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使我感到十分可疑:在《法轮大法义解》的扉页和正文之间有一页铜版纸插页,上面是李洪志以“师父”的名义给“法轮大法弟子”的四句“题词”,堪称笔法娴熟、苍劲有力,心中暗想:别看李洪志的“诗”狗屁不通,人家写的字还是挺棒的。但经仔细端详,我觉得此页的字体似曾相识,于是我用WPS文字处理系统将“题词”照打了一遍,将字体设定为“隶书”,打印出来一看,真能把人的鼻子气歪。与书上的插页相比,竟连标点符号的位置都分毫不差!甚至李洪志的“签名”也是字库中的隶书体!
“题词”者,亲笔书写之词句也。用电脑字库来打印,居然也敢妄称“题词”?我见过骗人的,也见过沽名钓誉的,但如此明目张胆,手法如此拙劣的却是平生之首见。我不禁思忖:这是一副何等丑陋的人格啊!
经过认真审读,我于7月4日写出上述4种图书的审读报告,归纳出“信口雌黄,肆意污蔑科学技术”、“明目张胆宣扬唯心论”、“自我吹嘘,蛊惑人心”等三大要害问题,并从书中选摘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段落和句子分别予以评述。
在这篇审读报告中,我明确指出“‘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所作所为与美国的太阳圣殿教和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又有何区别?!”“面对如此猖狂的挑战,作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的共产党人如果继续保持沉默,那就是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背叛!现在是一切真正的共产党人和党外马列主义者奋起反击的时候了。”并将此报告愤然冠以“猖狂的唯心主义叫嚣”的标题,送到新闻出版署。
与后来全国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揭露和批判相比,这些批判显然不够深入和全面,但却是当时全国出版界第一篇明确指出“法轮功”的严重危害和李洪志险恶用心,并将“法轮功”看作类似于国外邪教的邪恶组织的批判文章。
一个多月以后,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发出了查处《转法轮》等“法轮功”图书的通知。
但我没能料到,李洪志并没有就此偃旗息鼓,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三年后的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包围中南海”事件。
这一年的6月下旬,我接到新闻出版署的通知到署里开会,地点在东四南大街,出版署对面路东一条胡同里的一所小宾馆。这时我已辞去出版社常务副总编的行政职务,专心在编辑室做编审。记得到会的有出版署图书司副司长阎晓宏(后来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科技处副处长李建臣(后来任中国保险报业集团总裁)、科普研究所前所长郭正谊、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前司长段启明,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主持会的是海关总署副署长刘京(当时中央610办公室即“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成立,实际上刘京已担任610的副主任。后该机构更名为“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刘京的烟瘾不小,一坐下就让服务员拿烟灰缸来,也不顾墙上“禁止吸烟”的牌牌。他快人快语,简单介绍了一下“四二五”以来“法轮功”的活动情况,便说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决定成立揭批“法轮功”的理论小组。要求我们做调查研究并尽快写出一批批判“法轮功”的文章。但由于中央和政府还没有公开表态,因此我们在这里写文章的事暂时不要对外说,也不能向本单位汇报。
反邪破迷
当时“法轮功”十分猖獗。就在我们这次开会的几天后,还发生了“法轮功”人员在新闻出版总署门前静坐示威的事件。他们威胁说:听说出版署要收缴“法轮功”的图书,如果“师父”的书被查,他们就要在出版署自焚以示抗议。
一连半个多月,我们一直住在那家小宾馆里,查资料,写文章。当时我对“法轮功”的认识还很不够,总觉得李洪志的那些歪理邪说过于露骨,几乎不值得一驳,让我们这么多高级知识分子批他一个初二文化程度的流氓混混简直是“掉价”!因此我写的文章都没有什么长篇大论,多数带有一些嬉笑怒骂的味道。在我们几个人中,只有老段(启明)擅写长文,每篇文章动辄六七千字。
当时我对出版社说身体不好,休病假了,对家里人说单位派我外出办事去了,反正跟谁也不敢说实话,但心中有些急,总觉得这种“撒谎”并非长久之计。
科普出版社曾出版过一套《破除迷信丛书》,总编辑李士想将其更名为《世纪末逆流丛书》重印,于是开会征求一些老编辑的意见,通知我参加。我向理论小组请了假,回出版社参加会议。我在会上提了一个建议:在原有几种图书的基础上,要增补一本专门批判“法轮功”的书。我说:“如果把封建迷信称作‘世纪末逆流’,那么‘法轮功’就是最严重的一股逆流。”
但我的建议没有引起领导的重视。
直到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全党全国批判“法轮功”的战役正式打响,我才松了一口气,因为跟单位和家里都不必“说瞎话”了。后来我们还到东升街道、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单位与一些“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过当面的辩论,得知其中竟然还有研究生学历的人。通过与这些人的接触,才使我明白了与“法轮功”、李洪志的斗争确实不那么简单。
几个“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后,我又陆续参加过中央610办公室和新闻出版署的一些批判邪教的理论研究工作和图书撰写,参加过两次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组织的有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外国反邪教人士参加的会议,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上述国际会议上发表过多篇文章。
1999年底,一部署名“中共中央宣传部编”的《“法轮功”歪理邪说剖析》在科普出版社出版了,我担任了这部书的责任编辑。在中央和各省市“610”的支持下,这部书连续4次印刷,累计发行了近7万册。
与反伪科学代表人物司马南(左)合影(北京圆山大酒店,2000年7月7日晚)
在海淀法院担任陪审员期间,我还参与过几起对“法轮功”痴迷者“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案件审理。感到这些人真是既可悲又可怜。记忆比较深的有这么几件案子:
其中之一是几个痴迷者暗地串联,策划了一起用氢气球播撒“法轮功”传单的案件。他们买来几个大气球,想趁农历除夕之夜从清华园西北角放飞,下面带上许多“法轮功”的传单,利用简单的定时装置,让传单随着西北风撒到市中心去。虽然他们的阴谋最终失败了(最“成功”的一个气球也仅飘到清华大学校园),但犯罪事实已经构成。
另一起案件是一个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工作的痴迷者,利用工作之便,用宣扬“法轮功”的录像带偷偷调换了准备播出的磁带,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