车把我送回家。离开部队的那天晚上,我围着营房的大操场走了好几圈。直到晚上九点多,汽车的发动机响了很久,我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一路上都没舍得摘掉帽徽和领章,到家已经半夜十二点多了,我才把帽徽领章摘下来,标志着十八年的军旅生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保卫处的工作
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部队,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工作,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我调整了大概将近半年的时间,才接受了一些部队以外的生活习惯,融入了正常的社会氛围。
中国有色工业总公司办公厅负责人在和我接触的时候,觉得我这个人挺直爽,也挺阳刚,很适合做保卫部门的工作。我也这样认为,在征求本人意见安排工作岗位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保卫处。
我踌躇满志,觉得以自己的情况,接受这个岗位堪称完美。我是27号的夜里将近零点的时候到的家,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保卫处报到了。保卫处处长王世林和其他的同志们对我表示非常积极的欢迎态度,给了我相当大的信心。
设计院是一个设计科研单位,主要从事有色行业的工程设计,是司局级单位。院内大概有二十几个专业科室,再加上辅助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一共有五十多个科室。保卫处主要是分管机关的消防安全和机关内部的治安管理,保卫处由五名保卫干部组成。单位防火的工作量很大,任务也很艰巨。同时保卫处还要维护好单位内部正常的治安秩序,包括机动车管理、非机动车管理和出入门管理这些工作。保卫干部需要全年昼夜24小时值班,做好看家护院的工作。
当时设计院给我定的级别是主任科员,工资是一个月60块钱。部队的营级干部转业到地方一般是正科级的待遇。我先向保卫处的处长和科长学习了保卫工作的常识,参加了北京市公安局举办的保卫干部培训班。平时特别注意和各个管理部门交流沟通,深入到设计院各个科室了解治安情况和消防安全的情况。经过了半年的时间,我完全融入了设计院这个大家庭中,为以后的工作打了良好的基础。
转业后,我继续在河北大学法律系完成法律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利用休息日到涿州授课点听课,14门功课都获得了优异的成绩。1987年我参加了全国律师考试,那是“文化大革命”后的第一次律考,结果很遗憾,我没有通过。
处长不太赞成我参加律考,他已经56了,面临着退休的问题。他曾经明确向我表示让我接他的班。但我执意要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坚持去考试了。当时也没有准备非要考上不可,我抱着能过最好,不能过在保卫处继续工作也挺好的心态去了,最终没过。回来以后处长又跟我强调:“你不要想别的了,就踏踏实实地在保卫处工作吧。”所以我也没再准备继续参加律考。
1987年下半年,也是我到保卫处的第二年,公安部接了一个大案,需要从中央直属单位抽调几个比较得力的保卫干部到公安部协助办案。我们处长工作了几十年,很有经验,被借调到公安部。还有一个干部被抽调到上海去参加培训。所以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由我负责保卫处的全面工作。消防安全是保卫处工作的重头戏,在这段时间里,我组织了一个全院的消防演习,广泛地宣传了消防安全知识;还举办了一次消防运动会,充分调动全院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同时逐步完善了机关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我发扬了在部队雷厉风行的作风,在院长的支持下,把制定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各个方面。当时院领导和其他部门的职工们都说,在保卫处看到了一种军人般的良好风貌和工作作风。
而且后来我才知道,部队转业干部,尤其是在部队当过连队指导员的,到地方后特别受欢迎。
有一次我问院领导:“你们为什么这么痛快地就接收我到设计院来呀?”
分管保卫处的副院长回答说:“部队干部习惯按个人意志做决定,下面的战士也是绝对地服从,但在地方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所以好多部队的干部到地方后吃不开,不受欢迎,就是因为他们不善于和别人沟通、商量问题,也不善于和别人配合工作。我们很欢迎当过连队指导员的干部,因为他们有实际的工作能力,尤其善于做人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