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6岁时,母亲和同村的王五得结婚,我则过继给王五得的胞兄王有有做养子。我清楚地记得一次日食,天亮了我没起床,怎么过了一会儿又天黑了,没过多久又天亮了,我躺在热炕上的被窝里,一边吃着馍,一边问:伯,我还没起床咋又天黑了?伯说:是天狗吃太阳。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天狗吃太阳,也不懂日食是怎么回事。
那时妹妹王爱巧还被送给北山的娘姨做养女,常去照壁下玩,我听别人说我们是兄妹俩,也弄不清兄妹是怎么回事。有时还打骂欺负她,妹妹仍然若无其事的样子。母亲把我领我回家时,我还东躲西藏的,不愿意回生我养我的那个贫穷的家。
妹妹王爱巧的大女儿赵粉能曾去新疆军区高校一年有余,他们的孩子和另一个甥女马月娥学做保姆工作,见了一些世面。马月娥在青年作家、我的挚友唐栋家带他们的孩子唐柯柯。现在她们俩个分别都已成婚,且也有了孩子尚不知道赵粉能的丈夫姓名,只知是个矿工。
后来,母亲要把我领回家自己抚养
母亲和王五得婚后生一男孩,名叫王锁劳,现仍在官庄村。不过他是替我在王有有家顶门立户的,如果没有他的出世,我可能还在人家家里,不是现在的样子了。锁牢弟弟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大女子叫王爱琴,二女儿王菊琴,其夫叫广辉。后来王有有家是后继有人了。和母亲离婚后[11],王五得也有了孙子。一次探亲,我还去为他们照过相。我心想母亲为带我们长大成人,五得继父虽与母亲性格合不来,终致离婚,但几年间的养育之恩总是不能忘记的。还有一次,听到村里王清海夫妇说他们亲眼见到的一个情景:五得听说我母亲病了,从地里偷偷摘了两个西红柿,揣在怀里,悄悄送给了我的母亲。我后来分头询问两位老人,都点头“噢噢”说有这么回事。真可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了,我想:农村里老年人也重感情呢!
先父死后三年,母亲先为先父做了一个很大的道场,请人念经,请大客,招待全村。
附录
后来她能和村里贫民光棍王五得结婚[12],当时要是没有点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的勇气是不可能的。虽然刚解放几年,但旧观念和旧的习惯势力还是很顽强的。从一而终、嫁鸡随鸡的社会风气相当浓厚。但理解的人说,高喜莲(我母亲的官名)真是女中丈夫,要把孩子拉扯大,又不想走出官庄村改嫁另立门户,真不容易。
我母亲是敢说敢干的。她的敢说敢干、不屈不饶的性格有许多事实都可以证明,但最早的事例莫过于和王五得的离婚了。五十年代初期,女人再嫁已属不易,而敢言离婚,实在是更不容易了。当时村里干部办事认真,坚决为受苦人撑腰,当听说我母亲他们婚后难以相处下去之后,积极支持我母亲去县政府上告,并经过男女双方同意,调解无效而离婚。生下的王锁劳归男方抚养,过继出去的我又要了回来。
他们也真是好合好散,离婚后都规规矩矩,各自务农成家,谁也不找谁的麻烦,而且几十年后尚有互相关心的一幕。
我的母亲后来嫁给梁居湾高发[13]时,我已稍大能懂些事了。用现在准确的语言表达,是我母亲为了把我们几个孩子拉扯大,才招了人到官庄村,当时说话的人以及我的继父高发也是答应了的。他们婚后的头几年,高发伯伯就是住在官庄村,而且用他会做豆腐的手艺,以及精于庄稼活的本事,把我们家料理得真不错。做豆腐要天不亮就起床,磨豆子,煮浆,包袱包,磨盘压等工序之后,然后成块的豆腐还带着热气,高发伯就推着轮车上路了,他要走东村串西村,卖豆腐或用黄豆换豆腐,有时在压豆腐前,我常和母亲吃大碗大碗的豆腐脑儿,加些醋、盐、辣子面,吃起来怪香的。至今我记忆犹存。
