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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高节--高金谌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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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出身于贫农家庭,父母都是勤恳老实的农民,家中兄弟姐妹众多,所以我从小只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外面打拼。“高金谌”这个名字是启蒙老师给我起的,当时老师并未过多解释这个名字的具体含义,只知道是由三个姓氏组成的。多年之后,等我步入军营并且长大成人,慢慢地从中悟出了一些道理。“谌”字从字面含义理解,是真诚、忠诚、诚实、真挚的意思,也是百家姓中的一个姓氏。我的老师希望我能够具有像金子一样可贵的品质,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做一名问心无愧的男子汉。

从父亲的身上我继承了严格、正派、责任心强的优良品质,不断用“先做人、后做事,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人生信条鞭策自己。在部队磨练的22年里,我以自己的勤奋和努力赢得了首长和战友们的赞赏,用自己的真诚和正直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进步,年年被评为“友好战士”,受到表彰。但是我从未因自己取得的一点点成绩而骄傲自满,相反地,这些进步成了我不断进取的原始动力。在部队里,我珍惜每一份锻炼的机会,踏踏实实、机灵勤奋,不会因为工作的琐碎而怠惰,不会因为任务的平凡而大意,哪里有需要就到哪里去,发扬军人坚忍不拔的革命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我的努力得到了组织的认可,1960年4月,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1年又从一名小战士越级提升为少尉军官。提升之后的我更未有过丝毫懈怠,我懂得肩上的分量和组织的期望,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数以百万计的军人带着其练就的本领和良好的品质复员转业到祖国各条工作战线上,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骨干作用,为国家建设事业上做出了突出贡献。1980年,全国各地大力开展恢复政法机构的工作,中央决定从部队抽调一大批岁数不大、比较有工作经验和文化水平的工作人员支援地方建设。我于此时接到了退伍通知书,被安排在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任副检察长。虽然心有不舍,但是组织的命令高于一切,我二话不说立即到地方报到,从此结束了我所挚爱的军旅生涯。离开部队之后,我依然以一名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时刻遵循军人的道德规范,高标准、严要求,吃苦耐劳、身体力行。但毕竟业务生专业不对口,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为了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和熟悉业务后投入到工作中去,组织派我到省里的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去参加学习培训。结业考试时,我以96分的优异成绩给自己的学习画上圆满的句号,深得同事和领导的肯定。

1984年重新组建司法局时,我被调到县司法局任副局长。司法局有四大块工作:律师、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特别是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调解纠纷这两项工作对我来说并不很难,因此,在这里,我以当年在部队工作时的满腔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1986年,全国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第一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简称“普法”),我被指定为香河普法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之省政法管理学院的培训,我做政治教育和思想宣传工作的专业特长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这些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工作很快就看到工作成果和群众的反应,这大大鼓励了我的工作干劲。能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工作价值,我颇为开心。我深深感受到,即便是卸下戎装走向社会,我们身上的军人气质依然放射着特有的光芒,无论是站岗放哨保家卫国,还是回到地方创业耕耘,风雨中永远不变的就是军人的品质!

退休之后,很多同志立刻退居二线在家颐养天年,我则继续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线坚持工作,为社区和老年人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始终保持“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工作状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的人可能不理解,为社区做公益工作没有任何回报可言,我为什么还如此执著?我认为:“凡是真心尝试帮助他人者,根本不图回报,况且我帮助的人越多,我的朋友就越多,我带动这些朋友为更多的人做好事,这一良性循环持续下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将不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你我身边。”

在社区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家庭内部、邻里之间或者居民之间的纠纷问题,这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大重点,有道是“静坐常思自己过,闲谈莫论旁人非。轻财重义真君子,忍气饶人祸自消”。古人的训诫不胜枚举。随着人民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的循序展开,我逐渐摸索出了一条成熟的工作经验:用真诚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件大小事情,凡事多听多想多判断,处理问题时避免激化矛盾;戒骄戒躁,平和地解决争端,有理有据但是不持理压人;一切问题都有它的起因,找到源头,捋顺轻重缓急,自上而下地平息争端,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这句话正好印证了我对待工作和生活的一贯态度,希望更多的朋友与我一起感悟人生的真谛,展望美好的明天!

严厉的父亲

河北省香河县北村

20世纪30年代末期,正值抗日战争残酷阶段,中国老百姓在黑暗的岁月里艰难挣扎。1939年1月6日,北风呼啸、滴水成冰,我降生在河北省香河县一个叫做北村的地方。因为村庄不大,所以我们这里经常被人叫做“小北村”。

全村总共一条前街和大半条后街,在这里居住的百十户人家大都沾亲带故,平日里很少有外人来北村走动。或许因为村子实在是小得太不起眼的缘故,这里很少遭受战争的冲击。自从记事起,我几乎没听说日本鬼子来我们这里骚扰,只是印象里有过那么几次是由当地地痞流氓组成的、充当国民党军队打手的还乡团(又叫摸瞎队),他们专在夜间进村抢粮、抢钱、抢牲口、抢被褥等,吓得我们大人孩子不敢吭声,任他们随便抢夺。那时,不知是真鬼子还是假鬼子,只要听说他们要来或听到枪声,如果在学校,老师就领着学生到附近坟地里躲藏一时;要是在家里赶上,就由家长带着孩子、老人,拉着牲口等逃到外边躲避。比较起来,我们这世外桃源一般与世隔绝的北村的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还算相对太平,虽然生活较为清苦。

我们村主要是两大姓,姓高和姓王的。绝大部分都是贫下中农出身,生活来源完全依靠家里的几亩薄田。我们家和三大爷全家一起住在祖上传下来的五间房里,他们住在东屋,我们住在西屋。村里的这一家地主、两家富农,平心而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无非是比我们这些贫农的生活富裕一些,家里的地多一点儿而已。

我的父母一共生了七个孩子,其中六个男孩、一个闺女。按照村里的习惯不算姐姐在内的话,我在兄弟几个的排行里是老三,因此弟弟们都习惯叫我“三哥”。家里孩子多,睡觉都成问题,几个半大小子挤在土炕上睡觉,被子都不够用。

除了在自家地里种粮食,冬天农闲的时候父亲还在家里纺线、弹棉花,两个哥哥到天津去打工,挣钱养家。即便这样,我们家还是很穷,哥哥姐姐们没有念过一天书。老姨家的生活条件比我们稍微好一点,我便跑去八里地外的老姨家,问她要几千块钱或者几万块钱(那时一千就是现在一角钱,一万就是现在的一块钱)带回来给我母亲。怕我把这救命的钱弄丢了,老姨还很仔细地将钱缝在我的裤兜后边。

不过,家里人口多也有多的好处,那种全家老小靠天吃饭的生活,到了解放初期稍微有些好转。解放前,我们家里耕地少,收获的粮食勉强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解放后,我们家分了一块耕地,又买了一块耕地,加起来共有二十多亩。有了足够的耕地,再加上这么多的棒劳力,我们家的粮食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何况父亲还是个种地能手,在他的带领之下,我们除了种粮食,也栽培瓜果、大葱、白菜,后来还喂有牲口,温饱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