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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菁”撷华--离休教师李菁之回忆录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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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的风暴波及到北京远郊的农村中学。学校里的“造反英雄”把斗争矛头指向主张“教改常新”的特殊人物头上,我首当其冲。他们先是对我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提出质疑,继而展开全面批判,紧随其后是无情的斗争。

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校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代表县公检法领导机构宣读了对我的处理决定:“开除公职,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于是我又戴上了“右派分子”的帽子,被遣返原籍(河北省冀县)监督劳动。

当时我又有了新的“三大罪状”,对我的定论是:“侮辱中央的方针政策;宣扬白专路线;诬蔑解放军,侮辱党。”

先来谈一谈我所谓的“对抗教育方针”。当时学校秉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原则,提出不能让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当班干部。我让班里学习最好的三好学生当了班长。虽然他家是富农出身,但是他学习好,在学生里面的威信也高,并且德智体全面发展,所以我认为他就是班长的不二人选。我认为,对于学生干部的选拔没必要在乎出身,重在他们的个人表现和号召力,但是我的这一决定严重违抗了那个社会背景下的教育指导方针。

然后是“宣扬白专路线”的罪名,这个又是“无限上纲”的手法了。因为当时讲究“又红又专”○1,做无产阶级事业的革命人,我则是在学生面前大肆宣扬“白专”的反动路线。解释起来简直就是个笑话,当时事情是这样的:每天中午,学生们在教室里吃饭,地上难免会掉一些馒头渣。下午的时候,不知道是哪里跑来的白公鸡到教室里叨食,它在教室里窜来窜去,这儿吃吃那儿找找。

我看在眼里非常羡慕,心想做人要是能这样多好,自由自在的,不受约束,也没有人说三道四。于是我告诉学生们,这白公鸡来教室里啄食,大家谁也不许轰。一个是怕轰赶公鸡会扰乱课堂秩序,另一个是公鸡可以把地上的食物残渣打扫干净,顺便也喂饱了它。有人说了:“白专道路可以畅行无阻,可以自由自在。”我也这么被定下了“宣扬白专路线”的帽子。

说到第三条罪状我也只能无奈地摇头,说我是“诬蔑解放军。”这太无理取闹了,我自己原来是解放军,何来诬蔑之说。我们部队在广州驻守的时候,边防驻军有一个团,到澳门、香港都得经过他们所在的防区,所以他们有些人经不住诱惑,上至团长、政委,下至普通士兵,都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发生,后来整个团全都被整编掉了。我已经忘记了当时在学校到底是跟什么人谈论过这个事情,于是被抓住了把柄。

总结这些罪状的人都是“积极分子”,他们后来有成为工委会主任、工委会领导干部,但是最后这些人都没有得好报,其中有一个人30多岁就死掉了。当时对我的“开除公职,遣返原籍,监督劳动”的命令是国家下达的,通县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这三个部门联合办公,对全县的重大案情进行统一审批。我清楚地记得那个让我终身难忘的日子:1966年7月3日。

在被遣返的那天,一位老师和两名手握垒球棒的红卫兵的“护送”我到百里以外的永定门火车站乘车南下。当时我的心里杂乱异常,充满着疑虑和不安。但是我也默默立下誓言:“作为一名曾经的军人,我要心境坦然地离开北京,不论将来的自己会是什么身份,都要以一名战士的姿态迎接生活的磨练。”

1968年以后又抓“五一六反革命分子”,这也全然是无中生有。今天揪斗这个,明天揪斗那个,如毛主席所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当年这个“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称呼像一个大箩筐,无法定出确切罪名的往往都被冠以这个罪名锒铛入狱。

之后接连的不幸降临到中国老百姓的头上,1976年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去世;朱德总司令走完了坎坷而辉煌的人生旅程;夜幕笼罩下的唐山市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大地震;伟大的建立新中国的毛主席与世长辞。厄运接连而降,谣言四起,这一系列的天灾人祸,让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距离拉开了50年。当时我想,整个国家真的是再也禁不起任何的动荡了,再这么折腾下去,人民的生活真的就可以用“苦不堪言”来形容了。

回乡改造十二年

我被红卫兵押上了回乡改造的火车,3天后抵达河北冀县。随后把我分配到了老家北内漳大队做同农民一样的工作,平时工分照给,只是每年都要多出籍务工,是那种没有工分的劳动。当时有的村子不愿意接收分配 “右派分子”,因为他们认为多增加一个人就增加了负担。我们村子倒还好,有8个人被遣返回去,当时是来一个收一个。

大队上安排我们这些“地主”、“富农”、“右派”去修果园、种苹果、种梨、挖坑、栽树等等,都是些重体力活。那时候我才三十多岁,很有干劲儿,虽然已经很多年没干过体力活,我照样能跟得上,一点儿也不比年青那会差,而且一次也没病过,这都是得益于当兵时候打下的好根基。

当年在大队里干活都是大拨轰,看着都是在热火朝天地忙碌,但是效率不高,都是耗工夫走形式。从大年初一忙活到农历除夕,场面倒是挺热闹的,有时候为了应付检查,到处红旗招展,还敲锣打鼓的。看着是挺壮观,结果什么成果也没有干出来。敲敲打打地下地,呼呼隆隆地收工,10个人的活50个人干。现在一亩地能打麦子1000斤,那时候大队搞的实验田一亩才打200斤。

因此那个时候经常吃不饱更吃不好,一个月几乎吃不上一次白面。自己家的粮食不够吃也不能出去买,逮着去买粮食还得挨罚,还会被扣上“挖社会主义墙脚”的罪名。卖粮食的罪名更大,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想吃菜也不能种,虽说每一个小队都有自己的菜园,种出来什么给大家分什么。但是一窝蜂地干活根本没什么劳动成果,分到个人手里的菜也就可想而知了。要是逮着谁偷种菜了还得一顿狠批,“都够吃,你怎么不够吃啊!你这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

做饭总得用油,可这油在当时更是稀缺。每年一人分2斤油,都舍不得吃,吃的时候都得按“滴”分。任何人都想象不到,解放了那么多年,老百姓混得连口饭都吃不饱。真的没法过下去,那也不能活活饿死!我们吃野菜、柳芽、榆树叶、白薯叶、白菜梆子……反正能吃的都吃了,只要能进嘴的统统收回去想办法吃掉。那个时候实在是太艰苦了,吃不饱还得干活,这“文化大革命”要是再多拖延两年,那就快到人吃人的地步了。

从1966年到1978年,算算我在农村的这12年,从大年初一干到大年三十,天天在大队里,根本没有时间回一趟张家口的家里看看亲人。倒是有一点让我觉得庆幸,就是在精神上没有受到什么太过于不公平的待遇。这还是得益于老家的乡里乡亲,大家都互相沾亲带故的,也不好再拉出去批斗,把人往死里整。如果当年我被留在北京的话,很有可能过不上今天的好日子了。

我记得头一天回来的时候,大队上开了个会,我站在前边,队长跟大家介绍了我的情况,以后分到大队上劳动,希望大伙监督。走了形式后就没有再为难我。还有我这些年干活虽然是义务工,但也不是完全不给工分。我天天出工,挣的工分自然比较多,到年底会分给我一些粮食。这么细算下来,我的收入在大队里还算是中上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