母亲和高发婚后生了个小女孩,起名高乖巧。主要是由于高发伯半辈子光棍生活,独来独去惯了,而且脾气格外的坏,加上嘴又能说会道,没几年又和母亲过不下去了,他回到了梁居湾——现在的咸阳市杨陵区茂陵村,最初是把我带过去抚养,留下小女儿给母亲,这次他们没办离婚,只是各在自己的村子家里住。现在我明白,高发伯主要也是考虑自己高家后继有人的问题,虽然当初答应被招到官庄村当上门女婿,那只不过是缓兵之计罢了,之后看生了个女孩没指望了,就花言巧语把母亲说服,加之平常又爱动武打骂母亲,干脆由高发伯把我带到梁居湾想让我顶门立户了。我也记得高发伯确实对我很好,早上吃小麦面糊、白蒸馍、蒸肉等,晚上我有时尿床,他也每每原谅,把炕烧得热热的,一切包我满意。“乐不思蜀”就是我当时的心态。后来母亲看出了高发伯的用意,找人说话,硬是把我要了回来,说这是官庄王家的后人,你的血脉是高乖巧女子娃,你带她去长大后招人吧。他们吵闹了好长时间,没办法,他只得把乖巧妹从母亲身边领走,又极不情愿地把我送到母亲身边。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汉,养育一个几岁的女娃娃,实在不易。母亲出于母爱之情,缝补洗用,一切还得照顾操心。最初高发伯还过些日子到官庄村干些田地活儿,母亲有时也去梁居湾为乖巧妹做点针线活。后来生产队集体生产,双方的来往就更少了。我和乖巧妹,同母所生,又由于社会向前发展,受的教育渐多,我当兵每次探家回来,总要到几个曾是继父或我曾过继住过的家里看望老人,村里老年人一直都有个印象,说这王德成这娃还懂事,挺孝顺的。
高发伯在官庄村时,记得有个叫王元元的小同伴,他比我早一年上小学,那次王元元他可能从学校受领到一个任务:动员一切适龄儿童入学。那天王元元跑到我家的槐树底下,拉住高发伯的手说,银狗该上学了,只听伯说不行,他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但后来还是母亲硬要我去上学。我自己已经8岁了,虚岁叫9岁了。俗话说“七闷八笨九灵性”,9岁不上学就太晚了。幸好母亲同意我上学,否则我的人生路将是另外一个样子。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一下眉县槐芽镇的我那位娘姨。她有时住官庄村我家里,在我未上学时就教我识字(主要是数学)她是信耶稣的,过“礼拜”,学文化,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个文明人。正由于娘姨的辅导,教我识字,使我上小学后经常受老师的表扬。那位老师叫(韩)天恩,有时叫着王德成的名字回答提问,答对了就表扬。但我后来迟到犯错误时,也挨过他打我的手心,甚至还让我趴在凳子上,脱光屁股,用板子打屁股。那时的老师可凶呢!至今还后怕。
高发伯后来卖些小菜种子,有时带着小女儿高乖巧照看摊子,同时也像托儿所幼儿园一样,使孩子不离开大人。渐渐地,乖巧妹也耳闻目染,也会做小买卖,大人不在时间,也能卖菜籽了。特别是高发伯害菌痢病去世后,附近村里人见到她问有没有菜籽儿,妹妹就给需要的人卖些菜种籽,长大以后,高发伯已经为她招了女婿(高宏升——陕西蓝田县人,家庭地主成分,“文革”中错过了找媳妇的机会,加之他家孩子多,就由人说合着到了梁居湾)。
他们有三个子女:
大女高小萍,曾在北京学习、锻炼几年,也已经成家,有了孩子;
附录
高争奇(媳妇)育有一男孩;
高 玉,目前在上海做事。
高发伯1981年6月21日(农历)死于严重的菌痢。据说他死前已有预感。一次去杏林镇吃羊肉泡馍,不知怎么把碗打碎了,他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回去之后就开始准备后事,甚至死前自己穿好了衣服。他的一生故事也不少,这里先打住,有机会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